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太尉逸事狀》文言常識

古今異義
縱士卒無賴古:橫暴 今: 指遊手好閑、品行不端的人
率以貨竄名軍伍中 古:錢財和貨物 今:指貨物
請假設草具 古:假,借用。 設,置,安排。 今:姑且認定
段公,仁信大人也 古:指長者 今:指成年人
一夕自恨死 古:羞愧 今:怨恨
朱泚幸致貨幣古:財物 今:錢
折人手足。古義:指手和腳。今義:比喻弟兄,或指舉動、動作。
天子以生人付公理。古義:①“生民”,避太宗之諱,指老百姓。 ②單音詞連用。今義:①陌生人。②指社會上多數人公認的正確道理。

(一)通假字
1. 不嗛,輒奮擊。 嗛(qiè),通“慊”,滿足,快意。
2. 椎釜鬲甕盎盈道上。 椎,通“槌”,打,砸。
3. 太尉判狀,辭甚巽。 巽,通“遜”,謙恭。
4. 出入岐周邠斄間。 斄,通“邰”,今陝西武功。

(二)詞類活用
1. 以刃刺酒翁、壞釀器。 壞:使動用法,使……壞。
2. 晞一營大噪,盡甲。 甲:名詞作動詞,穿上鎧甲。
3. 乃我困汝。 困:使動用法,使……處於困境險地。
4. 遇不可,必達其誌。 達:使動用法,使……表達出來。
5. 裂裳衣瘡。 衣:名詞作動詞,用衣裳纏裹。
6. 奈何欲以亂敗郭氏。 敗:使動用法,使……敗壞。
7.暴且亂。亂:形容詞作動詞,作亂。
8.輿來庭中。輿:名詞作動詞,抬。
9.太尉自州以狀白府。白:形容詞作動詞,稟告。

(三)省略句、判斷句
1. 王子晞為尚書,其領行營節度使,寓軍於邠州,其縱士卒無賴。
2. 以之如司農治事堂,棲之於梁木上。
3. 段公,仁信大人也。

(四)狀語後置句
1. 請辭於軍。

(五)賓語前置句
1. 欲誰歸罪。

(六)定語後置句
1. 邠人偷嗜暴惡者。 偷嗜暴惡之邠人。

(七)多義詞
1. 狀
(1)太尉自州以狀白府。 陳述事實的一種文書。
(2)太尉判狀,辭甚巽。 判決書。
(3)敢以狀私於執事,謹狀。 逸事狀。
2. 其
(1)然則郭氏功名其與存者幾何? 語氣詞,加強反問語氣。
(2)吏以告泚,泚取視,其故封識具存。 代詞,它的。
3. 注
(1)太尉列卒取十七人,皆斷頭注槊上。 附著。
(2)即自取水洗去血,裂裳衣瘡,手注善藥。 敷上。
4. 甲
(1)晞一營大噪,盡甲。 穿上鎧甲。
(2)皆解甲。 鎧甲。
5. 辭
(1)無傷也,請辭於軍。 致辭。
(2)孝德使數十人從太尉,太尉盡辭去。 辭卻。
(3)太尉判狀,辭甚巽。 言辭。
6. 以
(1)汾陽王以副元帥居蒲。 介詞,憑。
(2)白孝德以王故,戚不敢言。 介詞,因。
(3)天子以生人付公理。 介詞,把。
(4)又以刃刺酒翁。 動詞,用。
7. 愧
(1)尚不愧奴隸耶。 愧對,動。
(2)然聞言則大愧。 羞愧,形。
8. 信
(1)仁信大人也。 講信義。
(2)言信行直。 言語真實。
9. 市
(1)晞軍士十七人入市取酒。 集市,名詞。
(2)市穀代償。 買,動詞。
10. 固
(1)尚書固負若屬耶。 難道,副詞。
(2)泚固致大淩三百匹。 堅決,堅持,形容詞。
11. 請
(1)請辭於軍。 請讓我。
(2)請改過。 請求。水洗去農夫身上的汙血,撕破自己的衣裳【或撕破農夫的衣裳】,包紮農夫的傷口,親手敷上良藥,早晚親自先給農夫喂食物,然後自己才吃。將自己的坐騎賣掉,買穀子代農夫償還地租,不讓那農夫知道。

原文《段太尉逸事狀》

[唐代] 柳宗元

太尉始為涇州刺史時,汾陽王以副元帥居蒲。王子晞為尚書,領行營節度使,寓軍邠州,縱士卒無賴。邠人偷嗜暴惡者,卒以貨竄名軍伍中,則肆誌,吏不得問。日群行丐取於市,不嗛,輒奮擊折人手足,椎釜鬲甕盎盈道上,袒臂徐去,至撞殺孕婦人。邠寧節度使白孝德以王故,戚不敢言。

