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十二郎文》讀解

全篇三大段之間,不但自有有機聯係,而且一段之中,又分若幹小段,小段之中,又有若幹層次,層次當中,還有不少轉折。以第二大段的前半段為例。一開始,作者先不直接寫十二郎,而是先寫自己。“吾年未四十”四句,是衰象,後來被傳頌為寫未老先衰的名句,這是一層。“念諸父與諸兄,皆康強而早世”,是長輩的例子,又是一層。以下四句,一句寫一層意思,說明自己將死,要十二郎早來相會。這是第一小段。下麵“孰謂”兩句一轉,便過到十二郎之死。這種寫法,是上文為下文蓄勢,也就是用自己之將死而竟不死,反襯出十二郎之不應死而竟死的特別可哀。“少者歿而長者存,強者夭而病者全”,這不合情理,太使人悲哀,在這個巨大的打擊下,作者神誌恍惚,不相信這是事實,所以下麵緊接著一轉,發出三個疑問,“其信然邪?其夢邪?其傳之非其真邪?”然後從信說到疑,一層;從疑又說到信,又一層;最後把十二郎之死歸咎於天,歸咎於神,歸咎於理,得出“壽者不可知”的結論。這是第二小段。從文意講,十二郎之死,於此已經寫完,此段已可結束,但“雖然”兩字一轉,又上承開頭“而發蒼蒼”一段而翻進一層,寫自己的衰象更加嚴重,又回到自己之將死。“幾何不從汝而死也”,是說自己不久也要跟在十二郎的後麵死去,講的本來是一件不幸的事,可是下麵突然一轉,又變成了幸事──“死而有知,其幾何離?其無知,悲不幾時,而不悲者無窮期矣。”作者已經痛不欲生,所以視死為幸了。這是第三小段。文章至此,已將作者和十二郎兩個方麵講盡,但作者還不結束,又上承第二小段寫二人之子之難保。這是第四小段。以上可以看出,短短一段當中,層次轉換,變化無窮,有如萬水回環,千峰合抱。而這一切在作者說來,不過是將情將事如實敘寫,並未有意去精心結撰,過接轉換,顯得非常自然,看不出絲毫造作之跡。這種不刻意追求結構而結構自妙,在古今都是不可多得的。

除了結構方麵有韓文的共同特點之外,此文還有它獨具的顯著特色。

讀完這篇祭文,我們最突出的一個感覺,就是全篇自始至終,貫注著一個“情”字。“言有窮而情不可終”,作者在此文結尾的這句話,表明它是因情而寫,所寫皆情,整篇祭文都是作者用感情所寫成的。

韓愈三歲喪父母,由兄嫂(也就是十二郎的父母)撫養成人,他和十二郎,雖為叔侄,實同兄弟,從小生活在一起,“零丁孤苦,未嚐一日相離”,感情特別深厚。十二郎的死,使他悲痛欲絕,也勾起他的辛酸回憶。身世的不幸,家世的淒涼,父母的早逝,兄嫂的撫養,從前同十二郎一起生活的種種情景,都一齊湧上心頭;自己的衰病,子孫輩的幼小,這是眼前必須正視的現實。所有這一切,匯成一股感情的激流,作者悲感萬端,百思縈集,情不能已,因而寫成此文。這裏有懷念,有感激,有悔恨,有哀憤,有內咎,有期望,全篇每句每字,都可看到作者感情的奔流。

此文不但全篇寫情,而且寫得非常真,非常深,曆來被稱為“至情”之文。作者從自己的不幸身世,說到同十二郎的情誼,說到十二郎之死和善後事宜,不加修飾,不作渲染,完全從肺腑中流出,全都是骨肉至情的真實流露。開頭的“少孤”“兄歿”“吾與汝俱幼”,看去似乎很平淡,卻飽含著作者的無限辛酸和眼淚,寫得很沉痛。嫂嫂的慘不忍聞的話和“撫汝指吾”的慈愛而又淒楚的神情,對自己離家謀生的深沉悔恨,得知十二郎死訊後的悲痛心情,也無不情真語真,悲酸無限。我們還可看到,作者抒寫時非常坦率,想到什麽就寫什麽,心裏怎麽想,筆下就怎麽寫,沒有絲毫隱避,一任感情自然傾瀉。例如寫自己離家的目的,明白地說是以“求鬥升之祿”,要是別人,恐怕就不會這樣直截了當,很可能不是閉口不說,就是另外安上一個什麽冠冕堂皇的名目。想到二人之子,說:“少而強者不可保,如此孩提者,又可冀其成立耶?”按照舊時的忌諱,這樣的話是不吉利的,由此正可看出作者此時悲痛至極,因而什麽也不顧忌了。末尾將十二郎之死完全歸罪於自己,說自己“行負神明”“不孝不慈”,更是披肝瀝膽的慟哭長號。清代葉燮論詩文,有重“膽”之說:“無膽則筆墨畏縮”,“欲言而不能言,或能言而不敢言”(《原詩》)。韓愈此文,正稱得上有膽,他既敢打破祭文的傳統形式,又敢無話不說,所以才寫出這篇千古傳頌之作。

