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太尉逸事狀

太尉始為涇州刺史時,汾陽王以副元帥居蒲。王子晞為尚書,領行營節度使,寓軍邠州,縱士卒無賴。邠人偷嗜暴惡者,卒以貨竄名軍伍中,則肆誌,吏不得問。日群行丐取於市,不嗛,輒奮擊折人手足,椎釜鬲甕盎盈道上,袒臂徐去,至撞殺孕婦人。邠寧節度使白孝德以王故,戚不敢言。

太尉自州以狀白府,願計事。至則曰:“天子以生人付公理,公見人被暴害,因恬然。且大亂,若何?”孝德曰:“願奉教。”太尉曰:“某為涇州,甚適,少事;今不忍人無寇暴死,以亂天子邊事。公誠以都虞候命某者,能為公已亂,使公之人不得害。”孝德曰:“幸甚!”如太尉請。

既署一月,晞軍士十七人入市取酒,又以刃刺酒翁,壞釀器,酒流溝中。太尉列卒取十七人,皆斷頭注槊上,植市門外。晞一營大噪,盡甲。孝德震恐,召太尉曰:“將奈何?”太尉曰:“無傷也!請辭於軍。”孝德使數十人從太尉,太尉盡辭去。解佩刀,選老躄者一人持馬,至晞門下。甲者出,太尉笑且入曰:“殺一老卒,何甲也?吾戴吾頭來矣!”甲者愕。因諭曰:“尚書固負若屬耶?副元帥固負若屬耶?奈何欲以亂敗郭氏?為白尚書,出聽我言。”晞出見太尉。太尉曰:“副元帥勳塞天地,當務始終。今尚書恣卒為暴,暴且亂,亂天子邊,欲誰歸罪?罪且及副元帥。今邠人惡子弟以貨竄名軍籍中,殺害人,如是不止,幾日不大亂?大亂由尚書出,人皆曰尚書倚副元帥,不戢士。然則郭氏功名,其與存者幾何?”

言未畢,晞再拜曰:“公幸教晞以道,恩甚大,願奉軍以從。”顧叱左右曰:“皆解甲散還火伍中,敢嘩者死!”太尉曰:“吾未晡食,請假設草具。”既食,曰:“吾疾作,願留宿門下。”命持馬者去,旦日來。遂臥軍中。晞不解衣,戒候卒擊柝衛太尉。旦,俱至孝德所,謝不能,請改過。邠州由是無禍。

先是,太尉在涇州為營田官。涇大將焦令諶取人田,自占數十頃,給與農,曰:“且熟,歸我半。”是歲大旱,野無草,農以告諶。諶曰:“我知入數而已,不知旱也。”督責益急,農且饑死,無以償,即告太尉。太尉判狀辭甚巽,使人求諭諶。諶盛怒,召農者曰:“我畏段某耶?何敢言我!”取判鋪背上,以大杖擊二十,垂死,輿來庭中。太尉大泣曰:“乃我困汝!”即自取水洗去血,裂裳衣瘡,手注善藥,旦夕自哺農者,然後食。取騎馬賣,市穀代償,使勿知。

淮西寓軍帥尹少榮,剛直士也。入見諶,大罵曰:“汝誠人耶?涇州野如赭,人且饑死;而必得穀,又用大杖擊無罪者。段公,仁信大人也,而汝不知敬。今段公唯一馬,賤賣市穀入汝,汝又取不恥。凡為人傲天災、犯大人、擊無罪者,又取仁者穀,使主人出無馬,汝將何以視天地,尚不愧奴隸耶!”諶雖暴抗,然聞言則大愧流汗,不能食,曰:“吾終不可以見段公!”一夕,自恨死。

及太尉自涇州以司農征,戒其族:“過岐,朱泚幸致貨幣,慎勿納。”及過,泚固致大綾三百匹。太尉婿韋晤堅拒,不得命。至都,太尉怒曰:“果不用吾言!”晤謝曰:“處賤無以拒也。”太尉曰:“然終不以在吾第。”以如司農治事堂,棲之梁木上。泚反,太尉終,吏以告泚,泚取視,其故封識具存。

