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相絕秦》賞析

文章從秦晉相好說起,曆數秦穆公、康公、桓公時代,兩國由交好到引發爭端的種種情況,表明晉國在“肴之師”、“令狐之役”、“河曲之戰”、“輔氏之聚”等雙方爭端中每次都是因秦怎麽樣,我不得已而為之的。最後切入正題,說明這次“令狐會盟”秦的失約和不是,但狄、楚都已通報,晉國早有準備,是戰是和由秦君定奪。這是一篇完整的外交辭令,結構嚴整,句法變化錯綜,行文步步緊逼,不容辯駁,雖然言語中真假攙雜甚至強詞奪理,但深意曲筆,文字錚錚,開戰國縱橫家遊說之辭和後世論辯書信的先河。

文章第一段對秦恩輕描淡寫,一筆帶過。在秦晉兩國關係史上,也曾有過友好的時代,正所謂“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公元前655年,晉獻公將女兒伯姬(穆姬)嫁給秦穆公。公元前637年,晉文公重耳逃亡秦國,秦穆公嫁以女兒懷羸。所以後世以男女通婚謂之結秦晉之好,獻公寵驪姬,殺太子串生,“文公如齊,惠公如秦”。重耳逃亡各國十九年,最後一站是秦國,夷吾先後逃亡梁國和秦國。晉惠公夷吾和晉文公重耳兩兄弟都是在秦國的鼎力相助下才得以回國登上君位的,秦對晉實有再造之恩。呂相卻將此說成是“穆公不忘舊德,俾我惠公能奉祀於晉”,指穆公雖然做了好事,但那隻是報答晉國的舊德而已。緊接著又指責秦國“而為韓之師”,好事做得不徹底,所以“不能成大勳”。公元前645年秦晉韓原之戰的原因是晉惠公為得君位曾許秦五座城,回國後卻又食言;公元前643年,晉國發生饑荒,秦輸粟於晉,輸粟船隊自雍及絳相繼,人稱“泛舟之役”。第二年,秦國發生饑荒,晉國卻不賣給秦國糧食。韓原之戰,晉惠公被俘,交割了原先答應的五座城,又以太子為人質,才回到晉國。作為戰爭雙方來說,實在是晉國理屈,有負秦恩,但在呂相絕交書中,倒好像戰爭的責任在秦國似的。所以下文秦穆公“亦悔厥於心”,支持晉文公順利登上君位。呂相絕秦書中隻有這一段涉及了曆史上兩國存在友好關係,但呂相絕不是為秦歌功頌德來的,而是為戰爭即將爆發來遞交絕交書,所以他把秦國友好行為說成是“不忘舊德”,“悔於厥心”,可謂深文曲筆,煞費苦心。

文章第三段對秦罪濃墨重彩,極力渲染,呂相對兩國曆史上的友好關係輕描淡寫,但對秦國的“罪咎”卻是不吝筆墨。在絕秦書中,秦國韓原之戰是第一罪;公元前630年秦晉共同攻打鄭國,秦穆公在鄭大夫燭之武的遊說下,和鄭國私下訂盟撤軍回國,是第二罪;公元前627年,晉文公去世,秦穆公不來憑吊,反而侵犯晉國肴地,滅掉與晉同姓的滑國,妄圖傾覆晉國,是第三罪;公元前626年,秦國因為肴之戰戰敗,釋放楚國俘虜,約定秦楚合作反對晉國,幸而上天有靈,楚太子商臣弑楚成王,秦國的陰謀才沒有得逞,這是第四罪;公元前620年,秦康公即位,秦帥師送公子雍回國即位,被晉軍在令狐擊敗,是第五罪;公元前615年,秦軍為令狐之役伐晉,取晉羈馬,兩軍戰於河曲,是第六罪;秦桓公即位後,公元前594年,秦國利用晉國進兵伐赤狄滅潞國的機會,侵入晉國靠近黃河的州縣,焚燒晉國的箕、郜兩地,搶割莊稼、屠殺邊境人民,秦晉因此有輔氏之戰,這是第七罪。在曆數了秦國的罪狀之後,呂相才切入令狐會盟的正題,聲討秦國背盟的不義。在指斥秦國背盟時,呂相先用白狄告我,再用楚人告我,引告我。是秦反複無常的罪證。尤其是引楚王所述秦國之語:“爾雖與晉出入,餘唯利是視。”既暴露了秦國見利忘義的嘴臉,又刻畫了秦國兩麵三刀的作法,使秦國無所逃其咎。令狐背盟是秦國言而無信、背信棄義、唯利是圖的代表作,故呂相抓住不放,大作文章。

