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東南飛 / 古詩為焦仲卿妻作》情節

《孔雀東南飛》故事的兩個主人公以其對愛情的堅貞不渝而贏得千古文人墨客的讚歎,主人公的墓地在安徽省懷寧縣小市鎮糧站前方,經後人的修繕,現已經成為一處免費供遊人憑吊的風景地。為了拍攝相關電視,在小市鎮建成了“孔雀東南飛影視基地”,這個名不見經傳的小鎮開始名揚海外。

其動人的魅力主要表現在:

一、情節波瀾曲折,跌宕起伏。作者在故事的開頭設置了尖銳的矛盾衝突:聰明能幹、心靈手巧的劉蘭芝和焦仲卿兩人感情深厚,但為婆婆不容,一定要趕其回家。在這種矛盾衝突中,仲卿希望能夠緩解矛盾,於是百般求告,但矛盾不僅未得到絲毫緩解,反遭母親搥床痛罵,仲卿迫於無奈,隻得讓蘭芝暫回家門。話別之時,兩人相約誓不相負。蘭芝回家後,母親見到不請自歸的女兒,十分震驚,後經蘭芝解釋,這才諒解,但不久,縣令、太守相繼為兒子求婚,蘭芝不為所動,一一回絕。但其兄為了攀結權貴,步步相逼,這樣使矛盾進一步激化,蘭芝被迫之下選擇允婚,其實已作了以死抗爭的打算。仲卿聞訊,責問蘭芝,蘭芝道出真情,許下諾言,並約定黃泉相見,結婚當晚蘭芝投河自盡,仲卿聽後也吊死樹下,他們以死抗爭的方式將矛盾推向了最高峰,最後兩家求得合葬,葬後兩人雙雙化鳥,告誡世人。

二、敘事雙線交替,縝密緊湊,采用雙線交替推進的方式。第一條線索圍繞劉焦兩家的家庭矛盾衝突展開。仲卿求母,是焦母的專橫和仲卿的軟弱的第一次衝突;蘭芝辭婆,是焦母的無情和蘭芝的鬥爭的第二次衝突;蘭芝拒婚,是蘭芝的忠貞與其兄的虛榮的第三次衝突;仲卿別母,是焦母的頑固與仲卿守約的第四次衝突。這四次衝突,實際是一場迫害與反迫害的鬥爭,且演繹得一次比一次激烈,直至雙雙殉情。第二條線索是圍繞蘭芝與仲卿矢誌不渝的愛情鋪展的。這條線索建立在上述矛盾衝突的基礎上。第一次是仲卿求母失敗後,與蘭芝的臨別,反映了兩人濃厚深切的戀情;第二次是蘭芝辭婆後,與仲卿的話別,抒寫了他們真摯堅定的感情;第三次是蘭芝拒婚後,與仲卿的訣別,刻畫了他們生死相依的愛情。這兩條線索,交替發展,完整緊湊地完成了故事的敘述及人物命運的交代。另外,結構上呼應映襯。如不同場合中兩次出現的蒲葦磐石的比喻,加深了讀者對劉焦夫婦愛情堅貞的認識。又如蘭芝分別時對其兄“性行暴如雷”的擔憂,焦母“東家美女”的引誘,在詩中也暗伏、照應,顯示了結構的縝密。

三、主題鉤深致遠,蘊藉寬廣。從蘭芝和仲卿兩人的角度看,這是性格的悲劇。蘭芝不僅美麗善良,而且外柔內剛,所以當她麵對獨斷專行的婆婆,性行暴戾的哥哥也決不屈服。仲卿官宦世家,從小生活在母親的淫威之中,養成了懦弱無能的性格,所以當他麵對母親的威逼,就決定了他不可能主動爭取婚姻的幸福。從焦母和劉兄兩人的角度看,這是社會的悲劇。在“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東漢,儒家經義中的“孝”充當著捍衛封建禮教,維護封建家長權威的堅實堤壩。所以焦母能用高壓政策對待兒媳,劉兄能用威逼手段脅迫蘭芝,將他們雙雙推向了婚姻的墳墓。從這個角度看,封建家長製和封建禮教實質充當了殺害他們的劊子手,它們不僅摧殘了美滿幸福的婚姻,更是扼殺了善良純樸的天性。從蘭芝和仲卿死後雙雙化鳥的這一角度看,故事帶有神話色彩,它寄托了人民群眾追求戀愛自由、生活幸福美好的強烈願望。