不僅如此,我們細讀全文,還可看到作者感情的起伏變化。篇中用“嗚呼”“嗚呼哀哉”這兩個悲歎詞,來表現這種變化情態,凡是用這種詞的地方,都表示感情變得更加強烈。從第一個“嗚呼”開始,可以看到,作者由含著眼淚的深沉傾訴,進而嗚咽抽泣,進而淚流滿麵,至“汝之子始十歲”一段之末,連用兩個“嗚呼哀哉”,已經是號啕痛哭,感情發展到一個高潮。從“嗚呼!汝病吾不知時”至“‘彼蒼者天’,‘曷其有極’”,這個長句,聲調急促,一氣貫注,一句緊接一句,一字緊接一字,中間不能斷開,簡直就是頓足捶胸,呼天搶地,悲痛之情發展到最高點。值得注意的是,這種發展,並不是直線的,在一度激烈之後,又伴隨著一段雖然悲切但卻較為平靜的傾訴,這樣或高或低,或疾或徐,就像生活中的真實情況一樣。結尾“言有窮而情不可終”,使人感到祭文已完,作者仍然悲哭不已。《古文觀止》的編選者說道:“情之至者,自然流為至文。讀此等文,須想其一麵哭,一麵寫,字字是血,字字是淚。”這話是很有見地的。確實,讀這篇祭文,我們不但可以看到作者眼淚縱橫的模樣,還可聽到作者痛哭的聲音。正因為如此,千百年來,不知有多少讀者被它所打動。宋代大作家蘇軾曾說,“讀韓退之《祭十二郎文》而不墮淚者,其人必不友”,可見它感人之深。

正是為了抒情,此文在寫法上也有著與一般祭文顯著不同的一個特色:通篇以汝吾(你我)相稱,好像同亡者家常對語一樣,讀來特別真切感人。開篇“告汝十二郎之靈”,作者不像一般祭文用“祭”字,而特別用一“告”字,意思是說:我在對你說話,你聽著啊。這就使讀者先留下一個印象:下麵的話都是作者向十二郎的傾訴。

把此文同韓愈以前和以後其他許多祭文比照讀讀,就會產生這樣一個感覺:其他那些祭文,祭的是“死人”,文中內容大多是讚頌死者的功業或德行,儼如對死者一生的評論,祭的是死者,實際上是講給其他活著的人聽。舊時祭文的寫法大多如此公式化,所以為人傳頌的不多。此文則不然。它寫的全是作者同十二郎之間的個人家常瑣事,通篇沒有一句專門讚頌的話(隻在行文中順帶提到伯兄的“盛德”和十二郎的“純明”),每字每句,都是講給死者聽的,而死者也好像並沒有死,正在聽作者講話。篇中敘十二郎生前種種家庭瑣事的段落,就像久別重逢的親人在一起回憶往事。即使是講十二郎之死的地方,也好像死者就在旁邊傾聽,例如講死期死因一段,就像二人在一起核實情況一樣。同時,文中不時插入一些問話,“其竟以此而殞其生乎?抑別有疾而至斯乎?”“其然乎?其不然乎?”“汝其知也耶?其不知也耶?”像是作者當著十二郎的麵在問他,更增強了當麵對語的意味。因為是講給死者聽的,所以文中不發半句議論,樸素如口語,全文反複曲折,好像絮絮叨叨,實則不覺其煩,而且越讀越打動人。

也是為了抒情,此文還特別注意文言虛詞,特別是語氣詞的運用,從而增強了行文的感染力。不論在古文或白話文中,虛詞都是不可缺少的一個部分。有的古代散文,往往由於虛詞運用的巧妙,使文章別具風采。宋代歐陽修的《醉翁亭記》,全文除一句之外,其他每句之末,都用一個語氣詞“也”字,因而使文章格外生色,是大家熟知的例子。在《祭十二郎文》的第二大段中,這一點也很突出。這段開頭,“吾年未四十,而視茫茫,而發蒼蒼,而齒牙動搖”,連用三個並列的轉折連詞“而”字。從“嗚呼!其信然邪?其夢邪?其傳之非其真邪?”以下,先是連用三個“邪”字,緊接著又接連不斷地連用三個“乎”字,三個“也”(同“邪”,作疑問語氣詞)字,五個“矣”字。這樣連用連詞和語氣詞,第一是可以加重語氣,使表達的感情更加強烈;第二是可以押韻和增強文章的節奏,從而增強作品的感人力量。由於連用“邪”“乎”“也”“矣”等語氣詞,就使這篇祭文在散體之中又含有韻味,節奏也更加頓挫有力,更能打動讀者的心。