太尉自州以狀白府,願計事。至則曰:“天子以生人付公理,公見人被暴害,因恬然。且大亂,若何?”孝德曰:“願奉教。”太尉曰:“某為涇州,甚適,少事;今不忍人無寇暴死,以亂天子邊事。公誠以都虞候命某者,能為公已亂,使公之人不得害。”孝德曰:“幸甚!”如太尉請。

既署一月,晞軍士十七人入市取酒,又以刃刺酒翁,壞釀器,酒流溝中。太尉列卒取十七人,皆斷頭注槊上,植市門外。晞一營大噪,盡甲。孝德震恐,召太尉曰:“將奈何?”太尉曰:“無傷也!請辭於軍。”孝德使數十人從太尉,太尉盡辭去。解佩刀,選老躄者一人持馬,至晞門下。甲者出,太尉笑且入曰:“殺一老卒,何甲也?吾戴吾頭來矣!”甲者愕。因諭曰:“尚書固負若屬耶?副元帥固負若屬耶?奈何欲以亂敗郭氏?為白尚書,出聽我言。”晞出見太尉。太尉曰:“副元帥勳塞天地,當務始終。今尚書恣卒為暴,暴且亂,亂天子邊,欲誰歸罪?罪且及副元帥。今邠人惡子弟以貨竄名軍籍中,殺害人,如是不止,幾日不大亂?大亂由尚書出,人皆曰尚書倚副元帥,不戢士。然則郭氏功名,其與存者幾何?”

言未畢,晞再拜曰:“公幸教晞以道,恩甚大,願奉軍以從。”顧叱左右曰:“皆解甲散還火伍中,敢嘩者死!”太尉曰:“吾未晡食,請假設草具。”既食,曰:“吾疾作,願留宿門下。”命持馬者去,旦日來。遂臥軍中。晞不解衣,戒候卒擊柝衛太尉。旦,俱至孝德所,謝不能,請改過。邠州由是無禍。

先是,太尉在涇州為營田官。涇大將焦令諶取人田,自占數十頃,給與農,曰:“且熟,歸我半。”是歲大旱,野無草,農以告諶。諶曰:“我知入數而已,不知旱也。”督責益急,農且饑死,無以償,即告太尉。太尉判狀辭甚巽,使人求諭諶。諶盛怒,召農者曰:“我畏段某耶?何敢言我!”取判鋪背上,以大杖擊二十,垂死,輿來庭中。太尉大泣曰:“乃我困汝!”即自取水洗去血,裂裳衣瘡,手注善藥,旦夕自哺農者,然後食。取騎馬賣,市穀代償,使勿知。

淮西寓軍帥尹少榮,剛直士也。入見諶,大罵曰:“汝誠人耶?涇州野如赭,人且饑死;而必得穀,又用大杖擊無罪者。段公,仁信大人也,而汝不知敬。今段公唯一馬,賤賣市穀入汝,汝又取不恥。凡為人傲天災、犯大人、擊無罪者,又取仁者穀,使主人出無馬,汝將何以視天地,尚不愧奴隸耶!”諶雖暴抗,然聞言則大愧流汗,不能食,曰:“吾終不可以見段公!”一夕,自恨死。

及太尉自涇州以司農征,戒其族:“過岐,朱泚幸致貨幣,慎勿納。”及過,泚固致大綾三百匹。太尉婿韋晤堅拒,不得命。至都,太尉怒曰:“果不用吾言!”晤謝曰:“處賤無以拒也。”太尉曰:“然終不以在吾第。”以如司農治事堂,棲之梁木上。泚反,太尉終,吏以告泚,泚取視,其故封識具存。

太尉逸事如右。元和九年月日,永州司馬員外置同正員柳宗元謹上史館。

今之稱太尉大節者出入,以為武人一時奮不慮死,以取名天下,不知太尉之所立如是。宗元嚐出入岐周邠斄間,過真定,北上馬嶺,曆亭障堡戍,竊好問老校退卒,能言其事。太尉為人姁姁,常低首拱手行步,言氣卑弱,未嚐以色待物;人視之,儒者也。遇不可,必達其誌,決非偶然者。會州刺史崔公來,言信行直,備得太尉遺事,覆校無疑,或恐尚逸墜,未集太史氏,敢以狀私於執事。謹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