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大路兮,摻執子之祛兮,無我惡兮,不寁故也!
遵大路兮,摻執子之手兮,無我魗兮,不寁好也!
譯文
沿著大路跟你走,雙手拽住你衣袖。千萬不要嫌棄我,別忘故情把我丟。
沿著大路跟你走,緊緊握住你的手。千萬別嫌我貌醜,別忘情好把我丟。
注釋
遵:沿著。
摻(shǎn):執,拉住,抓住。袪(qū):衣袖,袖口。
無我惡(è):不要以我為惡(醜)。一說“惡(wù)”意為“討厭”。
寁(zǎn):去。即丟棄、忘記的意思。一說迅速。故:故人,故舊,舊情。
無我魗(chǒu):不要以我為醜。魗,同“醜”。
好(hào):情好。
此篇無首無尾,詩人隻是選擇男子離家出走,女子拽著男子衣袖,拉緊他的手,苦苦哀求他留下的一個小鏡頭,以第二人稱呼告的語氣反複哭訴。全詩隻有兩章八句,既沒有點明男子離家出走的原因,也沒有交代他們之間是什麽關係,然而詩人描繪的這幅平常而習見的畫麵,卻是活靈活現的。
詩中生動地描述了一幅似乎非常具體的生活場景:一對男女在大路上追逐,女的追上男的,在路邊拉扯糾纏,還似乎有女子悲愴的哭訴聲,她呼喚著男子,不斷重複地說著:“不要嫌惡丟棄我!”“多年相愛不能說斷就斷!”除此,她已經沒有別的話要說,仿佛自己的一切辛酸、痛苦、掙紮、希望都凝聚在這兩句話中了。她多麽渴望在自己的哀求下,他能回心轉意,兩人重歸於好,相親相愛過日子。這是女主人公唯一祈求。
關於此詩背景,曆來有多種說法,很難坐實,朱熹《詩集傳》斥此為“淫婦”詩,戴君恩《讀詩臆評》以為是妻子送別丈夫之詩。姚際恒《詩經通論》又說是“故舊於道左(旁)言情,相和之辭”。今人多主“棄婦”說,當是從朱熹說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