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仲永》鑒賞

篇文章講述了一個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束”的神童因後天父親不讓他學習和被父親當作造錢工具而淪落到一個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束為例,告誡人們決不可單純依靠天資而不去學習新知識,必須注重後天的教育和學習,強調了後天教育和學習對成才的重要性。這篇文章言簡意深,說理嚴謹。

文題為“傷仲束”,文中卻未見一個“傷”字,然而全篇寫的正是一個“傷”字。這正如《王荊公年譜考略》所評:“餘謂仲水始而通悟,終焉為泯然眾人,見於荊公悼歎者詳矣!”由此可見,此文契合照應不在形式上而在內容中。這篇議論文,先敘後議,在事實敘述的基礎上立論,事實成為立論的依據。第一、二兩段隻敘不議,為第三段的議論服務,後麵的議論,集中強烈,言簡意賅,如畫龍點睛,使前麵所敘的事實立即升華具有典型意義。全文僅二百字,敘事之簡潔。說理之透徹,安石散文風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敘述神童方仲束的故事。

方仲束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吳玫的家鄉。“荊公少年,往來外家甚數”《王荊公年譜考略》文中說“於舅家見之”,仲束當是實有其人。所記仲束五歲不識紙筆硯墨,忽啼求,其父借來給他,他立即寫了四句詩,並題了自己的名字,這首詩是以供養父母、團結族人為內容。此事傳出後,一鄉的秀才都來觀看。從此,人們指著東西讓他作詩,他揮筆而就,文采與道理都有可取之處。縣裏人聽說,亦很驚奇,漸漸有人請他父親帶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錢帛請他作詩的。他父親認為此有利可圖,便每天拉著他到處拜見縣裏人,不讓他學習。這裏所記仲束的特異才能是傳聞,與真實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並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誇張的筆墨,處處耍突出仲束天斌的特異。其一,不僅生五年不識文具,給紙筆即可寫詩,而且能以“養父母”團結同族為主旨,“傳一鄉秀才觀之”,可見影響之大。其二,仲束才思如湧,“指物作詩”一揮而就,而且文采、內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請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詩的,真是譽滿全鄉。作者如此描寫突出了神童仲束的特異天資,為下文的因不後學而“泯然眾人”作了很好的鋪墊,為全文的知識才幹“受之人”立論打下了基礎。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學”的原因,更暗示給人們急功近利對人才的危害。“不使學”是仲束由夭才變為平庸的關鍵,是本文議論的中心。

第二段段,從作者親自見聞的角度簡略交待了仲束從神童淪為“眾人”的過程。

開頭的“餘聞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麵顯示上段所寫的內容即據傳聞而得,另一方麵又引出親識其麵的願望。作者寫了兩次見聞:一次是仲束十二三歲時,“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暗示在這六七年中,仲束的詩毫無長進。如果說,五六歲兒童作的詩盡管稚拙,人們尚覺可觀,那麽六七年後寫得反而不如以前聽說的那樣好,人們便非但不以為奇,且因先時之聞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實了。第二次是仲束二十歲時。這次並未見麵,隻是聽親戚說:“泯然眾人矣!”一句話就交待了這位從前的神童的結局。兩次寫法不同,但都極簡練而有含蘊。“泯然眾人矣”一語,把說話人漠然視之的態度生動地表現出來,與先前“邑人奇之”的情況恰成對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隱見言外。

最後一段是作者對方仲束由一邑稱奇的神童變成無聲無息的普通人一事所發的議論,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體現。

作者首先指出,仲束的聰明穎悟是“受之天”,即來自天賦,而且他的天賦遠超於一般的有才能的人。這正是為了反跌出下麵的正意:“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關鍵原因是缺乏後天的教育和學習。到這裏,已將上兩段所敘述的情事都議論到了。但作者卻就勢轉進一層,指出天賦這樣好的仲束,沒有受到後天的培養教育,尚且淪為眾人;那麽天賦本屬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連做一個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賓,後者是主,在對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學習的重要性。就方仲束的情況看,這層議論仿佛是餘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這裏。因為在現實生活中,資質平常的人總是多數。方仲束這一典型事例的意義主要不在於說後天賦好的人不學習會造成什麽後果,而在於說明後天教育對一個人成長的決定意義。

題內的“傷”字就具有多層意蘊。首先是表層的,為仲束這樣一個天資聰穎的兒童最終淪為眾人感到惋惜;進一層,是感慨仲束雖有天賦,卻沒有遇上有利於他成長提高的環境。文中對其父以仲束為獲利之資的敘寫,就含有對泯滅天才的人為環境的批評。更進一層,從仲束的具體事例生發開來,感慨社會上許多資質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學習提高,以致連成為眾人都不可得。這樣,作者所“傷”的就不再局限於仲束個人,而是許許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眾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義也就深刻多了。

這篇文章的語言十分精當。敘事部分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敘述了方仲束從五歲到二十歲間才能變化的過程,議論部分也不過七十餘字,文中的每一詞、句都有其確切的表達作用,而不是可有可無。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貫、身份、姓名、家世,這不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紹,而且“世隸耕”三字是對“未嚐識書具”“不使學”的必要鋪墊,既襯托了方仲束的非凡天資,又暗示了造成他命運的家庭背景;一個“啼”字,生動地寫出方仲束索求書具的兒童情態;“忽”“即”“立”三個副詞,使一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日扳仲束環謁於邑人”,僅一句話就刻畫出方仲束父親貪圖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歎的愚昧無知之態;“不使學”三字,看似平淡,卻為方仲束的變化埋下伏筆,點出方仲束命運變化的關鍵。第二段敘事極為簡要,僅以一“見”一“聞”一“問”就交代了方仲束後來的變化和結局。結尾的議論部分,言簡意深,說理嚴謹。

參考資料:
1、陳振鵬 張培恒.古文鑒賞辭典(下):上海辭書出版社,2001:總1313-1315
2、呂晴飛.唐宋八大家散文鑒賞辭典:中國婦女出版社,1991:1084-1086

原文《傷仲永》

[宋代]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嚐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餘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複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