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嶺記

順治二年乙酉四月,江都圍急。督相史忠烈公知勢不可為,集諸將而語之曰:“吾誓與城為殉,然侖皇中不可落於敵人之手以死,誰為我臨期成此大節者?”副將軍史德威慨然任之。忠烈喜曰:“吾尚未有子,汝當以同姓為吾後。吾上書太夫人,譜汝諸孫中。”

五日,城陷,忠烈拔刀自裁,諸將果爭前抱持之。忠烈大呼德威,德威流涕,不能執刃,遂為諸將所擁而行。至小東門,大兵如林而至,馬副使鳴騄、任太守民育及諸將劉都督肇基等皆死。忠烈乃瞠目曰:“我史閣部也。”被執至南門。和碩豫親王以先生呼之,勸之。忠烈大罵而死。初,忠烈遺言:“我死當葬梅花嶺上。”至是,德威求公之骨不可得,乃以衣冠葬之。

或曰:“城之破也,有親見忠烈青衣烏帽,乘白馬,出天寧門投江死者,未嚐殞於城中也。”自有是言,大江南北遂謂忠烈未死。已而英、霍山師大起,皆托忠烈之名,仿佛陳涉之稱項燕。吳中孫公兆奎以起兵不克,執至白下。經略洪承疇與之有舊,問曰:“先生在兵間,審知故揚州閣部史公果死耶,抑未死耶?”孫公答曰:“經略從北來,審知故鬆山殉難督師洪公果死耶,抑未死耶?”承疇大恚,急呼麾下驅出斬之。

嗚呼!神仙詭誕之說,謂顏太師以兵解,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蟬脫,實未嚐死。不知忠義者聖賢家法,其氣浩然,常留天地之間,何必出世入世之麵目!神仙之說,所謂為蛇畫足。即如忠烈遺骸,不可問矣,百年而後,予登嶺上,與客述忠烈遺言,無不淚下如雨,想見當日圍城光景,此即忠烈之麵目宛然可遇,是不必問其果解脫否也,而況冒其未死之名者哉?

墓旁有丹徒錢烈女之塚,亦以乙酉在揚,凡五死而得絕,特告其父母火之,無留骨穢地,揚人葬之於此。江右王猷定、關中黃遵嚴、粵東屈大均為作傳、銘、哀詞。

顧尚有未盡表章者:予聞忠烈兄弟,自翰林可程下,尚有數人,其後皆來江都省墓。適英、霍山師敗,捕得冒稱忠烈者,大將發至江都,令史氏男女來認之。忠烈之第八弟已亡,其夫人年少有色,守節,亦出視之。大將豔其色,欲強娶之,夫人自裁而死。時以其出於大將之所逼也,莫敢為之表章者。

嗚呼!忠烈嚐恨可程在北,當易姓之間,不能仗節,出疏糾之。豈知身後乃有弟婦,以女子而踵兄公之餘烈乎?梅花如雪,芳香不染。異日有作忠烈祠者,副使諸公,諒在從祀之列,當另為別室以祀夫人,附以烈女一輩也。

標簽: 愛國,戰爭
譯文及注釋

譯文
順治二年乙酉(年)四月,江都被(清兵)圍困的(形勢)很危急。督相史忠烈公知道局勢(已)不可挽救,(就)召集眾將領告訴他們說:“我發誓與揚州城同作殉國(之物),但(在)匆忙慌亂中不能落在敵人的手裏死去,誰(能)替我在城破時完成這個(為國而死)的大節呢?”副將軍史德威悲痛激昂地(表示願意)擔負這一任務。忠烈高興地說:“我還沒有兒子,你應當憑同姓的關係作我的後嗣。

我(要)寫信(稟告)太夫人,把你(的名字)記入(我的)家譜,排在(太夫人的)孫兒輩中。”

創作背景

明亡百年以後,全祖望登上梅花嶺,懷著崇敬的心情,用飽蘸感情的筆墨記敘了史可法以身殉國的悲壯事跡,歌頌了他舍生取義、視死如歸的忠烈行為和崇高的民族氣節,用文字為這位大義凜然的民族英雄樹立了一座不朽的豐碑。

參考資料:
1、上海辭書出版社文學鑒賞辭典編纂中心 .《古文觀止鑒賞辭典》 :上海辭書出版社,2006
鑒賞

文章先寫史可法殉國的決心,接寫史可法殉國的經過和在梅花嶺上埋衣冠的原因,之後又寫了史可法死後佚事和自己對於史可法忠烈愛國精神的無比崇敬。最後寫了史可法的弟婦以死來反抗清大將逼迫的事實。文章所寫內容頭緒多,時間跨度大,但都用梅花嶺一線貫穿起來,條理十分清楚。文中夾敘夾議,使立意更加明顯,語言也很簡煉。

文章第一段寫史可法準備赴死。這一段著重寫史可法要求部下幫他臨期自殺以成“大節”一件事,文中極其簡略地突出描寫史可法的行為、語言。在“江都圍急”、“勢不可為”的情況下,他召集諸將表明自己“與城為殉”,寧死不做俘虜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