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子諫殺燭鄒

[兩漢] 劉向 [简体]

齊景公好弋,使燭鄒主鳥而亡之。公怒,詔吏欲殺之。晏子曰: “燭鄒有罪三,請數之以其罪殺之。”公曰:“可。”於是召而數之公前,曰:“燭鄒,汝為吾君主鳥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鳥之故殺人,是罪二也;使諸侯聞之以吾君重鳥而輕士 ,是罪三也。數燭鄒罪已畢,請殺之 。”公曰:“勿殺!寡人聞命矣。”

譯文及注釋

譯文
齊景公喜歡捕鳥。有一次,他捕到了一隻漂亮的鳥,就命令燭鄒管理鳥。不久,鳥逃跑了。齊景公氣壞了,決定親手殺掉他。晏子說:“燭鄒有三條罪狀,請讓我列數他的罪狀然後殺掉他。

”於是召見燭鄒,在齊景公麵前列數他的罪行,說:“燭鄒!你是我們君王的養鳥人,卻讓鳥逃跑了,這是第一條罪行;讓我們君王為了一隻鳥就要殺人,這是第二條罪行;讓諸侯聽到這件事,認為我們的君王看重鳥而輕視手下的人,這是第三條罪行。燭鄒的罪已經列舉結束,請殺死燭鄒。”景公說:“不用處死了.我明白你的指教了。”

寓意

揭露當時的帝王統治者重鳥輕人的殘暴本質,頌揚晏子的能言善辯與機智、正直的精神。

人與人交流需掌握適當技巧,在勸誡指正別人時也應做到趨利避害。

勸阻他人也要講究方法,有時應學會避其鋒芒,就會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晏子不是直接勸阻,而是間接委婉地提醒齊景公殺了燭鄒會影響他的聲譽,從而使他改變了主意(晏子的高明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