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之奇諫假道》譯文及注釋

譯文
晉侯又向虞國借路去攻打虢國。

宮之奇勸阻虞公說:“虢國,是虞國的外圍,虢國滅亡了,虞國也一定跟著滅亡。晉國的這種貪心不能讓它開個頭。這支侵略別人的軍隊不可輕視。一次借路已經過分了,怎麽可以有第二次呢?俗話說‘麵頰和牙床骨互相依著,嘴唇沒了,牙齒就會寒冷’,就如同虞、虢兩國互相依存的關係啊。”

虞公說:“晉國,與我國同宗,難道會加害我們嗎?”宮之奇回答說:“泰伯、虞仲是大王的長子和次子,泰伯不聽從父命,因此不讓他繼承王位。虢仲、虢叔都是王季的第二代,是文王的執掌國政的大臣,在王室中有功勞,因功受封的典策還在主持盟會之官的手中。現在虢國都要滅掉,對虞國還愛什麽呢?再說晉獻公愛虞,能比桓莊之族更親密嗎?桓、莊這兩個家族有什麽罪過?可晉獻公把他們殺害了,還不是因為近親對自己有威脅,才這樣做的嗎?近親的勢力威脅到自己,還要加害於他們,更何況對一個國家呢?”

虞公說:“我的祭品豐盛清潔,神必然保佑我。”宮之奇回答說:“我聽說,鬼神不是隨便親近某人的,而是依從有德行的人。所以《周書》裏說:‘上天對於人沒有親疏不同,隻是有德的人上天才保佑他。’又說:‘黍稷不算芳香,隻有美德才芳香。’又說:‘人們拿來祭祀的東西都是相同的,但是隻有有德行的人的祭品,才是真正的祭品。’如此看來,沒有德行,百姓就不和,神靈也就不享用了。神靈所憑依的,就在於德行了。如果晉國消滅虞國,崇尚德行,以芳香的祭品奉獻給神靈,神靈難道會吐出來嗎?”

虞公不聽從宮之奇的勸阻,答應了晉國使者借路的要求。宮之奇帶著全族的人離開了虞國。他說:“虞國的滅亡,不要等到歲終祭祀的時候了。晉國隻需這一次行動,不必再出兵了。”

冬天十二月初一那天,晉滅掉虢國,虢公醜逃到東周的都城。晉軍回師途中安營駐紮在虞國,乘機突然發動進攻,滅掉了虞國,捉住了虞公和他的大夫井伯,把井伯作為秦穆姬的陪嫁隨從。然而仍繼續祭祀虞國的祖先,並且把虞國的貢物仍歸於周天子。所以《春秋》中記載說“晉國人捉住了虞公。”這是歸罪於虞公,並且說事情進行得很容易。

