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從題前落筆,先寫洛竹之利,養竹之艱,竹林之美,主人之好客,言簡意賅,生動而具體地展現了洛陽竹林既有巨大的經濟價值,又有極高的觀賞價值。這就為“戕竹”——一場災難的到來,作了有力的鋪墊和反襯。
第二段正麵寫“戕竹”。先點時間:“壬申之秋”,即明道元年秋天。接著就寫大砍大伐。“人吏”四句,句式由長而短,由散而整,用辭斬截,音節急促,將“戕竹”的來勢之猛,行動之快,渲染得令人難以喘息。“人吏”之所以有如此來頭,原來是“守都”有令。如此層層邀功,個個賣力,不幾天,“樊圃棋錯”的竹林,便變成處處“地榛園禿”。而百姓卻沒有一絲吝惜之情流露於顏麵,確實耐人尋味。再接下去就是表現百姓的可憐、可悲,因為他們不僅在物質上作了慘重而無益的犧牲,而且在感情上還遭到一番極大的欺騙和愚弄,則吏之可恨,自在言外。“下亡有嗇色少見於顏間者,由是知其民之急上”,實在是意味深長的一筆。
作者寫過“戕竹”之後,引古證今,加以議論,這就是文章的最後一節。首先指出“伐山林,納材葦”的目的是“以經於用”。在這個前提之下,地方“不供謂之畔廢”,但是,官府若不按一定時間采伐聚斂,則“謂之暴殄”,更何況不“經於用”呢!宋朝疆域遼闊,年年賦斂之物積聚甚多,而仁宗亦無大建宮室園囿的奢侈之心,所以朝廷長期積壓的各種材料,無不聽其朽爛。但是盡管如此,隻要有一點意外情況,還是一不問是否需要,需要多少;二不問時間是否合適,便打著“與公上急病”的旗號,層層加碼,斂取無度,“不竭不止”,結果所取又超過所需,自然又是堆積腐爛。“《書》不雲”兩句,以正麵的教誨之詞,婉轉而尖銳地批評了上述行為,恰恰是以“無益”於民之舉(戕竹),害於民有益之物(洛竹),無“節用愛人”之心顯而易見。由記事而評論,最後上升到為官之道。至此,事已記過,理也說透,文章似乎可以結束了,可作者又再加生發——“推類而廣之,則竹事猶末”。奇峰突起,境界大開。原來“戕竹”一事,隻不過是用以折射大千世界的一麵小小的鏡子。大千世界,古往今來,還有無數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戕竹”之事。點睛結穴,戛然而止,是所謂實處還虛。
文章在藝術手法上采用了前敘後議的方式,前兩段鋪敘,筆力簡明、清晰。由於第一段的美與第二段的醜的對照,則後一段議論,筆鋒所向披靡,深刻地表現出美被醜破壞的痛心,從而濫砍濫伐竹子乃至推而廣之的一係列害民之舉皆令世人共討之。作者雖然在議論時顧及到最高統治者,但言辭之中柔中有剛,諫中有刺,戕竹的危害性通過一番敘述與議論,則十分具有說服力和感染力。此外,他采取引用法,援引儒家經典《尚書》中的有關議論來增強自己文章的說服力,也是很有見地的。因為他的文章是給當朝皇帝和權貴們看的,作為當時地位卑微的作者來說,恐怕人微言輕,不若搬出祖訓來,以使自己的觀點更有說服力。這也正是作者的聰明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