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原來的意義,是闡述一個哲學道理,是《莊子·齊物論》中一則重要的寓言故事,無論朝三暮四還是朝四暮三,其實眾猴子所得到的並沒有增加或減少,猴子們喜怒為用就顯得很可笑。狙公好比是載眾生的“大塊”而猴子就像是紛亂紅塵中的眾生。那些追求名和實的理論家,總是試圖區分事物的不同性質,而不知道事物本身們就有同一性。最後不免像猴子一樣,被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所蒙蔽。告誡人們要放開計較得失的凡心,因為人的一生一死、一得一失都是一時的,到最後我們將會發現我們並沒有失去什麽,也沒有得到什麽。因為無論形式有多少種,本質隻有一種。宋《二程全書·遺書·十八·伊川先生語》:“若曰聖人不使人知,豈聖人之心是後世朝三暮四之術也?”遺憾的是,後來應用這個成語的人,並不十分清楚朝三暮四的出處,把它和“朝秦暮楚”混淆了。而後者指的是戰國時期,秦、楚兩大強國對立,有些弱小國家一會兒倒向秦國,一會兒倒向楚國。就像在美蘇爭霸時期,有些非洲國家時而倒向美國,時而倒向蘇聯。朝三暮四本來與此無關,但以訛傳訛,天長日久,大家也就習慣把“朝三暮四”理解為沒有原則,反複無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