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歐陽舍人書

[宋代] 曾鞏 [简体]

鞏頓首再拜,舍人先生:

去秋人還,蒙賜書及所撰先大父墓碑銘。反複觀誦,感與慚並。夫銘誌之著於世,義近於史,而亦有與史異者。蓋史之於善惡,無所不書,而銘者,蓋古之人有功德材行誌義之美者,懼後世之不知,則必銘而見之。或納於廟,或存於墓,一也。苟其人之惡,則於銘乎何有?此其所以與史異也。其辭之作,所以使死者無有所憾,生者得致其嚴。而善人喜於見傳,則勇於自立;惡人無有所紀,則以愧而懼。至於通材達識,義烈節士,嘉言善狀,皆見於篇,則足為後法。警勸之道,非近乎史,其將安近?

及世之衰,為人之子孫者,一欲褒揚其親而不本乎理。故雖惡人,皆務勒銘,以誇後世。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為,又以其子孫之所請也,書其惡焉,則人情之所不得,於是乎銘始不實。後之作銘者,常觀其人。苟托之非人,則書之非公與是,則不足以行世而傳後。故千百年來,公卿大夫至於裏巷之士,莫不有銘,而傳者蓋少。其故非他,托之非人,書之非公與是故也。

然則孰為其人而能盡公與是歟?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無以為也。蓋有道德者之於惡人,則不受而銘之,於眾人則能辨焉。而人之行,有情善而跡非,有意奸而外淑,有善惡相懸而不可以實指,有實大於名,有名侈於實。猶之用人,非畜道德者,惡能辨之不惑,議之不徇?不惑不徇,則公且是矣。而其辭之不工,則世猶不傳,於是又在其文章兼勝焉。故曰,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無以為也,豈非然哉!

然畜道德而能文章者,雖或並世而有,亦或數十年或一二百年而有之。其傳之難如此,其遇之難又如此。若先生之道德文章,固所謂數百年而有者也。先祖之言行卓卓,幸遇而得銘,其公與是,其傳世行後無疑也。而世之學者,每觀傳記所書古人之事,至其所可感,則往往衋然不知涕之流落也,況其子孫也哉?況鞏也哉?其追睎祖德而思所以傳之之繇,則知先生推一賜於鞏而及其三世。其感與報,宜若何而圖之?

抑又思若鞏之淺薄滯拙,而先生進之,先祖之屯蹶否塞以死,而先生顯之,則世之魁閎豪傑不世出之士,其誰不願進於門?潛遁幽抑之士,其誰不有望於世?善誰不為,而惡誰不愧以懼?為人之父祖者,孰不欲教其子孫?為人之子孫者,孰不欲寵榮其父祖?此數美者,一歸於先生。既拜賜之辱,且敢進其所以然。所諭世族之次,敢不承教而加詳焉?愧甚,不宣。鞏再拜。

標簽: 古文觀止
譯文及注釋

譯文
曾鞏叩頭再次拜上,舍人先生:
去年秋天,我派去的人回來,承蒙您賜予書信及為先祖父撰寫墓碑銘。我反複讀誦,真是感愧交並。
說到銘誌之所以能夠著稱後世,是因為它的意義與史傳相接近,但也有與史傳不相同的地方。

因為史傳對人的善惡都一一加以記載,而碑銘呢,大概是古代功德卓著、才能操行出眾,誌氣道義高尚的人,怕後世人不知道,所以一定要立碑刻銘來顯揚自己,有的置於家廟裏,有的放置在墓穴中,其用意是一樣的。如果那是個惡人,那麽有什麽好銘刻的呢?這就是碑銘與史傳不同的地方。銘文的撰寫,為的是使死者沒有什麽可遺憾,生者借此能表達自己的尊敬之情。

創作背景

曾鞏十分仰慕歐陽修的道德文章。公元1046年(宋仁宗慶曆六年)夏,曾鞏寫信請歐陽修為已故的祖父曾致堯作一篇墓碑銘。當年,歐陽修寫好《尚書戶部郎中贈右諫議大夫曾公神道碑銘》,曾鞏即寫此信致謝。這封信作於公元1047年(慶曆七年),作者29歲。

鑒賞

這是一篇獨具特色的感謝信,它沒有平常的客套,也沒有空泛的溢美之辭。而是通過對銘誌作用及流傳條件的分析。來述說“立言”的社會意義,闡發“文以載道”的主張,表達了對道德文章兼勝的讚許與追求。文章結構謹嚴,起承轉合非常自然。

第一段(起承部分),首先交待寫這封信的緣起與觀誦墓碑後的總的感受。接著敘及撰寫暮誌銘的意義。先提出論點“銘誌之著於世,義近於史”,然後比較銘、史之異同。先言其異,次言其同。本段借助銘、史對比展開文章,深刻地闡述了銘誌的警世作用。

第二段談今銘“二弊”,首先是不實;其次是“傳者蓋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