詩前有序文:“漢末建安中,廬江府小吏仲卿妻劉氏,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投水而死。卿聞之,亦自縊於庭樹。時人傷之,為詩雲爾。”這是一曲基於事實而形於吟詠的悲歌。其中,主人公劉蘭芝、焦仲卿之死,表麵上看來,是由於凶悍的焦母和勢利的劉兄逼迫的結果。事實上,焦母、劉兄同樣是封建禮教的受害者。因為焦母、劉兄的本意,並不想害死自己的兒子、自己的妹妹。這從劉、焦死後,“兩家求合葬”這樣後悔不及的舉動可以看出。——盡管這是他們對劉蘭芝、焦仲卿生死不渝愛情的晚到的認可與祝福。他們主觀上的出發點雖有利己的打算,但也有把維護自己親人的終身幸福與自己的利益統一起來的願望,焦母劉兄是要在自己與焦仲卿、劉蘭芝的利益之間找到一塊平衡的綠地而共處。然而,他們沒有成功。這裏,問題的深刻性在於:劉蘭芝、焦仲卿畢竟是直接通過他們的手被害死了。焦母、劉兄同時又成了封禮教的幫凶。這種不以個別人意誌為轉移的社會力量,正是當時封建製度罪惡本質的必然反映。

劉焦之死在當時有必然性。因為他們麵臨的抉擇隻有兩種可能:或者向焦母劉兄屈服,違背自己的愛情誓約;或者以一死來維護兩人的愛情誓約。劉、焦不可能隨心所欲地創造出第三個可能。因為他們所處的社會條件並不是他們自己選定的,而是既定的、從過去承繼下來的。劉、焦之死,固然有外來的壓力,但也有其內在的原因。這原因就是他們自身的思想也不能擺脫當時占統治地位的封建意識形態。

《禮記·本命》中載:“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 焦母迫害劉蘭芝用的是第一條。《禮記》中還規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悅,出。”焦母壓製焦仲卿用的就是孝順這一條。劉蘭芝回娘家後,也遭到家長製的威壓。那麽劉蘭芝、焦仲卿是不是從根本上反對這些封建教條呢?沒有。劉、焦兩人所反複辯解的是他們並沒有違反這些封建規範。他們的認識不能不受時代的局限。劉蘭芝、焦母劉兄則以為堅守這些封建教條才能真正維護自己和親人的幸福。顯然,在當時社會條件下,焦母、劉兄是強者,而劉蘭芝、焦仲卿注定是被吞食的弱者。他們並不是處於打倒孔字店的五四時期,而是處於中國地主階級還有著遠大前途,封建製度正處上升時期的東漢末年。劉蘭芝、焦仲卿的抗爭隻是一種自身合理的人性要求同違背這些要求的封建禮教之間的一種不自覺而且沒有出路的衝突。因此,他們的死,是曆史的必然要求與這個要求實際上不能實現的產物。他們的死,是對封建禮教罪惡本質的控訴。思想上的局限,並不能轉移或否定實踐意義上的客觀作用。劉蘭芝、焦仲卿不愧是封建禮教的早期叛逆者,因為他們沒有逆來順受地屈從。死與屈從,都是封建禮教對他倆的毀滅。但這是兩種不同性質的毀滅。如果他們屈從了,那麽雖然他倆的肉體還活著,但他們的靈魂、他們的愛情理想卻不複存在了。而死,卻表現了他倆為堅持愛情理想而作的抗爭,符合曆史發展的必然性,贏得後世人民對他倆的同情與尊敬,成為後代粉碎封建枷鎖的精神鼓舞。所以,劉、焦之死,已衝破個別人、個別家庭的狹小範圍而具有了重大的典型意義,揭出了極其普遍的社會問題。《孔雀東南飛》的重大思想價值在於:它在中國封建社會的早期,就形象地用劉蘭芝、焦仲卿兩人殉情而死的家庭悲劇,刻揭露了封建禮教的吃人本質,熱情歌頌了劉蘭芝、焦仲卿夫婦忠於愛情、反抗壓迫的叛逆精神,直接寄托了人民群眾對愛情婚姻自由的熱烈向往。