文章第四段在論述秦康公、晉靈公時期兩國關係惡化時,絕秦書先點明“康公我之自出”,康公母親是晉獻公女兒,本是至親,但他“又欲闕剪我公室”,“搖蕩我邊疆”,簡直是六親不認,實在不像話。“我是有以令狐之役”,又是被迫采取的行動。可“康猶不悛,入我河曲,伐我涑川、俘我王官、剪我羈馬。”這等於說,給他改過的機會,他猶不思改悔,反而變本加厲。所以“我是以有河曲之戰”,“東道之不通,是康公絕我好也。”事實是,晉襄公死後,晉大夫趙盾等因太子夷皋年幼,都主張立公子雍。於是派先蔑、士會等到秦國去迎接公子雍,秦國亦派兵護送。可是晉襄公的夫人穆羸出來反對,堅持要立太子夷皋。趙盾臨時變卦,改立夷皋,即晉靈公。趙盾派兵拒秦,在令狐把秦兵擊退。後公子雍就客死秦國。本來是晉國前去迎公子雍,卻說成是秦“帥我蟊賊”,有意顛覆晉國,真理都在晉國,責任全在秦國,講理能講到這種地步,呂相的口才實在令人驚歎。

呂相這篇絕交書,曆數秦穆、康、桓三王和晉獻、惠、文、襄、景五君之事,上溯源流,下及當世,行文縱橫捭闔,筆力陽剛雄健,給後世以很大影響。其後秦作《譏楚文》,即仿效此書。呂相絕秦書開戰國策士遊說之辭先河,也是後世檄文之祖。

參考資料:
1、關永禮.《古文觀止·續古文觀止鑒賞辭典》 :上海同濟大學出版社,1990
2、傅德岷.《古文觀止鑒賞》:崇文書局,2010

原文《呂相絕秦》

[先秦] 左丘明

夏四月戊午,晉侯使呂相絕秦,曰:“昔逮我獻公及穆公相好,戮力同心,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天禍晉國,文公如齊,惠公如秦。無祿,獻公即世。穆公不忘舊德,俾我惠公用能奉祀於晉。又不能成大勳,而為韓之師。亦悔於厥心,用集我文公。是穆之成也。

“文公躬擐甲胄,跋履山川,逾越險阻,征東之諸侯,虞、夏、商、周之胤,而朝諸秦,則亦既報舊德矣。鄭人怒君之疆埸,我文公帥諸侯及秦圍鄭。秦大夫不詢於我寡君,擅及鄭盟。諸侯疾之,將致命於秦。文公恐懼,綏靜諸侯,秦師克還無害,則是我有大造於西也。

“無祿,文公即世;穆為不吊,蔑死我君,寡我襄公,迭我肴地,奸絕我好,伐我保城。殄滅我費滑,散離我兄弟,撓亂我同盟,傾覆我國家。我襄公未忘君之舊勳,而懼社稷之隕,是以有淆之師。猶願赦罪於穆公,穆公弗聽,而即楚謀我。天誘其衷,成王隕命,穆公是以不克逞誌於我。

“穆、襄即世,康、靈即位。康公,我之自出,又欲闕翦我公室,傾覆我社稷,帥我蝥賊,以來蕩搖我邊疆,我是以有令狐之役。康猶不悛,入我河曲,伐我涑川,俘我王官,翦我羈馬,我是以有河曲之戰。東道之不通,則是康公絕我好也。

“及君之嗣也,我君景公引領西望曰:‘庶撫我乎!’君亦不惠稱盟,利吾有狄難,入我河縣,焚我箕、郜,芟夷我農功,虔劉我邊垂,我是以有輔氏之聚。君亦悔禍之延,而欲徼福於先君獻、穆,使伯車來命我景公曰:‘吾與女同好棄惡,複脩舊德,以追念前勳。’言誓未就,景公即世,我寡君是以有令狐之會。君又不祥,背棄盟誓。白狄及君同州,君之仇讎,而我昏姻也。君來賜命曰:‘吾與女伐狄。’寡君不敢顧昏姻。畏君之威,而受命於吏。君有二心於狄,曰:‘晉將伐女。’狄應且憎,是用告我。楚人惡君之二三其德也,亦來告我曰:‘秦背令狐之盟,而來求盟於我:“昭告昊天上帝、秦三公、楚三王曰:‘餘雖與晉出入,餘唯利是視。’”不榖惡其無成德,是用宣之,以懲不壹。’諸侯備聞此言,斯是用痛心疾首,暱就寡人。寡人帥以聽命,唯好是求。君若惠顧諸侯,矜哀寡人,而賜之盟,則寡人之願也,其承寧諸侯以退,豈敢徼亂?君若不施大惠,寡人不佞,其不能以諸侯退矣。敢盡布之執事,俾執事實圖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