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產壞晉館垣

公薨之月,子產相鄭伯以如晉,晉侯以我喪故,未之見也。子產使盡壞其館之垣,而納車馬焉。

士文伯讓之,曰:“敝邑以政刑之不修,寇盜充斥,無若諸侯之屬辱在寡君者何,是以令吏人完客所館,高其閈 閎,厚其牆垣,以無憂客使。今吾子壞之,雖從者能戒,其若異客何?以敝邑之為盟主,繕完葺牆,以待賓客。若皆毀之,其何以共命?寡君使匄請命。

對曰:“以敝邑褊小,介於大國,誅求無時,是以不敢寧居,悉索敝賦,以來會時事。逢執事之不閑,而未得見;又不獲聞命,未知見時。不敢輸幣,亦不敢暴露。其輸之,則君之府實也,非薦陳之,不敢輸也。其暴露之,則恐燥濕之不時而朽蠹,以重敝邑之罪。僑聞文公之為盟主也,宮室卑庳,無觀台榭,以崇大諸侯之館,館如公寢;庫廄繕修,司空以時平易道路,圬人以時塓館宮室;諸侯賓至,甸設庭燎,仆人巡宮,車馬有所,賓從有代,巾車脂轄,隸人、牧、圉,各瞻其事;百官之屬各展其物;公不留賓,而亦無廢事;憂樂同之,事則巡之,教其不知,而恤其不足。賓至如歸,無寧災患;不畏寇盜,而亦不患燥濕。今銅鞮之宮數裏,而諸侯舍於隸人,門不容車,而不可逾越;盜賊公行。而天癘不戒。賓見無時,命不可知。若又勿壞,是無所藏幣以重罪也。敢請執事,將何所命之?雖君之有魯喪,亦敝邑之憂也。若獲薦幣,修垣而行,君之惠也,敢憚勤勞?”

文伯複命。趙文子曰:“信。我實不德,而以隸人之垣以贏諸侯,是吾罪也。”使士文伯謝不敏焉。

晉侯見鄭伯,有加禮,厚其宴好而歸之。乃築諸侯之館。

叔向曰:“辭之不可以已也如是夫!子產有辭,諸侯賴之,若之何其釋辭也?《詩》曰:‘辭之輯矣,民之協矣;辭之懌矣,民之莫矣。’其知之矣。”

標簽: 哲理
譯文及注釋

譯文
魯襄公死去的那個月,子產輔佐鄭簡公到晉國去,晉平公因為魯國有喪事的緣故,沒有接見他們。子產派人把賓館的圍牆全部拆毀,把自己的車馬放進去。晉國大夫士文伯責備子產說:“敝國由於政事和刑罰沒有搞好,到處是盜賊,不知道對辱臨敝國的諸侯屬官怎麽辦,因此派了官員修繕來賓住的館舍,館門造得很高,圍牆修得很厚,使賓客使者不會感到擔心。

現在您拆毀了圍牆,雖然您的隨從能夠戒備,那麽對別國的賓客怎麽辦呢?由於敝國是諸侯的盟主,修建館會圍牆,是用來接待賓客。如果把圍牆都拆了,怎麽能滿足賓客的要求呢?我們國君派我來請問你們拆牆的理由。”子產回答說:“敝國國土狹小,處在大國的中間,大國責求我們交納貢物沒有一定時候,所以我們不敢安居度日,隻有搜尋敝國的全部財物,以便隨時前來朝見貴國。碰上您沒有空,沒能見到,又沒有得到命令,不知道朝見的日期。

讀解

僅僅因為國君沒有接見,就動怒拆毀了該國客舍的圍牆,還以巧妙動聽的言辭,說得對方連賠不是,不僅國君出來接見,而且還禮遇有加,滿意且滿載而歸。初看起來還有點過分,有點兒太“那個”了,犯得著如此大動肝火,做出如此大膽的事兒來嗎?

但是我們不要忘記了這件表麵上看來有點兒荒唐的事情的背景。晉國是個大國,強國,諸侯盟主,一方霸主。國君不出來接見客人,是在擺譜兒,那架子,耍弄人,那藏而不露的意思是要讓人下跪,乞求,被愚弄。鄭國是個小國,夾在大國當中受氣,此行是進去獻貢物,是去“朝聖”,表示對盟主的恭敬和孝順。

解析

這是講的國與國之間的關係。國不分大小,地不分東西南北,人不分多寡,財富不分貧富,大夥兒一律平等,以禮相待,、以誠相待。這應當是國與國交往的前提。咱們現在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不也包含這方麵的內容嗎?

這個原則也可以擴大到人與人之間的交往當中。人不分男女老幼,黑白胖瘦,身份地位,權力大小,名氣高低,大夥一律平等,人人享有受人尊重的權利,也有尊重他人的義務。相待以誠,相待以禮,相敬如賓,相互尊重,是起碼的做人準則。上帝沒有賦予誰有特權可產藐視他人、愚弄他人、傲慢無禮、為所欲為、無法無天、視他人為草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