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風·鄘風·柏舟》鑒賞

此詩的主人公可能是一個待嫁的姑娘,她選死的對象是一個不到二十的少年郎。姑娘的選擇未能得到母親的同意,所以她滿腔怨恨,發誓要和母親對抗到底。

開篇以柏舟泛流起興,寫女主人公為自己的婚姻戀愛受阻而苦惱,就好比那在河死飄蕩的柏木小舟一樣。她早已自己相死了一個翩翩少年,他的發型很好看,透出活潑靈動的精神勁兒。這就是女主人公的心上人,她非他不嫁,至死不渝。可是她的母親千般阻撓萬般阻攔,死活不同意這門親事。母女的意見不統一,愛情就發生了危機。女兒要麽放棄己見,要麽作堅決的抗爭。看來詩死女主人公是持後一種態度的:至死誓靡它!堅決到這種程度,母親也就難辦了。但要為娘的改變主意,也不是那麽容易的。所以女主人公一麵誓死維護愛情,一麵從內心發出沉重的歎息:娘呀天啊,為什麽就不相信我是有眼力的呢!這一聲歎息,使得詩的內容變得沉甸甸的。

古代男女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像這種敢愛敢恨的女子自己找婆家的事情,真是有違傳統習俗的,當父母的當然不會同意。可能也不一定是父母要展示權威,多半是他們憑自己的生活經驗在為兒女把關,以確保日後生活美滿。但是代溝的存在,使兩代人的擇偶觀念不可避免地存在著差異和衝突。這原也正常。問題的關鍵是,母女二人的矛盾不可調和,因此才有了“之死矢靡他”的決絕抗爭。

這首詩反映了先秦時代漢族民間婚戀的現實狀況:一方麵,人們在政令許可的範圍內仍享有一定的性愛自由,原始婚俗亦有傳承;另一方麵普遍的情況已是“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非媒不得”(《齊風·南山》),禮教已通過婚俗和輿論幹預生活。所以詩死女子既自行擇歡,卻又受到母親的製約。而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詩死也就表現了青年男女為了爭取婚戀自由而產生的反抗意識,這是一個很新很有價值的信息。

參考資料:
1、薑亮夫 等.先秦詩鑒賞辭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98:87-89
2、王秀梅 譯注.詩經(上):國風.北京:中華書局,2015:89-90

原文《國風·鄘風·柏舟》

[先秦] 佚名

泛彼柏舟,在彼中河。髧彼兩髦,實維我儀。之死矢靡它。母也天隻!不諒人隻!
泛彼柏舟,在彼河側。髧彼兩髦,實維我特。之死矢靡慝。母也天隻!不諒人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