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顥 的 主要成就

程顥的主要成就是他的理學主張。程顥與其弟程頤同為宋代理學的主要奠基者,世稱“二程”。二程的學說在某些方麵有所不同,但基本內容並無二致。皆以“理”或“道”作為全部學說的基礎,認為“理”是先於萬物的“天理”,“萬物皆隻是一個天理”,“萬事皆出於理”,“有理則有氣”。現行社會秩序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則是逆天理。提出了事物“有對”的樸素辯證法思想。強調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於氣稟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惡。所以濁氣和惡性,其實都是人欲。人欲蒙蔽了本心,便會損害天理。“無人欲即皆天理”。因此教人“存天理、滅人欲”。要“存天理”,必須先“明天理”。而要“明天理”,便要即物窮理,逐日認識事物之理,積累多了,就能豁然貫通。主張“涵養須用敬,進學在致知”的修養方法。二程宣揚封建倫理道德,提倡在家庭內形成像君臣之間的關係。程頤還反對婦女改嫁,宣稱“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流毒頗深。究其內涵:一,“理”是宇宙的終極本原和主宰世界的唯一存在。“萬物皆隻有一個天理”。二,“天理”又是封建道德原則及封建等級製度的總稱。“上下之分,尊卑之義,理之當也,禮之本也”。“君臣父子,天下之定理,無所逃乎天地之間”。三,“天理”也具有自然特性及發展變化規律的意義。“天下物皆可以照理,有物必有則,一物須有一理”。

因二程兄弟長期講學於洛陽,故世稱其學為“洛學”,二程在哲學上發揮了孟子至周敦頤的心性命理之學,建立了以“天理”為核心的唯心主義理學體係。二程在學術上所提出的最重要的命題是“萬物皆隻是一個天理”。他們認為陽陰二氣和五行隻是“理”或“天理”創生萬物的材料,從二程開始,“理”或“天理”被作為哲學的最高範疇使用,亦即被作為世界的本體,而且人類社會的等級製度及與之相適應的社會道德規範,也都是“天理”在人間社會的具體表現形態,“君臣父子,天下之定理,無所逃於天地之間。”(《河南程氏遺書》五)

二程的人性論祖述思孟學派的性善論,但二程的人性論在性善論的基礎上又進一步深化了,回答了性為什麽至善,為什麽會產生惡的因素等一係列問題。二程認為人性有“天命之性”和“氣質之性”的區別,前者是天理在人性中的體現,未受任何損害和扭曲,因而是至善無疵的;後者則氣化而生的,不可避免地受到“氣”的侵蝕,產生弊端,因而具有惡的因素。二程認為,性的本然狀態,由於是“天理”在人身上的折射,因而是至善的,人性中的善自然是其“天理”的本質特征,惡則表現為人的不合節度的欲望、情感,二程稱之為“人欲”或“私欲”.,“人欲”是“天理”的對立麵,二者具有不相容性,“天理”盛則“人欲”滅,“人欲”盛則“天理”衰。由此可見宋代理學家所提出的“存天理,滅人欲”這一命題,實際上是有其一定的積極意義,不容全盤否定。

程顥

程顥(1032-1085), 北宋哲學家、教育家、北宋理學的奠基者。字伯淳,學者稱明道先生。洛陽(今屬河南)人。神宗朝任太子中允監察禦史裏行。反對王安石新政。提出“天者理也”和“隻心便是天,盡之便知性”的命題,認為“仁者渾然與物同體,義禮知信皆仁也”,識得此理,便須“以誠敬存之”(同上)。倡導“傳心”說。承認“天地萬物之理,無獨必有對”。程顥學說在理學發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後來為朱熹所繼承和發展,世稱程朱學派。其親撰及後人集其言論所編的著述書籍,收入《二程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