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之還兮,遭我乎峱之間兮。並驅從兩肩兮,揖我謂我儇兮。
子之茂兮,遭我乎峱之道兮。並驅從兩牡兮,揖我謂我好兮。
子之昌兮,遭我乎峱之陽兮。並驅從兩狼兮,揖我謂我臧兮。
譯文
對麵這位大哥身手真敏捷啊!我進山打獵和他相逢在山凹。並肩協力追捕到兩頭小野獸,他連連打拱作揖誇我利落啊!
對麵這位大哥身材長得好啊!我進山打獵和他相逢在山道。並肩協力追捕到兩頭公野獸,他連連打拱作揖誇我本領高!
對麵這位大哥體魄好健壯啊!我進山打獵和他相逢在山南。並肩協力追捕到兩匹狡猾狼,他連連打拱作揖誇我心地善!
注釋
還(xuán):輕捷貌。
峱(náo):齊國山名,在今山東淄博東。
從:逐。肩:借為“豜(jiān)”,大獸。《毛傳》:“獸三歲為肩,四歲為特。”
揖:作揖,古禮節。儇(xuān):輕快便捷。
茂:美,指善獵。
牡:公獸。
昌:指強有力。
臧(zāng):善,好。
此詩不用比興,三章詩全用“賦真,以獵人自敘的口吻,真切地抒發了他獵後暗自得意的情懷。三章疊唱,意思並列,每章隻換四個字,但卻很重要,起到了文義互足的作用:首章互相稱譽敏捷,次章互相頌揚善獵,末章互相誇讚健壯。首句開口便讚譽,起得突兀,真實地表達了詩人由衷的仰慕之情。
他在峱山與獵人偶然碰麵,眼見對方逐獵是那樣敏捷、嫻熟而有力,佩服之至,不禁脫口而出“子之還(茂、昌)兮真,這是發自心底的讚歎,“子真是對那位同行的敬稱。次句點明他們相遇的地點在峱山南麵的道路上。“遭真字表明他們並非事先約定,隻是邂逅相遇罷了。正因為如此,詩人才會那樣驚喜不已,十分激動。第三句說他們由相遇而合作,共同奮力追殺兩隻大公狼。
舊說中《毛詩序》以為詩旨是刺齊哀公(周夷王時代人)迷戀打獵,致使齊國好獵成風,荒廢政治,朱熹《詩集傳》雖謂此詩“以便捷輕利相稱譽”,但又有刺“其俗之不美”的看法。今人一般不取這些舊說,認為舊說係比附,從此詩中看不出有“刺”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