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趣》賞析

全文可分為兩部分。第一段為第一部分,總寫童年視覺敏銳,喜歡細致地觀察事物,常有意想不到的樂趣。第二段至篇末為第二部分,具體寫童年觀察景物的奇趣。這篇散文表現了作者兒時富於想象、幻想的一段趣事,文字樸素自然,情感真摯,語言生動。

第一部分(第1段),總寫童年視覺敏銳,喜歡細致地觀察事物,常有意想不到的樂趣。“能張目對日,明察秋毫”,既反映小孩子視覺敏銳,又表現出孩子的稚氣、天真。“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說明作者小時候善於細致地觀察細小事物,看到細微的事物中那些別人所不能看到的妙處,產生超然物外的樂趣。

第二部分(第2段至篇末),具體寫童年觀察景物的奇趣。

先寫夏天觀察蚊飛的樂趣。“夏蚊成雷”是誇張又是比喻,這裏則是“我”從蚊群嗡嗡的聲音與悶雷聲相似的特點聯想到雷聲。而把蚊比作鶴,也是蚊子的體形、長足與鶴相像,這是孩子們的聯想。這些聯想不但照應了第一部分的“明察秋毫,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同時也為下文作了鋪墊。“心之所向,則或千或百,果然鶴也”,心裏這樣想,眼前就果然出現了群鶴飛舞的景觀。這是在前文聯想基礎上的想象,這正是“物外之趣”。而“留蚊於素帳中,徐噴以煙,使之衝煙而飛鳴,作青雲白鶴觀,果如鶴唳雲端,為之怡然稱快”,又是“我”創造性的聯想和想象,進一步體現了物外之趣。同時也反映了“我”的知識豐富,但活動範圍狹小,沒有機會和條件接觸“青雲白鶴”的實景,靠著豐富的想像仍然可以領略到書本上圖畫上所描繪的“青雲白鶴”的實景。再寫“我”觀察土牆、花台和小蟲爭鬥的樂趣。這裏寫“我”觀察花台草木,“以叢草為林,以蟲蚊為獸”神遊其中,仍是表現“物外之趣”的。而觀蟲鬥、驅蝦蟆的故事,不但緊扣“趣”字,說明“我”觀察入神,而且還能表現“我”的真正可愛,天真無邪。

參考資料:
1、《童趣》賞析.人民教育出版社[引用日期2014-01-29]

原文《童趣》

[清代] 沈複

餘憶童稚時,能張目對日,明察秋毫,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故時有物外之趣。

夏蚊成雷,私擬作群鶴舞空中,心之所向,則或千或百,果然鶴也;昂首觀之,項為之強。又留蚊於素帳中,徐噴以煙,使之衝煙而飛鳴,作青雲白鶴觀,果如鶴唳雲端,為之怡然稱快。

餘常於土牆凹凸處,花台小草叢雜處,蹲其身,使與台齊;定神細視,以叢草為林,以蟲蟻為獸,以土礫凸者為丘,凹者為壑,神遊其中,怡然自得。

一日,見二蟲鬥草間,觀之,興正濃,忽有龐然大物,拔山倒樹而來,蓋一癩蛤蟆,舌一吐而二蟲盡為所吞。餘年幼,方出神,不覺呀然一驚。神定,捉蝦蟆,鞭數十,驅之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