宮之奇諫假道

晉侯複假道於虞以伐虢。

宮之奇諫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從之。晉不可啟,寇不可翫。一之謂甚,其可再乎?諺所謂‘輔車相依,唇亡齒寒’者,其虞、虢之謂也。”

公曰:“晉,吾宗也,豈害我哉?”

對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 。大伯不從,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為文王卿士,勳在王室,藏於盟府。將虢是滅,何愛於虞!且虞能親於桓、莊乎?其愛之也,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為戮,不唯逼乎?親以寵逼,猶尚害之,況以國乎?”

公曰:“吾享祀豐絜,神必據我。”

對曰:“臣聞之,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故《周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如是,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馮依,將在德矣。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香,神其吐之乎?”

弗聽,許晉使。

宮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臘矣。在此行也,晉不更舉矣。”

八月甲午,晉侯圍上陽,問於卜偃曰:“吾其濟乎?”

對曰:“克之。”

公曰:“何時?”

對曰:“童謠曰:‘丙之晨,龍尾伏辰,均服振振,取虢之旂。鶉之賁賁,天策燉燉,火中成軍,虢公其奔。’其九月、十月之交乎!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鶉火中,必是時也。”

冬,十二月丙子朔,晉滅虢,虢公醜奔京師。師還,館於虞,遂襲虞,滅之,執虞公.及其大夫井伯,從媵秦穆姬。而修虞祀,且歸其職貢於王,故書曰:“晉人執虞公。”罪虞公,言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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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及注釋

譯文
晉侯又向虞國借路去攻打虢國。

宮之奇勸阻虞公說:“虢國,是虞國的外圍,虢國滅亡了,虞國也一定跟著滅亡。晉國的這種貪心不能讓它開個頭。這支侵略別人的軍隊不可輕視。一次借路已經過分了,怎麽可以有第二次呢?俗話說‘麵頰和牙床骨互相依著,嘴唇沒了,牙齒就會寒冷’,就如同虞、虢兩國互相依存的關係啊。”

虞公說:“晉國,與我國同宗,難道會加害我們嗎?”宮之奇回答說:“泰伯、虞仲是大王的長子和次子,泰伯不聽從父命,因此不讓他繼承王位。虢仲、虢叔都是王季的第二代,是文王的執掌國政的大臣,在王室中有功勞,因功受封的典策還在主持盟會之官的手中。

評析

晉獻公吞並虢國和虞國的成功,要歸功於他的心狠手毒:一方麵以本國寶物作誘餌,誘敵手上鉤;一方麵六親不認,不顧同宗親情,唯利是圖。於是,不惜以陰謀詭計騙取虞國信任,將兩國逐個吞食。

俗話說,“舍不得孩子,打不到狼。”“將欲取之,必先予之”晉獻公實實在在地照這樣去做了,並且得到了回報,實際上什麽都沒有損失。

但是,攻城略地的成功,卻以不顧禮義廉恥為代價,得到了實際利益和好處,而因此失去了人心和道義。對於重視民心和道義的人來說,這樣做是得不償失;對於寡廉鮮恥的人來說,失去的無所謂,得到的才是實在的。人們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上來決定取舍的。

鑒賞

文章首先陳述了虞虢之間的緊密關係,然後揭露出晉侯殘酷無情的本質,最後提醒虞國公國家存亡在於德行,而不在與神靈。文章批判了迷信宗族關係和神權至上的迂腐,反映了當時的民本思想。文章結構嚴謹,條理清晰,開頭隻用“晉侯複假道於虞以伐虢”一句點明事件的起因及背景,接著便通過人物對話來揭示主題。語言簡潔有力,多用比喻句和反問句。如用“輔車相依,唇亡齒寒”比喻虞晉的利害關係,十分貼切、生動,很有說服力。

晉獻公吞並虢國和虞國的成功,要歸功於他的心狠手毒:一方麵以本國寶物作誘餌,誘敵手上鉤;一方麵六親不認,不顧同宗親情,唯利是圖。於是,不惜以陰謀詭計騙取虞國信任,將兩國逐個吞食。俗話說,“舍不得孩子,打不到狼。”“將欲取之,必先予之”晉獻公實實在在地照這樣去做了,並且得到了回報,實際上什麽都沒有損失。但是,攻城略地的成功,卻以不顧禮義廉恥為代價,得到了實際利益和好處,而因此失去了人心和道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