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張氏隱居二首》賞析

這組詩共兩首,第一首是七律,大概在初識張氏時所作,形容他的為人。仇兆鼇《杜詩詳注》認為:前四句寫景,後四句抒情,中間大概為分段處。若細分之,首句張氏,次句隱居。三四句切隱居,言路之僻遠,五六句切張氏,言人之廉靜。末二句說得賓主兩忘,情與境俱化。

詩人在詩中用了反襯手法表現人的孤寂和山的幽靜:“春山處處子規聲”(清陸以湉《冷廬雜識·潘太守詩》),而張氏卻獨生無伴,隻好自說自話,以春山的“鬧”襯托孤寂的人,人越發孤寂了;丁丁的伐木聲,以“有聲”襯托幽靜的山,山越發幽靜了。詩人用典故表現張氏的廉靜:《南史》載梁隱士孔祐至行通神,嚐見四明山穀中有錢數百斛,視之如瓦石。《關中記》:辛孟年七十,與麋鹿同群,世謂仙鹿。而結尾二句,更是詩人的良苦用心:“迷出處”,暗示張氏迷人的隱居環境如同桃花源,使詩人“迷不複得路”(陶淵明《桃花源記》);“泛虛舟”,則表現“至行通神”張氏的飄逸與神秘。

第二首為五律。大約跟張氏已很相熟了,所以開首便道“之子時相見”,《杜詩鏡銓》以為“當是數至後再題”,《杜詩詳注》以為“往來非一度矣”,皆是。

雖是一首應酬之作,卻可以看出作者的人情味與風趣。這首詩直說與用典雙管齊下。直說與用典是古詩常用的兩種表現方法,如不能分辨,詩意便不明白。在這裏卻兩兩密合。假如當作直說看,那簡直接近白話;假如當作用典看,那又大半都是些典故,所謂無一句無來曆。但這是形跡,杜詩往往如此,不足為奇。它能夠有風趣,方是真正的難得。

如“之子”翻成白話當說“這人”或“這位先生”,但“之子”卻見《毛詩》。第三句,池中鯉魚很多,遊來遊去;第四句鹿在那邊吃草呦呦地叫;但“鱣鮪發發”,“呦呦鹿鳴,食野之蘋”,並見《毛詩》。用經典成語每苦迂腐板重,在這兒卻一點也不覺得,故前人評:“三四驅遣六藝卻極清秀。”而且鹿鳴原詩有宴樂嘉賓之意,所以這第四句雖寫實景,已景中含情,承上啟下了。

“杜酒”一聯,幾乎口語體,偏又用典故來貼切賓主的姓。杜康是創製秫酒的人。“張公大穀之梨”,見潘嶽《閑居賦》。這典故用得非常巧,顯出主人的情重來,已是文章本天成,尤妙在說得這樣輕靈自然。《杜詩鏡銓》說:“巧對,蘊藉不覺。”慰藉不覺正是風趣的一種銓表。

詩還用透過一層的寫法。文章必須密合當時的實感,這原是通例。但這個現實性卻不可呆看,有些地方正以不必符合為佳。惟其不很符合,才能把情感表現得非常圓滿,也就是進一步合乎現實了。這詩末聯“前村山路險,歸醉每無愁”就是這樣。想那前村的山路很險,又喝醉了酒,跌跌蹱蹱地回去,仿佛盲人瞎馬夜半深池的光景,沒有不發愁之理;所以這詩末句實在該當作“歸醉每應愁”的,但他偏不說“應愁”,顛倒說“無愁”。“無愁”雖非實感,卻能進一步地表現這主題──主人情重,客人致謝,賓主極歡。

在這情景下,那麽不管老杜他在那天晚上愁也不愁,反正必須說“無愁”的。所以另外本可以有一個比較自然合理的解釋,喝醉了所以不知愁;但也早被前人給否決了。《杜詩集評》引李天生說:“末二句謂與張深契,故醉歸忘山路之險,若雲醉而不知,則淺矣。”杜甫正要借這該愁而不愁來表示他對主人的傾倒和感謝,若把自己先形容成了一個酒糊塗,那詩意全失,不僅殺風景而已。又這一句結出首聯的意思來,“邀人晚興留”是這詩裏主要的句子。

原文《題張氏隱居二首》

[唐代] 杜甫

春山無伴獨相求,伐木丁丁山更幽。
澗道餘寒曆冰雪,石門斜日到林丘。
不貪夜識金銀氣,遠害朝看麋鹿遊。
乘興杳然迷出處,對君疑是泛虛舟。

之子時相見,邀人晚興留。
霽潭鱣發發,春草鹿呦呦。
杜酒偏勞勸,張梨不外求。
前村山路險,歸醉每無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