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墓碑記》寫作特色

《五人墓碑記》描述了明朝末年的東林黨人和蘇州人民不畏強暴與魏忠賢之流英勇鬥爭的事跡,歌頌了其中五人“激昂大義,蹈死不顧”的英雄氣概,揭示了“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於社稷”的主題思想。

本文描述了明朝末年的東林黨人和蘇州百姓不畏強暴與魏忠賢之流英勇鬥爭的事跡,歌頌了其中五人“激昂大義,蹈死不顧”的英雄氣概,揭示了“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於社稷”的主題思想。文章字數不多,但生動形象,感人肺腑;這除了內容真實、選材典型外,尤其體現在多種表現手法的綜合運用上。全文以義為核心,成功地運用了記敘、議論、抒情三結合的表達方式。古代的墓碑記屬於雜體,常將敘事、議論、抒情融為—體。

一、成功地運用了記敘、議論、抒情三結合的表達方式古代的墓碑記屬於雜體,常將敘事、議論、抒情融為一體。

本文即具有這樣的特色——既記錄了有關五位義士的鬥爭史實,又在議論中抒發了作者愛憎分明的強烈感情。其中文章的第二部分記敘了蘇州市民為蓼洲周公伸張正義與閹黨鬥爭的始末。這一部分看似單純記敘,但我們能從中領略到作者對五位義士的敬慕熱愛之情和對閹黨的刻骨仇恨。如:文章的第三部分是論五人鬥爭及其犧牲的意義。在議論中兼有記敘和抒情。比如記縉紳的“易誌”,寫閹黨的“不敢複有株治”,魏忠賢的畏罪自縊,身居高爵顯位的閹黨受懲治時表現的可恥行為等等。

這樣寫既能把要記敘的人物事件交代清楚,讓那些鬥爭的場麵曆曆再目,使人受到感染,又能把這一事件所起的作用揭示出來,以達到表彰英烈、激勵後人的目的。文章字數不多,但生動形象,感人肺腑;這除了內容真實、選材典型外,尤其體現在多種表現手法的綜合運用上。

二、成功地運用了層層對比的手法,把人物的特點描繪得更為突出鮮明

⒈以“富貴之子,慷慨得誌之徒”的病死,與“草野之無聞者”的就義進行對比——一個名字從此湮沒,一個卻如此光明顯耀。2.以讀詩書受古訓的縉紳,與“生於編伍之間”“素不聞詩書之訓”的五位義士進行對比——一個易誌,一個高風亮節。3.用“高爵顯位”之人不擇手段苟全性命的卑劣行為,與五人從容就義進行對比——一個辱人賤行,一個仗義犧牲。運用這樣的對比手法所起的作用:一是揭示了達官貴人的種種醜態,反襯出五人大義凜然、不畏強暴、臨難不苟的高尚品格。二是為議論提供了生動有力的論據,加強了文章的感染力和說服力。三是加強了文章的氣勢和邏輯的力量。這三個對比,層層深入,由低層(五人與一般“富貴之子”)到中層(五人與縉紳),進而到高層(五人與高官顯爵),五義士犧牲的價值、死後產生的巨大影響等深刻意義,以“義”為核心,示了“死生之大”。

(《五人墓碑記》一文成功運用對比手法,來突出五義士犧牲的光榮,寫得極為生動有力。第二段把五人的死同富貴之子的死進行對比,突出五人之死的偉大。第五段把五人的表現同縉紳的所作所為對比,突出五人不畏強暴的鬥爭精神!第六段把五人的死同高爵顯位抵罪後的醜行對比,突出五人之死的意義重大。最後,作者假設五人保其首領與光榮而死後的影響對比,突出五人榮於身後的顯要。這樣反複對比,使人物形象更加突出,也強化了文章的主題。)

原文《五人墓碑記》

[明代] 張溥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於義而死焉者也。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誌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為士先者,為之聲義,斂貲財以送其行,哭聲震動天地。緹騎按劍而前,問:“誰為哀者?”眾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毛一鷺,公之逮所由使也;吳之民方痛心焉,於是乘其厲聲以嗬,則噪而相逐。中丞匿於溷藩以免。既而以吳民之亂請於朝,按誅五人,曰顏佩韋、楊念如、馬傑、沈揚、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談笑以死。斷頭置城上,顏色不少變。有賢士大夫發五十金,買五人之頭而函之,卒與屍合。故今之墓中全乎為五人也。

嗟乎!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誌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而五人生於編伍之間,素不聞詩書之訓,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曷故哉?且矯詔紛出,鉤黨之捕遍於天下,卒以吾郡之發憤一擊,不敢複有株治;大閹亦逡巡畏義,非常之謀難於猝發,待聖人之出而投繯道路,不可謂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觀之,則今之高爵顯位,一旦抵罪,或脫身以逃,不能容於遠近,而又有剪發杜門,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賤行,視五人之死,輕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義暴於朝廷,贈諡褒美,顯榮於身後;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於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無不有過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領,以老於戶牖之下,則盡其天年,人皆得以隸使之,安能屈豪傑之流,扼腕墓道,發其誌士之悲哉?故餘與同社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為之記,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於社稷也。

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長姚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