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讓論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則當竭盡智謀,忠告善道,銷患於未形,保治於未然,俾身全而主安。生為名臣,死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簡策,斯為美也。苟遇知己,不能扶危為未亂之先,而乃捐軀殞命於既敗之後;釣名沽譽,眩世駭俗,由君子觀之,皆所不取也。

蓋嚐因而論之:豫讓臣事智伯,及趙襄子殺智伯,讓為之報仇。聲名烈烈,雖愚夫愚婦莫不知其為忠臣義士也。嗚呼!讓之死固忠矣,惜乎處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何也?觀其漆身吞炭,謂其友曰:“凡吾所為者極難,將以愧天下後世之為人臣而懷二心者也。”謂非忠可乎?及觀其斬衣三躍,襄子責以不死於中行氏,而獨死於智伯。讓應曰:“中行氏以眾人待我,我故以眾人報之;智伯以國士待我,我故以國士報之。”即此而論,讓餘徐憾矣。

段規之事韓康,任章之事魏獻,未聞以國士待之也;而規也章也,力勸其主從智伯之請,與之地以驕其誌,而速其亡也 。郤疵之事智伯,亦未嚐以國士待之也;而疵能察韓、魏之情以諫智伯。雖不用其言以至滅亡,而疵之智謀忠告,已無愧於心也。讓既自謂智伯待以國士矣,國士——濟國之上也。當伯請地無厭之日,縱欲荒暴之時,為讓者正宜陳力就列,諄諄然而告之日:“諸侯大夫各安分地,無相侵奪,古之製也。今無故而取地於人,人不與,而吾之忿心必生;與之,則吾之驕心以起。忿必爭,爭必敗;驕必傲,傲必亡”。諄切懇至,諫不從,再諫之,再諫不從,三諫之。三諫不從,移其伏劍之死,死於是日。伯雖頑冥不靈,感其至誠,庶幾複悟。和韓、魏,釋趙圍,保全智宗,守其祭祀。若然,則讓雖死猶生也,豈不勝於斬衣而死乎?

讓於此時,曾無一語開悟主心,視伯之危亡,猶越人視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觀,坐待成敗,國士之報,曾若是乎?智伯既死,而乃不勝血氣之悻悻,甘自附於刺客之流。何足道哉,何足道哉!雖然,以國士而論,豫讓固不足以當矣;彼朝為仇敵,暮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讓之罪人也。噫!

譯文

士人君子要建立功名,侍奉主人,既然被稱作知己,那就應當竭盡智謀,誠懇地加以勸告,巧妙地加以開導,在禍患還未顯露時就消除它。在動亂發生之前保住社會的治安,使自己不受損害,主人沒有危險。活著是著名的忠臣,死後做高尚的鬼魂,流芳百世,照耀史冊,這才是完美的士人。如果遇到知己,不能拯救危難於動亂之前,而在事情失敗之後才去獻身自盡,沽名釣譽,迷惑世人,誇耀於社會,這在君子看來,都是不足取的。


我曾經因此評論過豫讓。豫讓做智伯的家臣,等到趙襄子殺了智伯,豫讓為他報仇,名聲顯赫,即使是平民百姓,也沒有一個不知道他是忠臣義士的。唉!豫讓的死當然可以稱為忠了,可惜,在怎樣死的方式上還有不忠的表現。為什麽呢?看他漆身吞炭,對他朋友說:“我做的事情都特別難,我是想用這種做法使天下後世做臣子而懷有二心的人感到羞愧。

賞析

豫讓在春秋末年曾做過晉貴族範氏、中行氏的家臣,因不被重用而投奔智伯。智伯非常尊重他。在趙、魏、韓三家貴族合謀滅了智氏之後,他改名換姓,潛入趙襄子宮中企圖行刺,未遂而被捕獲。釋放後,他又用漆身吞炭的辦法改變了容貌和聲音,再一次行刺,結果又一次被俘。於是,他要求趙襄子將衣服脫給他,他朝著衣服“三躍而擊之”,然後伏劍自殺。

曆來人們都稱讚豫讓是忠義之士。文章作者認為豫讓的行為是不值得稱道的。真正的忠義應該表現在誘導君主“銷患於未形,保治於未然。”必要時以死進諫,促使君主悔悟。作者所提倡的做法,顯然比豫讓的行為高明得多,但立論的目的無非是更有效的效忠於君主。文末,對那些朝秦暮楚的政客提出的批評,也是由此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