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頌·般》鑒賞

《詩經·周頌》所載《大武》樂章歌詩六首,它們反映的是周朝初年一係列重大曆史事件,在敘事上具有紀實性和連續性。六首都有相應的歌舞形態,其首尾係序幕和謝幕,主體部分是中間四段。

《大武》的樂曲早已失傳,雖有零星的資料,但終難具體描述。然其舞蹈形式則留下了一些粗略的記錄,可以作大概的描繪。第一場,在經過一番擂鼓之後,為首的舞者扮演周武王,頭戴冕冠出場,手持幹戚,山立不動。其餘六十多位舞者扮武士陸續上場,長時間詠歎後退場。這一場舞蹈動作是表示武王率兵北渡盟津,等待諸侯會師,八百諸侯會合之後,急於作戰,而周武王以為伐紂的時機尚不成熟,經過商討終於罷兵的事實。第二場主演者扮薑太公,率眾舞者手持幹戈,奮臂擊刺,猛烈頓足。他們一擊一刺,做四次重複,表示武王命太公率敢死隊闖犯敵陣進行挑戰,武王率大軍進攻,迅速獲勝,威振中原。第三場眾舞者由麵向北轉而向南,表示周師凱旋返回鎬京。第四場開始時,眾舞者混亂爭鬥,扮周、召二公的舞者出而製止,於是眾舞者皆左膝跪地,表示周成王即位之後,東方和南方發生叛亂,周、召二公率兵平亂的事實。第五場,眾舞者分成左右兩大部分,周公在左、召公在右,振動鈴鐸,鼓勵眾舞者前進,表示成王命周公鎮守東南,命召公鎮守西北。第六場,眾舞者恢複第一場的位置,作閱兵慶典和尊崇天子成王的動作,表示周公平亂以後,慶祝天下太平,各地諸侯尊崇周天子。

《大武》六成對應六詩,據《毛詩序》“《武》,奏《大武》也”、“《酌》,告成《大武》也”的說明及《左傳·宣公十二年》所記楚王之言“武王克商,……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爾功。’其三曰:‘鋪時繹思,我徂維求定。’其六曰:‘綏萬邦,屢豐年。”則可確定四篇,另兩篇,王國維認為其中一篇即此篇《般》,他並且認為它當是《大武》六成的歌詩,說:“《酌》《桓》《賚》《般》四篇,次在《頌》末,又皆取詩之義以名篇,前三篇既為《武》(指《大武》樂舞,非《周頌》中之《武》篇)詩,則後一篇亦宜然,……至其次第,則《毛詩》與楚樂歌不同,楚以《賚》為第三,《桓》為第六,毛則六篇分居三處,其次則《夙夜》(王氏認為即《昊天有成命》)第一,《武》第二,《酌》第三,《桓》第四,《賚》第五,《般》第六,此殆古之次第,……與《樂記》所紀舞次相合。……《般》雲:‘於皇時周,陟其高山。’則與‘六成複綴以崇’(《樂記》中語)之事相合,是毛詩次第與《樂記》同,恐是周初舊第,勝楚樂歌之次第(《左傳》所引《大武》之次第)遠矣。”(《周大武樂章考》)但高亨認為王氏之見過於相信毛詩篇次,他確定《般》是《大武》四成的歌詩,指出從詩中所述,表明“周朝廣大的疆土,有小山大山,有小河大河,普天之下包括當時的邊疆,都遵奉周朝的命令,很明顯是中國統一的景象,是征服南國後的景象”,既然“詩的內容和《大武》舞第四場所象征的故事如此相符合,那末《般》篇是《大武》舞第四場所唱,是《大武》詩的第四章,也是很明顯的”(《周代大武樂考釋》)。

《大武》四成的舞蹈是表現周公東征平亂、至於江南的事跡的。作為《大武》四成的歌詩,《周頌·般》和《周頌·武》一樣,是四言七句,語言雖然非常簡練,但是用了“高”“喬”“敷”“裒”等表示空間之大的字眼,用了最能體現空間感的山峰河流來實化這種象征、隱喻周室偉大的空間之大,便具有一種雄渾的氣魄,體現了聖王天下一統的恢宏之勢。

起首一句“於皇時周”,就是在讚歎周朝。因為周代既是第一個以“華夏”自稱的朝代,對中國文化影響深遠,又是孔子所終身向往的“鬱鬱乎文哉,吾從周”的禮樂之邦的完美典範,因而,後世在讀到和用到這些含有“周”字的古文時,就可以直接將周王朝代入為是屬於中華民族共有的國度風範。

“陟其高山”,登上了高山。巡視四海,自然要登山臨水,祭拜天地。置身高崗,看到的是“嶞山喬嶽,允猶翕河”。這兩句形容的場景是:俯瞰群山,仰望嶽峰,眺望百川,匯於一脈,俯仰天地之間,山河盡收眼底。這是屬於王者的格局,這是巡視河嶽的眼界,這是頌詩吐納的氣勢。

正因為有了這俯仰之間氣勢如虹的胸襟與豪情,所以才有最後的升華之句:“敷天之下,裒時之對,時周之命。”這是在說明天下的歸心與時局的順遂,也是說國家的天時地利人和。

因此,《周頌·般》作為《周頌》詩裏的最後一篇,雖短小精悍,卻氣韻衝天,勢比山海。

參考資料:
1、薑亮夫 等.先秦詩鑒賞辭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98:697-699
2、李炳海.《詩經·周頌》大武歌詩論辨[J].陝西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8(09)

原文《周頌·般》

[先秦] 佚名

於皇時周!陟其高山,嶞山喬嶽,允猶翕河。敷天之下,裒時之對。時周之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