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僖伯諫觀魚》譯文及注釋

譯文
春天,隱公準備到棠地觀看漁民捕魚。臧僖伯進諫說:“凡是物品不能用到講習祭祀、軍事等大事上,或者所用材料不能製作禮器和兵器,那麽,國君就不要親自去接觸它。國君是把民眾引向社會規範和行為準則的人。所以,講習大事以法度為準則進行衡量,叫做‘軌’,選取材料製作器物以顯示它的文彩,叫做‘物’。事情不合乎軌、物,叫做亂政。屢屢亂政,這就是所以敗亡的原因了。所以,春、夏、秋、冬四季的狩獵活動,都是在農閑時節進行,並(借這個機會)講習軍事。每三年演練一次,回國都要對軍隊進行休整。並要到宗廟進行祭告,宴飲慶賀,清點軍用器物和獵獲物。(在進行這些活動的時候,)要(使車馬、服飾、旌旗等)文彩鮮豔,貴賤分明,等級井然,少長有序:這都是講習大事的威儀啊!鳥獸的肉不能拿來放到祭祀用的器具裏,皮革、牙齒、骨角和毛羽不能用來製作軍事器物,這樣的鳥獸,君主就不會去射它,這是自古以來的規矩啊!至於山林川澤的物產,一般器物的材料,這都是仆役們去忙活,有關官吏按職分去管理的事,而不是君主所應涉足的事。”隱公說:“我準備到那裏去巡視。”於是就去了(棠地),讓漁民把各種漁具都擺出來捕魚,他在那裏觀賞。僖伯推說有病沒有隨同前往。《春秋》上說:“隱公在棠地陳設漁具。”(這是說他棠地觀魚這一行為)不合禮法啊,並且說他去的地方遠離國都。

注釋
春:指魯隱公五年(前718)春季。
公:指魯隱公。公元前722年至公元前712年在位。按《春秋》和《左傳》的編著體例,凡是魯國國君都稱公,後邊《曹劌論戰》等篇均如是。魯國是姬姓國,其開國君主是周公旦之子伯禽,其地在今山東西南部。如:往。
如:往。
棠:也寫作唐,魯國邑名,在今山東魚台縣東。
魚:通“漁”,動詞,捕魚。
臧僖伯:魯孝公之子、魯惠公之兄、魯隱公之伯父,名彄(又作“驅”“弓區”)(kōu),字子臧,封於臧(今郯城縣),伯為排行,僖是諡號。 丗本:孝公生僖伯彄,彄生哀伯達(臧哀伯或臧孫達),達生伯氏缾,缾生文仲辰(臧文仲),辰是臧僖伯曾孫。
講:講習,訓練。
大事:指祭祀和軍事活動等。
材:材料,原料。
器用:指祭祀所用的器具與軍事物資。
舉:指行動。
納:納入。
軌物:法度和準則。
度(duó):計量。
量:軌則,法度。
章:通“彰”,彰明,發揚。
采:物之有華飾者又彩色也,五彩相間曰采。
亟:多次,屢次。
春蒐(sōu):指春天打獵。蒐,搜尋,謂搜尋不產卵、未懷孕的禽獸。
夏苗:指夏天打獵,謂捕獵傷害莊稼的禽獸。
秋獮(xiǎn):指秋天打獵。獮,殺,謂順秋天肅殺之氣,進行捕獵活動。
冬狩(shòu):指冬天打獵。狩,圍守,謂冬天各種禽獸都已長成,可以不加選擇地加以圍獵。按:“春蒐、夏苗、秋獮、冬狩”雲雲,說明我們的先民在狩獵活動中已有生態平衡意識,也同時說明大凡有組織的狩獵活動,都帶有軍事演習的性質,並不單單是為狩獵而狩獵。
治兵:指練兵、比武等軍事演習活動。
振旅:整頓部隊。
飲至:古代的一種禮儀活動。凡盟會、外交和重大軍事行動結束以後,都要告於宗廟,並舉行宴會予以慶賀。
軍實:指軍用車輛、器物和戰鬥中的俘獲等。
昭:表明。文章:服飾、旌旗等的顏色花紋。
登:裝入,陳列。
俎(zǔ):古代舉行祭祀活動時用以盛牛、羊等祭品的禮器。
射:激矢及物曰射。
山林:材木樵薪之類。
川澤:菱芡魚龜之類。
資:材資也。
皂(zào)隸:本指奴隸,這裏指做各種雜務的仆役。
略地:到外地巡視。
陳:陳設,張設也。
稱疾:推說有病。(注意:古代分言“疾”和“病”,輕者為“疾”,重者為“病”。)
書:指《春秋》。
矢:通“施”,實施,陳設。這一句的意思是:隱公在棠陳列漁具。

原文《臧僖伯諫觀魚》

[先秦] 左丘明

春,公將如棠觀魚者。臧僖伯諫曰:“凡物不足以講大事,其材不足以備器用,則君不舉焉。君將納民於軌物者也。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不軌不物,謂之亂政。亂政亟行,所以敗也。故春蒐、夏苗、秋獮、冬狩,皆於農隙以講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以數軍實。昭文章,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也。鳥獸之肉不登於俎,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登於器,則君不射,古之製也。若夫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皂隸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將略地焉。”遂往,陳魚而觀之。僖伯稱疾不從。

書曰:“公矢魚與棠。”非禮也,且言遠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