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碏諫寵州籲》題解

《石碏諫寵州籲》出自《左傳·隱公三年》。州籲是衛莊公的一個寵妾所生,衛莊公愛屋及烏,對他也格外寵愛,即使對他喜好軍事這種十分犯忌的事,也不加禁止。衛國大夫石碏(què)看到了問題的嚴重性:於是向衛莊公進諫,勸莊公愛子應該用道義,不要讓他走上邪路。但莊公聽不進去,結果前719年即第三年,就發生了州籲弑桓公而自立的事件。多虧石碏用計,大義滅親,借陳國國君之手把弑君亂國的州籲和自己的兒子——助紂為虐的石厚抓住,並派人把他們殺死。本文記述的就是前720年隱公三年,石碏勸諫衛莊公愛子應“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的事。

原文《石碏諫寵州籲》

[先秦] 左丘明

衛莊公娶於齊東宮得臣之妹,曰莊薑。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又娶於陳,曰厲媯。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媯生桓公,莊薑以為己子。

公子州籲,嬖人之子也。有寵而好兵,公弗禁,莊薑惡之。

石碏諫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驕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來,寵祿過也。將立州籲,乃定之矣;若猶未也,階之為禍。夫寵而不驕,驕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鮮矣。且夫賤妨貴,少陵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所謂六逆也。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去順效逆,所以速禍也。君人者,將禍是[通“事”]務去,而速之,無乃不可乎?”弗聽。

其子厚與州籲遊,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