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僖伯諫觀魚

春,公將如棠觀魚者。臧僖伯諫曰:“凡物不足以講大事,其材不足以備器用,則君不舉焉。君將納民於軌物者也。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不軌不物,謂之亂政。亂政亟行,所以敗也。故春蒐、夏苗、秋獮、冬狩,皆於農隙以講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以數軍實。昭文章,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也。鳥獸之肉不登於俎,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登於器,則君不射,古之製也。若夫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皂隸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將略地焉。”遂往,陳魚而觀之。僖伯稱疾不從。

書曰:“公矢魚與棠。”非禮也,且言遠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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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及注釋

譯文
春天,隱公準備到棠地觀看漁民捕魚。臧僖伯進諫說:“凡是物品不能用到講習祭祀、軍事等大事上,或者所用材料不能製作禮器和兵器,那麽,國君就不要親自去接觸它。國君是把民眾引向社會規範和行為準則的人。所以,講習大事以法度為準則進行衡量,叫做‘軌’,選取材料製作器物以顯示它的文彩,叫做‘物’。事情不合乎軌、物,叫做亂政。屢屢亂政,這就是所以敗亡的原因了。

所以,春、夏、秋、冬四季的狩獵活動,都是在農閑時節進行,並(借這個機會)講習軍事。每三年演練一次,回國都要對軍隊進行休整。並要到宗廟進行祭告,宴飲慶賀,清點軍用器物和獵獲物。

賞析

讀罷此文,讀者也許會提出這樣的問題:魯隱公作為一國之君,到棠地看看漁民怎樣捕魚,有什麽了不得,也值得這位臧大夫大驚小怪,還要苦口婆心、掰開揉碎地講那麽多大道理?難道國君連這點自由也沒有嗎?馬克思主義認為:分析、考察和認識任何一種曆史現象,都必須把該曆史現象放回到產生它的曆史環境中去。臧僖伯之所以諫阻隱公到棠地觀魚,是因為隱公這一活動,不符合那個時代一個國君應該遵循並身體力行的行為規範。

不符合,就會“亂政”;而屢屢“亂政”,就會導致國家的敗亡。況且,隱公遠離國都,到棠地觀魚,並非為了體察民情,更不是與民同樂,而僅僅是他本人的一種遊樂活動。也正因為如此,他才不敢對臧僖伯的諫言說一個“不”字,最後不得不以“吾將略地焉”為借口,堅持到那裏尋樂去。

題解

本文選自《左傳·隱公五年》。這一年(前718年)《春天,魯隱公要到棠地觀看漁民怎樣捕魚。魯國大夫臧僖伯從傳統《為君之道出發,認為國君《根本責任是管好國家大事,而且任何舉措都必須合乎“古製”和國君《行為規範,否則就會“亂政”,而屢屢“亂政”,國家就會敗亡。正是出於這麽一種認識,他從對國君和國家《責任感出發,進諫隱公,勸阻他到棠地觀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