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飴甥對秦伯

十月,晉陰飴甥會秦伯,盟於王城。

秦伯曰:“晉國和乎?”對曰:“不和。小人恥失其君而悼喪其親,不憚征繕以立圉也。曰:‘必報仇,寧事戎狄。’君子愛其君而知其罪,不憚征繕以待秦命。曰:‘必報德,有死無二。’以此不和。”秦伯曰:“國謂君何?”對曰:“小人戚,謂之不免;君子恕,以為必歸。小人曰:‘我毒秦,秦豈歸君?’君子曰:‘我知罪矣,秦必歸君。貳而執之,服而舍之,德莫厚焉,刑莫威焉。服者懷德,貳者畏刑,此一役也,秦可以霸。納而不定,廢而不立,以德為怨,秦不其然。’”秦伯曰:“是吾心也。”

改館晉侯,饋七牢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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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及注釋

譯文
魯僖公十五年十月,晉國的陰飴甥會見秦伯,兩國在王城結盟。秦穆公問他:“你們晉國內部意見和協嗎?”陰飴甥說“不和。小人以失去國君為恥,又因喪失親人而悲傷,不怕多征賦稅,舍得花錢添置武器盔甲,並且擁立太子姬圉繼任國君。他們說:‘寧肯奉事戎狄,也得報這個仇。’君子則愛護自己的國君,但也知道他的罪過。他們也不怕多征賦稅,舍得花錢添置武器盔甲,卻是為了等待秦國的命令。

他們說:‘寧可犧牲,一定得報答秦國的恩德。’這樣,意見就不一致。”
秦穆公又問:“你們對國君的命運有什麽看法?”陰飴甥說:“小人發愁,認為國君不免災禍;君子寬心,以為國君必定回來。小人說:‘我對秦國太無情了,秦國豈肯還我國君?’君子說:‘我已認罪了,秦國必定還我國君。’他背叛了,就抓起來;他認罪了,就放回來。恩德再沒有比這更厚的了,刑罰也沒有比這更威嚴的了。

賞析

春秋時期至此,齊桓公已成霸業,但楚成王獨樹一幟,宋襄公雖說氣力不濟,也自命不凡想弄個頭頭當當。不過諸侯間認得的隻是實力!西北的秦穆公在百裏傒等的輔佐下,國力日漸強盛。在外交上對近鄰晉國更是傾注了心血。晉獻公死後他輔佐夷吾入主。但是已成了晉惠公的夷吾背信棄義,最後導致秦晉韓原大戰,他也當了俘虜。

本文的兩位主人公,對於晉國幾次蒙秦國的幫助,一屆屆的國君輪番上台,從國內混戰殘殺到自亂而治,直至最後晉文公稱霸諸侯,都緊密相關,所以必須予以簡介;而且本文所述的事件,在秦晉關係、晉國的變遷中也較重要。說明這一段曆史的來龍去脈,對於理解本文,以至後麵的許多文章,如《寺人披見文公》、《介之推不言祿》、《公子重耳對秦客》、《晉獻公殺世子申生》等等的時代背景,也確實是不可或缺。

解讀

晉惠公本是秦穆公的舅老爺,他靠姐夫的幫助,回國登了君位;卻以怨報德,和秦國打了一仗,結果兵敗被俘。陰飴甥在這時奉命到秦國求和,實在尷尬得很。但是,他在回答秦穆公的時候,巧妙地將國人分為“君子”、“小人”兩部分,一正一反,既承認晉侯不是,向秦服罪;又表明晉國的士氣不可輕侮。軟硬兼施,說得不亢不卑,恰到好處。因此贏得秦穆公的尊敬,決心做個順水人情,放回晉惠公,以提高自己的威信。

《古文觀止》編者吳楚材的評語,說本文用的是“整對格”。現代學者錢伯城解釋:整對格就是名與名對,段與段對。以本文來說,“君子”與“小人”對,“報仇”與“報德”對,“威”與“恕”對,“懷德”與“畏刑”對。內容含意上的正反開合,則是意與意對。這種整對格,駢散結合,在唐以後的散文中,以韓愈為代表,曾被大量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