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郊(751—814),字東野,湖州武康(今浙江德清縣)人。中唐著名詩人。他壯年屢試不第,四十六歲才中進士,五十歲時被授為溧陽縣尉。懷才不遇,心情抑鬱。在他上任之際,韓愈寫此文加以讚揚和寬慰,流露出對朝廷用人不當的感慨和不滿。
文章內容共分四段。
第一段,論述“物不平則鳴”的道理。從草木、水受外力的激動而發出聲音,論及人的言論、歌、哭,都是因為有所不平的緣故。
第二段,列舉自然界多種現象論證“不平則鳴”的觀點。例如金、石。絲、竹、匏,土、革、木八種樂器,就是最善於發出聲音的東西;而上天則用鳥鳴、雷鳴、蟲鳴、風聲來告訴人一年四季的推移。這就為下文闡述“人也亦然”打下論證的基礎。
第三段,論證人也如此,不平則鳴。文章承接上文,從自然界論及人類社會,從唐虞、夏、商、周、春秋、戰國、秦、漢、魏晉,南北朝一直談到隋、唐,列舉了眾多的曆史人物的事跡,論證了“物不得其平則鳴”的論點。
第四段,從唐朝的陳子昂、蘇源明、元結、李白、杜甫、李觀一直說到孟郊、李翱、張籍,認為他們都是善於用詩文來抒發情懷的人。作者發問:孟郊、李翱、張籍三人的優秀詩文,不知是上天要使他們的聲音和諧來歌頌國家的興盛,還是要使他們窮困饑餓、心情憂愁,而為自己的不幸悲歌?最終點明題旨:“東野之役於江南也,有若不釋然者,故吾道其命於天者以解之。”借以抒發對孟郊懷才不遇的感慨。
文章運用比興手法,從“物不平則鳴”,寫到“人不平則鳴”。全序僅篇末用少量筆墨直接點到孟郊,其他內容都憑空結撰,出人意外,但又緊緊圍繞孟郊其人其事而設,言在彼而意在此,因而並不顯得空疏遊離,體現了布局謀篇上的獨到造詣。曆數各個朝代善鳴者時,句式極錯綜變化之能事,清人劉海峰評為“雄奇創辟,橫絕古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