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證法
本文屬於史論。寫史論一般都要使用例證法,以論帶史,以史證論。運用這種方法,關鍵在於準確地選擇典型事例。本文第一段就提出以莊宗得天下和失天下的史實為論據,但在具體選材上,卻以“晉王三矢”這一不能確定為史實的傳說作為事例,並加以詳述,體現了作者精於選材的匠心。文章並沒有寫莊宗如何“逸豫”,但通過“晉王三矢”這一典型的、生動的事例,充分地體現了莊宗的“憂勞”,突出了“人事”的作用,再輔之以評論莊宗盛衰時所涉及的點滴史實,就使人對於莊宗的由“盛”而“衰”、由“憂勞”到“逸豫”不言而明,達到了以材料論證觀點的目的,起到了以古鑒今、舉一反三的作用。
對比論證法
本文的中心論點是盛衰之理,由於人事。這一論點本身就是一個既正反對立又合而為一的命題。作者運用了—組組簡潔強烈的對比,人事與天命、盛與衰、得與失、難與易、成與敗、興與亡、憂勞與逸豫,說明成敗之跡皆出於人事。全文以“盛衰”二字貫穿始終,從“盛”“衰”兩個方麵,圍繞著“人事”進行層層深入的對比論述。本文的對比論證在總體上著眼於“盛”“衰”與“憂勞”“逸豫”的因果關係,從中心論點到論據,從論證過程到結論,不論是所用的事例或史實,還是作者抒發的感慨和議論,都是對比性的。通過正反兩方麵的鮮明對比,既突出了中心論點,使說理深刻、透徹,也使文章一氣貫通,前後呼應,脈絡清晰,結構嚴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