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參烹彘

[先秦] 韓非 [简体]

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隨之而泣。其母曰:“女還,顧反為女殺彘。”妻適市來,曾子欲捕彘殺之。妻止之曰:“特與嬰兒戲耳。”曾子曰:“嬰兒非與戲也。嬰兒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學者也,聽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遂烹彘也。
(選自《韓非子.外儲說左上》)

標簽: 哲理
譯文及注釋

譯文
曾子的妻子要到集市去,她的兒子邊跟著她邊哭,他的母親(曾子的妻子)說:“你回去,等我回家後為你殺一頭豬。”妻子到集市後回來了,曾子就要抓住一頭豬把它殺了,妻子製止他說:“剛才隻不過是與小孩子鬧著玩兒罷了。”曾子說:“小孩子是不能和他鬧著玩兒的。小孩子是不懂事的,是要靠父母而逐步學習的,並聽從父母的教誨。如今你欺騙他,是教他學會欺騙。

母親欺騙兒子,做兒子的就不會相信自己的母親,這不是把孩子教育好該用的辦法。”於是就殺了豬把它煮了。

文言現象

通假字

女通汝,你;如"女還"。

反通返,返回;如"顧反為女殺彘"。

古今異義

今常用義:適合。文中古義:往,到;如"妻適市來"。

今常用義:特別,特殊。文中古義:隻是;如"特與嬰兒戲耳"。
學者
今常用義:在學術上有一定成就的人。文中古義:學習的人;如"待父母而學者也"。
成教
今常用義:"成人教育"的簡稱。文中古義:完成教導,教好;如"非所以成教也"。

寓意

曾參用自己的行動教育孩子要言而有信,誠實待人,這種教育方法是可取的。這篇能章告訴我們做任何事都要誠實守信,不能說了做不到和說謊。

教育子女要注意言傳身教不能以欺騙作為手段,做任何事都要說到做到,不能說謊。要做到言必行,行必果,這樣才能獲到他人信任。以後不論做什麽事情都要知道自己所做事情的後果,要為以後著想。以後自己不能做的事情就不能信口雌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