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九歌”名稱的來曆,王逸認為是屈原仿南楚的民間祭歌創作的。朱熹認為是屈原對南楚祭歌修改加工,“更定其詞”(《楚辭集注》)。胡適則認為《九歌》乃古代“湘江民族的宗教歌舞”,“與屈原傳說絕無關係”(《讀楚辭》)。今人多取朱說。
《九歌》由於以民間祭歌為基礎,所以具有楚國民間祭神巫歌的許多特色,《漢書·地理誌》說:“(楚地)信巫鬼,重淫祀。”《呂氏春秋·侈樂》也說:“楚之衰也,作為巫音。”所謂“巫音”,即巫覡祭神的樂歌,這是《九歌》與屈原其他詩篇的不同之處。但是,作品中如“載雲旗兮委迤”、“九嶷繽兮並迎”、“吾道兮洞庭”等詩句,“老冉冉”、“紛總總”等習用語,又與屈原其他詩作一脈相通。因此,它應當是屈原詩歌藝術整體中的有機構成部分。
“九歌”名稱,來源甚古。除《尚書》、《左傳》、《山海經》所稱引者外,《離騷》中有“啟九辯與九歌兮,夏康娛以自縱”,“奏九歌而舞韶兮,聊假日以樂”,《天問》中有“啟棘賓商,九辯九歌”諸語。各書所說到的“九歌”內容雖有種種演化,但可證“九歌”乃是傳說中很古的樂章。至於屈原用它作為篇名,似乎不會跟遠古“九歌”的章數有關,也不一定跟古代“九歌”的曲調相同。可能是取其“娛神”這一點,再結合《離騷》所說的“康娛”、“樂”的意思,基本上屬於新歌襲舊名的類型。
傳說中九歌本是天樂。趙簡子夢中升天所聽到的“廣樂九奏萬舞”,即《九歌》與配合著《九歌》的韶舞。(《離騷》“奏九歌而舞韶兮”。)《九歌》自被夏後啟偷到人間來,一場歡宴,竟惹出五子之亂而終於使夏人亡國。這神話的曆史背景大概如下。《九歌》韶舞是夏人的盛樂,或許隻郊祭上帝時方能使用。啟曾奏此樂以享上帝,即所謂鈞台之享。正如一般原始社會的音樂,這樂舞的內容頗為猥褻。隻因原始生活中,宗教與性愛頗不易分,所以雖猥褻而仍不妨為享神的樂。也許就在那次郊天的大宴享中,啟與太康父子之間,為著有仍二女(即“五子之母”)起了衝突。事態擴大到一種程度,太康竟領著弟弟們造起反來,結果敵人——夷羿乘虛而入,把有夏滅了。(關於此事,另有考證。)啟享天神,本是啟請客。傳說把啟請客弄成啟被請,於是乃有啟上天作客的故事。這大概是因為所謂“啟賓天”的“賓”字,(《天問》“啟棘賓商”即賓天,《大荒西經》“開上三嬪於天”,嬪賓同。)本有“請客”與“作客”二義,而造成的結果。請客既變成作客,享天所用的樂便變為天上的樂,而奏樂享客也就變為作客偷樂了。傳說的錯亂大概隻在這一點上,其餘部分說啟因《九歌》而亡國,卻頗合事實。這裏特別提出這幾點,是要指明《九歌》最古的作用及其帶猥褻性的內容,因為這對於解釋《楚辭·九歌》是頗有幫助的。少司命一說是主宰人禍福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