(選自《古典散文名作賞析》,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有刪節)

原文《祭十二郎文》

[唐代] 韓愈

年、月、日,季父愈聞汝喪之七日,乃能銜哀致誠,使建中遠具時羞之奠,告汝十二郎之靈:

嗚呼!吾少孤,及長,不省所怙,惟兄嫂是依。中年,兄歿南方,吾與汝俱幼,從嫂歸葬河陽。既又與汝就食江南。零丁孤苦,未嚐一日相離也。吾上有三兄,皆不幸早世。承先人後者,在孫惟汝,在子惟吾。兩世一身,形單影隻。嫂嚐撫汝指吾而言曰:“韓氏兩世,惟此而已!”汝時尤小,當不複記憶。吾時雖能記憶,亦未知其言之悲也。

吾年十九,始來京城。其後四年,而歸視汝。又四年,吾往河陽省墳墓,遇汝從嫂喪來葬。又二年,吾佐董丞相於汴州,汝來省吾。止一歲,請歸取其孥。明年,丞相薨。吾去汴州,汝不果來。是年,吾佐戎徐州,使取汝者始行,吾又罷去,汝又不果來。吾念汝從於東,東亦客也,不可以久;圖久遠者,莫如西歸,將成家而致汝。嗚呼!孰謂汝遽去吾而歿乎!吾與汝俱少年,以為雖暫相別,終當久相與處。故舍汝而旅食京師,以求鬥斛之祿。誠知其如此,雖萬乘之公相,吾不以一日輟汝而就也。

去年,孟東野往。吾書與汝曰:“吾年未四十,而視茫茫,而發蒼蒼,而齒牙動搖。念諸父與諸兄,皆康強而早世。如吾之衰者,其能久存乎?吾不可去,汝不肯來,恐旦暮死,而汝抱無涯之戚也!”孰謂少者歿而長者存,強者夭而病者全乎!

嗚呼!其信然邪?其夢邪?其傳之非其真邪?信也,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乎?汝之純明而不克蒙其澤乎?少者、強者而夭歿,長者、衰者而存全乎?未可以為信也。夢也,傳之非其真也,東野之書,耿蘭之報,何為而在吾側也?嗚呼!其信然矣!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矣!汝之純明宜業其家者,不克蒙其澤矣!所謂天者誠難測,而神者誠難明矣!所謂理者不可推,而壽者不可知矣!

雖然,吾自今年來,蒼蒼者或化而為白矣,動搖者或脫而落矣。毛血日益衰,誌氣日益微,幾何不從汝而死也。死而有知,其幾何離;其無知,悲不幾時,而不悲者無窮期矣。

汝之子始十歲,吾之子始五歲。少而強者不可保,如此孩提者,又可冀其成立邪?嗚呼哀哉!嗚呼哀哉!

汝去年書雲:“比得軟腳病,往往而劇。”吾曰:“是疾也,江南之人,常常有之。”未始以為憂也。嗚呼! 其竟以此而殞其生乎?抑別有疾而至斯極乎?

汝之書,六月十七日也。東野雲,汝歿以六月二日;耿蘭之報無月日。蓋東野之使者,不知問家人以月日;如耿蘭之報,不知當言月日。東野與吾書,乃問使者,使者妄稱以應之乎。其然乎?其不然乎?

今吾使建中祭汝,吊汝之孤與汝之乳母。彼有食,可守以待終喪,則待終喪而取以來;如不能守以終喪,則遂取以來。其餘奴婢,並令守汝喪。吾力能改葬,終葬汝於先人之兆,然後惟其所願。

嗚呼!汝病吾不知時,汝歿吾不知日,生不能相養以共居,歿不能撫汝以盡哀,斂不憑其棺,窆不臨其穴。吾行負神明,而使汝夭;不孝不慈,而不能與汝相養以生,相守以死。一在天之涯,一在地之角,生而影不與吾形相依,死而魂不與吾夢相接。吾實為之,其又何尤!彼蒼者天,曷其有極!自今已往,吾其無意於人世矣!當求數頃之田於伊潁之上,以待餘年,教吾子與汝子,幸其成;長吾女與汝女,待其嫁,如此而已。

嗚呼,言有窮而情不可終,汝其知也邪?其不知也邪?嗚呼哀哉!尚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