太尉逸事如右。元和九年月日,永州司馬員外置同正員柳宗元謹上史館。

今之稱太尉大節者出入,以為武人一時奮不慮死,以取名天下,不知太尉之所立如是。宗元嚐出入岐周邠斄間,過真定,北上馬嶺,曆亭障堡戍,竊好問老校退卒,能言其事。太尉為人姁姁,常低首拱手行步,言氣卑弱,未嚐以色待物;人視之,儒者也。遇不可,必達其誌,決非偶然者。會州刺史崔公來,言信行直,備得太尉遺事,覆校無疑,或恐尚逸墜,未集太史氏,敢以狀私於執事。謹狀。

標簽: 寫人
譯文及注釋

譯文
太尉剛任涇州刺史時,汾陽王郭子儀以副元帥的身份駐紮在蒲州。汾陽王的兒子郭晞擔任尚書的職務,代理郭子儀軍營的統領,駐軍邠州,放縱其士卒橫行不法。邠州人中那些懶惰、貪婪、凶殘、邪惡的人,大都用財物行賄,把自己的名字混進軍隊裏,就可以胡作非為。官吏不能幹涉。

他們每天成群結隊在市場上勒索,不能滿足,就奮力打斷人家的手足,砸碎鍋、鼎、壇子、瓦盆,把它丟滿路上,袒露著臂膀揚長而去,甚至撞死孕婦。邠寧節度使白孝德因為汾陽王郭子儀的緣故,憂慮不敢說。
太尉從涇州把有關情況用公文稟告邠寧節度使衙門,希望能商議此事.到了節度使衙門就對白孝德說:“皇上把老百姓交給您治理,您看見老百姓被暴徒傷害,依然安閑自在,即將引起大亂,怎麽辦?”白孝德說:“願聽從您的指教。

文言常識

古今異義
縱士卒無賴古:橫暴 今: 指遊手好閑、品行不端的人
率以貨竄名軍伍中 古:錢財和貨物 今:指貨物
請假設草具 古:假,借用。 設,置,安排。 今:姑且認定
段公,仁信大人也 古:指長者 今:指成年人
一夕自恨死 古:羞愧 今:怨恨
朱泚幸致貨幣古:財物 今:錢
折人手足。古義:指手和腳。今義:比喻弟兄,或指舉動、動作。
天子以生人付公理。古義:①“生民”,避太宗之諱,指老百姓。

②單音詞連用。今義:①陌生人。②指社會上多數人公認的正確道理。

(一)通假字
1. 不嗛,輒奮擊。 嗛(qiè),通“慊”,滿足,快意。
2. 椎釜鬲甕盎盈道上。 椎,通“槌”,打,砸。
3. 太尉判狀,辭甚巽。 巽,通“遜”,謙恭。
4. 出入岐周邠斄間。 斄,通“邰”,今陝西武功。

解析

全文通過段秀實勇服郭唏、仁愧焦令諶和節顯治事堂三件逸事,多側麵地塑造了這位正直官吏的形象,表現出一個關心人民、不畏強暴,並能知機於事先,臨財不苟取的舊時代的優秀人物形象。全文可分為四段:

第一段
即第一個事件:勇服郭晞。作者依次寫段秀實悍卒肆誌,自薦平亂,詣營陳辭,請留宿營,突出了段秀實外柔內剛的性格。事情的起因是郭晞縱士卒殘害百姓,為所欲為。作者先詳細地敘述了士卒肆誌利狀:天天成群結隊地在街市上強索財物,不能滿意,就奮擊折人手足,將各種瓦器都砸碎,狼籍滿地,裸露著臂膀揚長而去,至撞殺孕婦人。寫暴行利慘烈,如在眼前。

寫作特點

《段太尉逸事狀》的寫作特點大抵可分為三點:一是精心選材,每一件事都突出表現主人公思想性格的一個方麵;二是用個性化的語言行動塑造人物形象,描寫生動形象,而不作議論;三是使用倒敘手法,有利於主題突出,文章結構巧妙。

首先是精心選材,全文寫了段秀實三件事,每一件事都表現他的思想性格的一個側麵。第一件逸事詳細記述了段秀實自薦平亂,隻身前往軍營,麵對全身披掛、張牙舞爪的亂軍,慷慨陳辭,抓住要害說服郭晞,又主動留宿營房,以凜然正氣震攝亂軍,每一步驟都突出了他的“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