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顥

程顥(1032-1085), 北宋哲學家、教育家、北宋理學的奠基者。字伯淳,學者稱明道先生。洛陽(今屬河南)人。神宗朝任太子中允監察禦史裏行。反對王安石新政。提出“天者理也”和“隻心便是天,盡之便知性”的命題,認為“仁者渾然與物同體,義禮知信皆仁也”,識得此理,便須“以誠敬存之”(同上)。倡導“傳心”說。承認“天地萬物之理,無獨必有對”。程顥學說在理學發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後來為朱熹所繼承和發展,世稱程朱學派。其親撰及後人集其言論所編的著述書籍,收入《二程全書》。

人物生平

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程顥出生,其祖先曆代仕宦,世代居住在中山府,曾祖父程希振任尚書虞部員外郎遷居開封府,祖父程遹(《宋史》作程羽)遷居河南府(今洛陽),贈開府儀同三司吏部尚書。宋仁宗錄舊臣後代,程顥的父親程珦因此被授為黃陂縣尉,曆知龔、鳳、磁、漢諸州,後官至太中大夫。二程自幼深受家學熏陶,在政治思想上尤受其父程珦影響,以反對王安石新法著稱。

程顥資性過人,修養有道,和粹之氣,盎然於麵,門人、友人與之相交數十年都未嚐看見他有急厲之色。

主要成就

程顥的主要成就是他的理學主張。程顥與其弟程頤同為宋代理學的主要奠基者,世稱“二程”。二程的學說在某些方麵有所不同,但基本內容並無二致。皆以“理”或“道”作為全部學說的基礎,認為“理”是先於萬物的“天理”,“萬物皆隻是一個天理”,“萬事皆出於理”,“有理則有氣”。

現行社會秩序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則是逆天理。提出了事物“有對”的樸素辯證法思想。強調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於氣稟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惡。所以濁氣和惡性,其實都是人欲。人欲蒙蔽了本心,便會損害天理。“無人欲即皆天理”。因此教人“存天理、滅人欲”。要“存天理”,必須先“明天理”。

評價

程顥、程頤經學思想以“經所以載道”和以義理解經為基本綱領,並在經學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天理論哲學,完成了倫理型儒學向哲理型儒學的轉化,亦是經學史上的宋學發展為思想史上的理學的重要標誌。二程以新儒學的義理來闡釋儒家經典,是其與前代儒學的基本區別,具有新的時代特征。二程創立的天理論哲學代表了宋代理學發展的主要趨勢,二程確立了理學的道統論,由此體現出其在理學發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程顥和程頤世稱二程,他們在中國儒學思想發展史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是中國儒學第二次複興的主要骨幹人物。可謂宋學(注:一般指稱宋代的儒家學術,學界也有指宋代學術總稱)泰鬥。

《辭海》:程顥,教育家、哲學家。二程同為北宋理學的奠基者。

作者的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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