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帝求茂才異等詔》解析

《武帝求茂才異等詔》是漢武帝選拔社會人才而頒布的詔書。茂才西漢稱秀才,東漢避漢光武帝劉秀之諱改稱茂才,又常稱作“茂才異等”。在西漢屬特舉科目,漢光武帝幹改為歲舉。茂才的選拔之是對於有特異才能和有非常之功的低級官吏的提拔。

凡要建立不尋常的功業,必須依靠不尋常的人才。所以有些狂奔踢人的馬,卻是日行千裏的良馬;有些幹常被世俗譏諷議論的人,卻是能建功立業的奇才。那可能翻車的馬,以及放蕩不羈的人,關鍵在如何使用而已。現特責成全國各州縣地方官,要留心考察推薦官民中有特殊才幹,能做將相和出使外國的人。

這篇文章是漢武帝為建功立業發出的征求賢才的號召書。文章強調了建設國家與發掘人才的密切關係,提出了大行不避細節的選拔原則。這篇詔書文字精煉,表現了大漢恢宏的風範和招攬賢良之急切,其愛才的胸襟令人景仰。此外,對人才也不求全責備,隻要是千裏馬,偶爾踢人也無妨。這都是符合“人才學”原理的。

當代之人應學習漢武帝恢宏的風範、愛才的胸襟,為了社會的發展和國家的建設,不拘一格選人才,隻要是“千裏馬”,就不要求全責備。這樣才會使人才脫穎而出,並有用武之地,為社會獻計、獻策和出力。

原文《武帝求茂才異等詔》

[兩漢] 劉徹

蓋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故馬或奔踶而致千裏,士或有負俗之累而立功名。夫泛駕之馬,跅弛之士,亦在禦之而已。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異等可為將相及使絕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