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出濟州別城中故人

[唐代] 王維 [简体]

微官易得罪,謫去濟川陰。
執政方持法,明君照此心。
閭閻河潤上,井邑海雲深。
縱有歸來日,各愁年鬢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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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及注釋

譯文
官職卑微最容易獲罪,我被貶謫到濟水之濱。
執政者正堅持以法辦事,聖明之君主原無貶斥之心。
村落在黃河浸潤的岸邊,城鎮的上空海雲濃深。
縱然有回到京城的一天,隻怕歲月早已染白了雙鬢。

注釋
題注:一作“被出濟州”。
微官:小官。晉歐陽建《臨終詩》:“谘餘衝且暗,抱責守微官。”獲罪。《尚書·康誥》:“凡民自得罪:寇攘奸宄,殺越人於貨,暋不畏死,罔弗憝。”
濟川:濟水。陰:水南為陰。
執政:掌握國家大權的人。持法:執法。
明君:賢明的君主。照:一作“無”。

賞析

這首詩用曲折委婉的筆法,表現了作者被貶謫的怨憤和歸期難測的愁情。

首聯“微官易得罪,謫去濟川陰”二句點題,首句寫自己官職卑微,動輒得咎,言外之意,執政者為所欲為,怨憤之情已溢於言表。當時的執政者是張說,他和太樂令劉貺的父親劉知幾有矛盾,王維是和劉貺同時遭貶的。

頷聯“執政方持法,明君照此心”,寫得怨而不怒,表麵上為唐玄宗開脫,也說執政者是執法辦事,其實是托諷。鍾惺說:“持法二字周旋感慨,立言甚妙。”譚元春也說這兩句表現得“極忠厚,極不忠厚”,都認為是委婉地點出了唐玄宗是聽了張說之言,至有此行。

頸聯“閭閻河潤上,井邑海雲深”作跌宕之氣,由眼前的離別懸想濟州的風土情況。

創作背景

此詩當作於唐玄宗開元九年(721年)。王維開元九年(721年)進士及第,授太樂丞一職,然入仕僅數月就因“黃獅子案”獲罪被貶濟州司倉參軍。王維入仕躊躇滿誌,但僅數月就遭遇突如其來的打擊。這首詩是王維赴濟州前的留別之作。

參考資料:
1、鄧安生 等.王維詩選譯.成都:巴蜀書社,1990:100-102
2、楊宇寧.王維奉佛原因之探究.延安大學本科畢業論文,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