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確

蔡確(1037—1093),字持正,泉州郡城人,宋臣。舉仁宗嘉祐四年(1059年)進士,調州司理參軍。韓絳宣撫陝西時,見其有文才,薦於其弟開封府尹韓維屬下為管幹右廂公事。

人物生平

蔡確,字持正,是泉州晉江人,父親蔡黃裳時為陳州錄事參軍,年逾七十,宰相陳執中出知陳州,發現他無法處理政務,就想讓他辭職,蔡黃裳因家中貧苦,要養家糊口而不願意辭官。陳執中說:“你如果不自己請求辭職,我也一定會向朝廷上疏解除你的職務。”蔡黃裳不得已,隻得上表辭官。一家人流落在陳州。生活十分貧苦,經常吃了上頓沒下頓。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蔡確考中了進士。

蔡確十分聰慧,崇尚氣節,不拘小節。後中仁宗嘉祐四年科進士,調任邠州司理參軍,因受賄被告發。陝西路都轉運使薛向巡視陝西時,想治他的罪,見他儀表秀偉,召他談話,認為他很不尋常,反而更加稱讚他。

評價

曆史作用
在王安石罷相,神宗動搖的情況下,新法在元豐年間還能夠推行,這同蔡確等變法派堅持變法立場,維護變法成果,敢於鬥爭是分不開的。

雖然“元豐之政多異於熙寧之政”,元豐之政對大地主、大貴族作了一些妥協,但仍作了一些興利除弊的變更,這些變更有利生產的發展。因此這個時期曾一度出現社會較為安定的局麵。《續資治通鑒》卷七十七載:元豐六年河北轉運使吳雍奏稱:“見管人糧、馬料總千百七十六萬石,奇贏相補,可支六年。河北十七州邊防大計,倉廩充實。雖藉豐年,實以吏能幹職”。可見元豐間,生產確實得到一定的發展,吏治也較為清明。

作者的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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