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記述了前720年(隱公三年),石碏勸諫衛莊公愛子應“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的事。州籲是衛莊公的一個寵妾所生,衛莊公愛屋及烏,對他也格外寵愛,即使對他喜好軍事這種十分犯忌的事,也不加禁止。衛國大夫石碏看到了問題的嚴重性,於是向衛莊公進諫,勸莊公愛子應該用道義,不要讓他走上邪路。但莊公聽不進去,結果前719年即第二年,就發生了州籲弑桓公而自立的事件。多虧石碏用計,大義滅親,借陳國國君之手把弑君亂國的州籲和自己的兒子——助紂為虐的石厚抓住,並派人把他們殺死。
如何愛子,對一個國君來說,決不單單是他個人的問題,這將關係到國家的安危、社會的治亂。正因為這樣,所以石碏才進諫衛莊公。但石碏進諫,並沒有像許多進諫者那樣,舉述以往有關的曆史經驗教訓;而是開門見山,一上來就切入諫旨,提出“愛子”應“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的觀點。接著,便有的放矢地指出“驕、奢、淫、佚”是使“愛子”走上邪路的來由;而這四種惡習的養成,則是為人君者過分溺愛所致。然後,話題輕輕一轉,就落到州籲身上。須知,州籲作為庶子而“好兵”,這往往是作亂的前兆。所以石碏一針見血卻又語重心長地指出:“將立州籲,乃定之矣;若猶未也,階之為禍。”之後,又連用四個頂針(也叫“頂真”或“聯珠”)句,斷定州籲決不會心甘情願地屈居人下。再接下來,又根據傳統的倫理關係和社會規範,總括出“六逆”和“六順”,提醒莊公:“去順效逆”隻能加速禍患的發生,作為人君必須防患未然,全力消除禍患的根由。這樣,就把“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這一愛子觀的現實性、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突出出來。然而,被糊塗蒙了心的衛莊公卻根本聽不進去。
石碏的諫言有三層意思,環環相扣,入情入理,深入地分析了由“寵”導致滅亡的必然性。其一,“驕、奢、淫、佚,所自邪也”, “四者之來,寵祿過也”,說明驕奢淫逸來源於嬌縱溺愛;其二、受寵愛就會變得驕橫,驕橫就不會安於自己地位低下,地位低下就會有怨恨之心,心生怨恨就不會安分守已;其三,從此以後,地位低賤的就會欺壓地位尊貴的,年紀小的就會想辦法淩年紀大的,關係疏遠的就會找機會離間關係親近的,新的離間舊的,小的欺淩大的,淫亂的就會破壞有道德的。如此這般,禍事就注定要來了!
勸主諫君,須在緊緊把握諫旨韻前提下,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而理,則須說透,說到位。做到了這點,被勸諫者卻聽不進去,那隻能證明被勸者太頑固不化,《石碏諫寵州籲》正具有這樣的特點。可以肯定地說,“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的愛子方法,曆來被認為有借鑒意義和實踐意義。
- 參考資料:
- 1、清 吳調侯 .古文觀止.北京:作家出版社,2008 :4-5
- 2、傅德岷 賴雲琪主編.古文觀止鑒賞辭典.武漢:長江出版社,2008年6月: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