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塞》賞析

“拚將熱血灑疆場 ”,這是一首邊塞詩,寫於1906年。當時作者從日本回國,曾北上遊曆,在吉林、遼寧一帶察看形勢,一路走來,有許多感想,於是就留下了這首七言詩。

“軍歌應唱大刀環,誓滅胡奴出玉關。”,這開篇的兩句,詩人便是直抒胸臆,直接表達出了自己內心的一種願望,而且這兩句,也是非常好理解;對於出征的士兵來說,應該要高唱著戰歌,然後勝利歸來,隻有要決心,一定是可以把胡奴趕出玉門關去。其實這更多的是詩人一種內心的表現,由於當時的滿族從關外,入主中原,使得很多的文人,都有這著這樣的一種抱負,但是徐錫麟這首詩,則是顯得更為獨特,也更加的霸氣。

第三句在前句的基礎之上,更進一步深化出征戰士的思想境界,把他們出征的雄心和壯誌上升到為國犧牲的高度。“隻解”是說心中所存唯一的念頭,排除了其他的種種想法。古人在對待“死”的問題上,很崇尚為國而死,為朋友而死,為公而死,為義而死,等等,其中尤以為國捐軀被看作無上光榮的事,尤其是戰場上為國犧牲,更是高於一切的莫大榮幸。這句詩正好體現了上述內容,強調了“為國”二字。

末句,總領全詩,從反麵講,為國犧牲、戰死沙場,既然是人生最大的榮幸之事,那麽,對於屍體歸葬的問題,就不必考慮了。“徐錫麟把東漢時期馬援“馬革裹屍”的思想又作了更進一步的發揮,他用了“何須”兩個字,認定了隻要為國犧牲不問其它;至於屍體歸葬故土的問題,並不重要,所以才說“何須……還!”

這首詩抒發了作者義無反顧的革命激情和犧牲精神,充滿了英雄主義氣概,把一腔報效祖國、戰死疆場的熱忱發揮得淋漓盡致。在寫下了這首詩的一年以後,作者在安慶起義,失敗被捕,清政府要他寫口供,他揮筆直書:“爾等殺我好了,將我心剖了,兩手兩足斷了,全身碎了,均可,不可冤殺學生。”爾後,慷慨就義,他用生命實現了自己的理想。這首詩感情豪放激揚,語氣慷慨悲壯,英氣逼人,最後一句“何須馬革裹屍還”,寫出了他壯懷激烈、視死如歸的英雄氣概。總之,這是近代邊塞詩中難得的一首好詩。

參考資料:
1、劉琦,周奇文著.《塞漠雄魂》:吉林文史出版社,1997.01:第364-365頁

原文《出塞》

[清代] 徐錫麟

軍歌應唱大刀環,誓滅胡奴出玉關。
隻解沙場為國死,何須馬革裹屍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