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挽歌辭三首是陶淵明晚年六十三歲的作品,寫後兩月後逝世了。詩人假設自己死後親友的情況,既表達自己對生死的看法,也安慰親友不必過於悲傷。
其一是說死後收殮的情況,描述兒女朋友痛哭,詩人豁達地說死後便沒有榮譽與羞辱,隻覺得酒還未喝夠便死了,有些遺憾。
其二是出殯前的祭祀。詩人描述親人的哀傷,自己雖感到不能飲酒的遺憾,但已為快離家園而有些黯然。
其叁是寫下葬的情形。對下葬後的幽冥世界不猜測,也認為賢達也不能逃避死亡。這與當時追求神仙得道的風氣迥異。
陶淵明有一些以發揮哲理為主要內容的作品,《擬挽歌辭》也可以歸入這一類。這類詩可以視為玄言詩,但與東晉流行的玄言詩有所不同,並非“柱下之旨歸,漆園之義疏”(劉勰《文心雕龍·時序》),而是將生活中的體驗提煉到哲學的高度。魏晉人注重門閥,陶詩中有的寫到宗族關係或對兒子加以訓誡,如《命子》、《責子》、《贈長沙公》等,可見陶淵明也還是重視家族的榮譽和門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