原文《孔雀東南飛 / 古詩為焦仲卿妻作》

[兩漢] 佚名

漢末建安中,廬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劉氏,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投水而死。仲卿聞之,亦自縊於庭樹。時人傷之,為詩雲爾。

孔雀東南飛,五裏一徘徊。

“十三能織素,十四學裁衣。十五彈箜篌,十六誦詩書。十七為君婦,心中常苦悲。君既為府吏,守節情不移。賤妾留空房,相見常日稀。雞鳴入機織,夜夜不得息。三日斷五匹,大人故嫌遲。非為織作遲,君家婦難為!妾不堪驅使,徒留無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時相遣歸。”

府吏得聞之,堂上啟阿母:“兒已薄祿相,幸複得此婦。結發同枕席,黃泉共為友。共事二三年,始爾未為久。女行無偏斜,何意致不厚。”

阿母謂府吏:“何乃太區區!此婦無禮節,舉動自專由。吾意久懷忿,汝豈得自由!東家有賢女,自名秦羅敷。可憐體無比,阿母為汝求。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

府吏長跪告:“伏惟啟阿母。今若遣此婦,終老不複取!”

阿母得聞之,槌床便大怒:“小子無所畏,何敢助婦語!吾已失恩義,會不相從許!”

府吏默無聲,再拜還入戶。舉言謂新婦,哽咽不能語:“我自不驅卿,逼迫有阿母。卿但暫還家,吾今且報府。不久當歸還,還必相迎取。以此下心意,慎勿違吾語。”

新婦謂府吏:“勿複重紛紜。往昔初陽歲,謝家來貴門。奉事循公姥,進止敢自專?晝夜勤作息,伶俜縈苦辛。謂言無罪過,供養卒大恩;仍更被驅遣,何言複來還!妾有繡腰襦,葳蕤自生光;紅羅複鬥帳,四角垂香囊;箱簾六七十,綠碧青絲繩,物物各自異,種種在其中。人賤物亦鄙,不足迎後人,留待作遺施,於今無會因。時時為安慰,久久莫相忘!”

雞鳴外欲曙,新婦起嚴妝。著我繡夾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躡絲履,頭上玳瑁光。腰若流紈素,耳著明月璫。指如削蔥根,口如含朱丹。纖纖作細步,精妙世無雙。

上堂拜阿母,阿母怒不止。“昔作女兒時,生小出野裏。本自無教訓,兼愧貴家子。受母錢帛多,不堪母驅使。今日還家去,念母勞家裏。”卻與小姑別,淚落連珠子。“新婦初來時,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驅遣,小姑如我長。勤心養公姥,好自相扶將。初七及下九,嬉戲莫相忘。”出門登車去,涕落百餘行。

府吏馬在前,新婦車在後。隱隱何甸甸,俱會大道口。下馬入車中,低頭共耳語:“誓不相隔卿,且暫還家去。吾今且赴府,不久當還歸。誓天不相負!”

