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確 的 評價

曆史作用
在王安石罷相,神宗動搖的情況下,新法在元豐年間還能夠推行,這同蔡確等變法派堅持變法立場,維護變法成果,敢於鬥爭是分不開的。

雖然“元豐之政多異於熙寧之政”,元豐之政對大地主、大貴族作了一些妥協,但仍作了一些興利除弊的變更,這些變更有利生產的發展。因此這個時期曾一度出現社會較為安定的局麵。《續資治通鑒》卷七十七載:元豐六年河北轉運使吳雍奏稱:“見管人糧、馬料總千百七十六萬石,奇贏相補,可支六年。河北十七州邊防大計,倉廩充實。雖藉豐年,實以吏能幹職”。可見元豐間,生產確實得到一定的發展,吏治也較為清明。

我們還可以從閑居金陵的王安石詩作,如《歌元豐》、《元豐行示德逢》等,所反映的情況,窺見一斑:

“歌元豐……麥行千裏不見土,連山沒雲皆種黍……百錢可得酒鬥許,雖非社日長聞鼓……乘興欹眠過白下,逢人歡笑得無愁。”

“……三年五穀賤如水,今見西成複如此。元豐聖人與天通,千秋萬歲與此同。先生在野固不窮,擊壤至老歌元豐。”

即使懷疑王安石或誇大其詞,粉飾太平;然而沒有一定的事實,詩人是無法寫出這樣的頌歌來的。

馬克思主義的唯物史觀認為,評價曆史人物應著重視人物在關鍵性的曆史活動中,對曆史的發展究竟起了什麽作用?蔡確關鍵性的曆史活動是支持變法,堅持變法,維護變法成果。在他秉政時期,生產得到發展,社會相對安定。因而他是推動而不是阻礙曆史的發展,我們應予以肯定。至於個人作風如何,對曆史人物來說,不是主要的方麵。還要看到宋以後封建社會史學家總是以道學標準去衡量人物的忠奸優劣,他們曆來以道學的門戶之見,對變法派肆加撻伐、誣蔑之詞,尤所不免。這絕不應阻礙我們今天對曆史人物的公正評價。

蔡確

蔡確(1037—1093),字持正,泉州郡城人,宋臣。舉仁宗嘉祐四年(1059年)進士,調州司理參軍。韓絳宣撫陝西時,見其有文才,薦於其弟開封府尹韓維屬下為管幹右廂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