注釋
晉:國名,在今山西省翼城縣東。晉侯:晉獻公。複假(jiǎ)道:又借路。僖公二年晉曾向虞借道伐虢,今又借道,故用“複”。虞(yú):國名,姬姓。周文王封予古公亶父之子虞仲後代的侯國,在今山西省平陸縣東北。虢(guó國):國名,姬姓。周文王封其弟仲於今陝西寶雞東,號西虢,後為秦所滅。本文所說的是北虢,北虢是虢仲的別支,在今山西平陸。虞在晉南,虢在虞南。
表:外表,這裏指屏障、藩籬。
啟:啟發,這裏指啟發晉的貪心。
寇:凡兵作亂於內為亂,於外為寇。翫(wán完):即“玩”,這裏是輕視、玩忽的意思。
其:反詰語氣詞,難道。
輔:麵頰。車:牙床骨。
宗:同姓,同一宗族。晉、虞、虢都是姬姓的諸侯國,都同一祖先。
大(tài)伯、虞仲:周始祖太王(古公亶父)的長子和次子。昭:古代宗廟製度,始祖的神位居中,其下則左昭右穆。昭位之子在穆位,穆位之子在昭位。昭穆相承,所以又說昭生穆,穆生昭。大伯、虞仲、王季俱為大王之子,都是大王之昭。
不從:指不從父命。嗣:繼承(王位)。大伯知道大王要傳位給他的小弟弟王季,便和虞仲一起出走。宮子奇認為大伯沒繼承王位是不從父命的結果。
虢仲、虢叔:虢的開國祖,王季的次子和三子,文王的弟弟。王季於周為昭,昭生穆,故虢仲、虢叔為王季之穆。
卿士:執掌國政的大臣。盟府:主持盟誓、典策的宮府。
將虢是滅:將滅虢。將,意同“要”。是,複指提前的賓語“虢”。
桓莊:桓叔與莊伯,這裏指桓莊之族。莊伯是桓叔之子,桓叔是獻公的曾祖,莊伯是獻公的祖父。晉獻公曾盡殺桓叔、莊伯的後代。其:豈能,哪裏能。之:指虞。
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為戮:莊公25年晉獻公盡誅同族群公子。以為戮:把他們當作殺戮的對象。唯:因為。逼(bì斃):通“逼”,這裏有威脅的意思。
親:指獻公與桓莊之族的血統關係。寵:在尊位,指桓、莊之族的高位。況以國乎:此句承上文,因此省略了“以國”下的“逼”字。
享祀:祭祀。絜(jié潔):同“潔”。據我:依從我,即保佑我。
實:同“是”複指提前的賓語。
皇:大。輔:輔佐,這裏指保佑。所引《周書》已亡佚,這兩句引見偽古文《尚書》,下同。
黍(shǔ):黃黏米;稷(jì寄):不黏的黍子,黍稷這裏泛指五穀。馨(xīn心):濃鬱的香氣。
易物:改變祭品。繄(yī醫):句中語氣詞。
馮(píng):同“憑”。
明德:使德明。馨香:指黍稷。其:語氣詞,加強反問。吐:指不食所祭之物。
以:介詞,表率領。以其族行:指率領全族離開虞。
臘:歲終祭祀。這裏用作動詞,指舉行臘祭。
此句以下有刪節。
丙子:十二月初一正逢幹支的丙子。朔:每月初一日。
醜:虢公名。京師:東周都城。今河南洛陽。
館:為賓客們設的住處。這裏用作動詞,駐紮的意思。
媵(yìng映):陪嫁的奴隸。秦穆姬:晉獻公女,嫁秦穆公。
書:指《春秋》經文。
其:代詞,那隻諺語說的道理。

原文《宮之奇諫假道》

[先秦] 左丘明

晉侯複假道於虞以伐虢。

宮之奇諫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從之。晉不可啟,寇不可翫。一之謂甚,其可再乎?諺所謂‘輔車相依,唇亡齒寒’者,其虞、虢之謂也。”

公曰:“晉,吾宗也,豈害我哉?”

對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 。大伯不從,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為文王卿士,勳在王室,藏於盟府。將虢是滅,何愛於虞!且虞能親於桓、莊乎?其愛之也,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為戮,不唯逼乎?親以寵逼,猶尚害之,況以國乎?”

公曰:“吾享祀豐絜,神必據我。”

對曰:“臣聞之,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故《周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如是,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馮依,將在德矣。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香,神其吐之乎?”

弗聽,許晉使。

宮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臘矣。在此行也,晉不更舉矣。”

八月甲午,晉侯圍上陽,問於卜偃曰:“吾其濟乎?”

對曰:“克之。”

公曰:“何時?”

對曰:“童謠曰:‘丙之晨,龍尾伏辰,均服振振,取虢之旂。鶉之賁賁,天策燉燉,火中成軍,虢公其奔。’其九月、十月之交乎!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鶉火中,必是時也。”

冬,十二月丙子朔,晉滅虢,虢公醜奔京師。師還,館於虞,遂襲虞,滅之,執虞公.及其大夫井伯,從媵秦穆姬。而修虞祀,且歸其職貢於王,故書曰:“晉人執虞公。”罪虞公,言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