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賞忠厚之至論

[宋代] 蘇軾 [简体]

堯、舜、禹、湯、文、武、成、康之際,何其愛民之深,憂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長者之道也。有一善,從而賞之,又從而詠歌嗟歎之,所以樂其始而勉其終。有一不善,從而罰之,又從而哀矜懲創之,所以棄其舊而開其新。故其籲俞之聲,歡忻慘戚,見於虞、夏、商、周之書。成、康既沒,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猶命其臣呂侯,而告之以祥刑。其言憂而不傷,威而不怒,慈愛而能斷,惻然有哀憐無辜之心,故孔子猶有取焉。

《傳》曰:“賞疑從與,所以廣恩也;罰疑從去,所以慎刑也。當堯之時,皋陶為士。將殺人,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執法之堅,而樂堯用刑之寬。四嶽曰“鯀可用”,堯曰“不可,鯀方命圮族”,既而曰“試之”。何堯之不聽皋陶之殺人,而從四嶽之用鯀也?然則聖人之意,蓋亦可見矣。

《書》曰:“罪疑惟輕,功疑惟重。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嗚呼,盡之矣。可以賞,可以無賞,賞之過乎仁;可以罰,可以無罰,罰之過乎義。過乎仁,不失為君子;過乎義,則流而入於忍人。故仁可過也,義不可過也。古者賞不以爵祿,刑不以刀鋸。賞之以爵祿,是賞之道行於爵祿之所加,而不行於爵祿之所不加也。刑之以刀鋸,是刑之威施於刀鋸之所及,而不施於刀鋸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勝賞,而爵祿不足以勸也;知天下之惡不勝刑,而刀鋸不足以裁也。是故疑則舉而歸之於仁,以君子長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歸於君子長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

《詩》曰:“君子如祉,亂庶遄已。君子如怒,亂庶遄沮。”夫君子之已亂,豈有異術哉?時其喜怒,而無失乎仁而已矣。《春秋》之義,立法貴嚴,而責人貴寬。因其褒貶之義,以製賞罰,亦忠厚之至也。

標簽: 古文觀止
譯文及注釋

譯文
唐堯、虞舜、夏禹、商湯、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周康王的時候,他們是多麽地深愛著百姓、深切地替百姓擔憂,而且用君子長者的態度來對待天下人。有人做了一件好事,獎賞他之餘,又用歌曲讚美他,為他有一個好開始而高興,並勉勵他堅持到底;有人做了一件不好的事,處罰他之餘,又哀憐同情他,希望他拋棄錯誤而開始新生。歡喜和憂傷的感情,同意和不同意的聲音,見於虞、夏、商、周的曆史書籍裏。

成王、康王死後,穆王繼承王位,周朝的王道便開始衰落。然而穆王還是吩咐大臣呂侯,告誡他使用“祥刑”。

題解

背後的故事
《刑賞忠厚之至論》是蘇軾二十一歲考進士的試卷文字。宋人曾作為逸話流傳,說知陽修主持嘉祐二年的禮部考試,請詩人梅聖俞閱卷,梅閱此文後以為有“孟軻之風”,薦於知陽修。此時知陽修門下士曾鞏也在同試,他倆認為此文優異,可能是曾鞏作的,知陽修為了避嫌不敢定為第一,遂降為第二。但是文中所舉堯與皋陶的對刑法的互相製約的例證,不知其出處,待蘇軾拜見問他,蘇軾笑道:想當然耳。

竟是他捏造出來哄騙試官的,知,梅因其才高,也不介意。實際所引事例出於《禮記·文王世子》。是周公的事例。蘇軾臨考時誤記為堯的事了。好事者因不知出處,遂加以增飾,造作出這段佳話來。但從這佳話中也反映出古代應試文字的情況。對於這類文字不應過於執著,認為真的表達了作者的見解,其實不過是為了被取中而故作姿態。在這篇和下麵幾篇所選的蘇軾的幾篇論文,就都是蘇軾為應試而擬作的文字。

點評

策論是國家向知識分子尋求關於某某問題之對策的一種形式。宋嘉祐二年(1057),蘇軾參加禮部進士考試,其策論的題目是:“刑賞忠厚之至論”,這篇文章雖然是考卷,卻並非應付考試,也沒有刻意推測考官喜歡什麽,思考的問題也相當深刻。一個看起來似乎很枯燥的題目,作者卻說得有聲有色,好像早就成竹在胸,完全沒有一般試卷的戰戰兢兢揣摩諂媚討好之相,就是在平常時刻,風清月白,靈思忽至所得之文,也不過如此。

如果不說是策論,讀者是想不到它隻是一紙試卷的。區區六百言,讀起來有青銅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