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適之

李適之(694年-747年),原名昌,祖籍隴西成紀,唐朝宗室、宰相,恒山王李承幹之孫。李適之早年曆任左衛郎將、通州刺史、秦州都督、陝州刺史、河南尹、禦史大夫、幽州節度使、刑部尚書。天寶元年(742年),李適之拜相,擔任左相,封清和縣公。他與李林甫爭權,但卻不敵落敗,被罷為太子少保,後貶宜春太守。天寶六年(747年),李適之聽聞韋堅被殺,畏懼自盡。

人物生平

早年經曆

李適之在神龍年間入仕,被授為左衛郎將,後曆任通州刺史、秦州都督、陝州刺史、河南尹。他治政寬和,深受屬下愛戴。

累職拜相

開元二十四年(736年),唐玄宗鑒於穀水、洛水年年泛濫,耗費民力,遂命李適之修築堤防。李適之花費內庫錢財,修築上陽、積翠、月陂三大堤防,成功抵禦穀洛水患。唐玄宗為李適之勒石記功,並讓永王李璘書寫碑文,皇太子李瑛題寫碑額,又進李適之為禦史大夫。

開元二十七年(739年),李適之兼任幽州大都督府長史,並代理節度使事務。他上疏皇帝,請求將祖父李承幹與父親李象改葬於昭陵。唐玄宗遂追贈李承幹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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