新婦謂府吏:“感君區區懷!君既若見錄,不久望君來。君當作磐石,妾當作蒲葦。蒲葦紉如絲,磐石無轉移。我有親父兄,性行暴如雷,恐不任我意,逆以煎我懷。”舉手長勞勞,二情同依依 。

入門上家堂,進退無顏儀。阿母大拊掌,不圖子自歸:“十三教汝織,十四能裁衣,十五彈箜篌,十六知禮儀,十七遣汝嫁,謂言無誓違。汝今何罪過,不迎而自歸?”蘭芝慚阿母:“兒實無罪過。”阿母大悲摧。

還家十餘日,縣令遣媒來。雲有第三郎,窈窕世無雙。年始十八九,便言多令才。

阿母謂阿女:“汝可去應之。”

阿女含淚答:“蘭芝初還時,府吏見丁寧,結誓不別離。今日違情義,恐此事非奇。自可斷來信,徐徐更謂之。”

阿母白媒人:“貧賤有此女,始適還家門。不堪吏人婦,豈合令郎君?幸可廣問訊,不得便相許。”

媒人去數日,尋遣丞請還,說有蘭家女,承籍有宦官。雲有第五郎,嬌逸未有婚。遣丞為媒人,主簿通語言。直說太守家,有此令郎君,既欲結大義,故遣來貴門。

阿母謝媒人:“女子先有誓,老姥豈敢言!”

阿兄得聞之,悵然心中煩。舉言謂阿妹:“作計何不量!先嫁得府吏,後嫁得郎君。否泰如天地,足以榮汝身。不嫁義郎體,其往欲何雲?”
蘭芝仰頭答:“理實如兄言。謝家事夫婿,中道還兄門。處分適兄意,那得自任專!雖與府吏要,渠會永無緣。登即相許和,便可作婚姻。”

媒人下床去。諾諾複爾爾。還部白府君:“下官奉使命,言談大有緣。”府君得聞之,心中大歡喜。視曆複開書,便利此月內,六合正相應。良吉三十日,今已二十七,卿可去成婚。交語速裝束,絡繹如浮雲。青雀白鵠舫,四角龍子幡。婀娜隨風轉,金車玉作輪。躑躅青驄馬,流蘇金鏤鞍。齎錢三百萬,皆用青絲穿。雜彩三百匹,交廣市鮭珍。從人四五百,鬱鬱登郡門。

阿母謂阿女:“適得府君書,明日來迎汝。何不作衣裳?莫令事不舉!”

阿女默無聲,手巾掩口啼,淚落便如瀉。移我琉璃榻,出置前窗下。左手持刀尺,右手執綾羅。朝成繡夾裙,晚成單羅衫。晻晻日欲暝,愁思出門啼。

府吏聞此變,因求假暫歸。未至二三裏,摧藏馬悲哀。新婦識馬聲,躡履相逢迎。悵然遙相望,知是故人來。舉手拍馬鞍,嗟歎使心傷:“自君別我後,人事不可量。果不如先願,又非君所詳。我有親父母,逼迫兼弟兄。以我應他人,君還何所望!”

府吏謂新婦:“賀卿得高遷!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蒲葦一時紉,便作旦夕間。卿當日勝貴,吾獨向黃泉!”

新婦謂府吏:“何意出此言!同是被逼迫,君爾妾亦然。黃泉下相見,勿違今日言!”執手分道去,各各還家門。生人作死別,恨恨那可論?念與世間辭,千萬不複全!

府吏還家去,上堂拜阿母:“今日大風寒,寒風摧樹木,嚴霜結庭蘭。兒今日冥冥,令母在後單。故作不良計,勿複怨鬼神!命如南山石,四體康且直!”

阿母得聞之,零淚應聲落:“汝是大家子,仕宦於台閣。慎勿為婦死,貴賤情何薄!東家有賢女,窈窕豔城郭,阿母為汝求,便複在旦夕。”

府吏再拜還,長歎空房中,作計乃爾立。轉頭向戶裏,漸見愁煎迫。

其日牛馬嘶,新婦入青廬。奄奄黃昏後,寂寂人定初。我命絕今日,魂去屍長留!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

府吏聞此事,心知長別離。徘徊庭樹下,自掛東南枝。

兩家求合葬,合葬華山傍。東西植鬆柏,左右種梧桐。枝枝相覆蓋,葉葉相交通。中有雙飛鳥,自名為鴛鴦。仰頭相向鳴,夜夜達五更。行人駐足聽,寡婦起彷徨。多謝後世人,戒之慎勿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