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首詩主要寫妻子死後的“百事哀”。詩人寫了在日常生活中引起哀思的幾件事。人已仙逝,而遺物猶在。為了避免見物思人,便將妻子穿過的衣裳施舍出去;將妻子做過的針線活仍然原封不動地保存起來,不忍打開。詩人想用這種消極的辦法封存起對往事的記憶,而這種做法本身恰好證明他無法擺脫對妻子的思念。還有,每當看到妻子身邊的婢仆,也引起自己的哀思,因而對婢仆也平添一種哀憐的感情。白天事事觸景傷情,夜晚夢魂飛越冥界相尋。夢中送錢,似乎荒唐,卻是一片感人的癡情。苦了一輩子的妻子去世了,如今生活在富貴中的丈夫不忘舊日恩愛,除了“營奠複營齋”以外,已經不能為妻子做些什麽了。於是積想成夢,出現送錢給妻子的夢境。末兩句,從“誠知此恨人人有”的泛說,落到“貧賤夫妻百事哀”的特指上。夫妻死別,固然是人所不免的,但對於同貧賤共患難的夫妻來說,一旦永訣,是更為悲哀的。末句從上一句泛說推進一層,著力寫出自身喪偶不同於一般的悲痛感情。
- 參考資料:
- 1、蕭滌非 等.唐詩鑒賞辭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83年12月版:第942-94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