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開頭在點明韓愈以潮州刺史身分派遣下屬致祭之後,第一段先回顧漫長的曆史,拿先王和後王對比,以闡明鱷魚得以長期肆虐的原因。古代的聖王統治天下,放火焚燒山野草澤,用繩網利刃來消除“蟲蛇惡物為民害者”;但是後王德薄,不能統治遠方,連江漢之間都放棄了,何況潮州處在五嶺和南海之間,距離京師有萬裏之遙的地方。所以鱷魚在這裏潛伏、繁殖,自然也就是它活動的場所了。先王能為民除害,後王則不能。驅逐鱷魚,追根窮源,先歸咎於後王,這是很有膽識的。對安史之亂以來的唐王朝,韓愈雖不敢直斥,但寓意諷諫,確有空穀傳音之妙。再從行文上來看,這是故意放寬一步,為下文蓄勢,將合先開,欲擒故縱,這是古文家常用的筆法。
第二段陡然折筆回鋒,展開堂堂之陣:以今非昔比曉喻之,以大唐天子、刺史、縣令、天地、宗廟、百神震懾之。這就使鱷魚完全喪失了得以肆虐的依據。“況禹跡所揖”以下,語意更進一步,字字躍動,蟬聯如貫珠,顯得雄辯有力。直到推出“鱷魚其不可與刺史雜處此土也”,才揭出一篇之綱。譬如登泰山,攀“緊十八盤”,南天門始赫然在目,以前的“階崇萬級”,均為此鋪墊。如果說在這以前是從天子的角度上昭告鱷魚的話,那麽在這以下就是從刺史的職責上闡發議論了:“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鱷魚豈敢與刺史抗拒。刺史是受天子之命而來,抗拒刺史就是抗拒天子。對鱷魚而言,抗拒刺史,將會帶來什麽嚴重後果,這是不言而喻的;就刺史而言,為民除害,是其職責。退一步說,即使刺史弩弱,也不肯屈服於鱷魚,矯矯者豈能聽之任之。故“其勢不得不與鱷魚辨”。反複曉喻,這就不是“不教而誅”了。值得一提的是,在這段文字裏,韓愈順便給那些在惡勢力麵前嚇得魂不附體的人給予有力的諷刺,意在言外,耐人尋味。
在待之以禮、曉之以理之後,接踵而來的就是淩之以威、繩之以法了。第三段以“鱷魚有知,其聽刺史言”開頭,正式堂而皇之地宣布了驅逐鱷魚的命令。為鱷魚指出去路,限定了時間,限期也是寬之又寬,做到仁至義盡。但是,如果七日內不能遷徙,文筆又陡起層疊而下:“夫傲天子之命吏,不聽其言,不徙以避之,與冥頑不靈而為民物害者,皆可殺。”這段判決文字寫得極為嚴正,十分果決、犀利。最後落到“殺”字上,使正義之力大大變強。更有甚者,不僅要殺,而且要斬盡殺絕。誅殺的方法,也寫得明明白白,以示有絕對的把握。那些“為民物害者”,對此必會心驚膽戰。結尾“其無悔”隻有三字,戛然而止,尤見峭勁。韓愈有言“氣盛則言之短長與聲之高下者皆宜。”(《答李翊書》)從他這篇文章來看,確實表現了這一特點。
鱷魚“冥頑不靈,刺史雖有言,不聞不知也”。這在韓愈的文章中是說得一清二楚的。既然鱷魚無知,韓愈的寫作目的有何,“好遊戲”(清李光地《榕村語錄》卷五)的韓愈,無非是在借題發揮而已。在指責鱷魚的背後,有比鱷魚更為凶殘的醜類在。安史之亂以來那些擁兵割據的藩鎮大帥,魚肉百姓的貪官汙吏,更為禍國殃民。所以這篇貌似“遊戲文字”的文章,顯然寓有鮮明的主題,它因小見大;發人深思,有著嚴峻的現實意義。
- 參考資料:
- 1、朱一清.古文觀止賞析集評(三):安徽文藝出版社,1996:320-327
- 2、陳振鵬 張培恒.古文鑒賞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1:990-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