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侯論》賞析二

《留侯論》並不全麵評論張良的生平和功業,而隻論述他之所以取得成功的主觀方麵的根本原因——“能忍”的過人之節。這個問題過去未有人道及,是作者的創見。

開頭一段是立論,提出能忍、不能忍這個命題。“古之所謂豪傑之士者,必有過人之節”,是泛言,舉凡忠勇、堅毅等等超乎常人的節操,全都包括在內。以下則扣住《留侯論》本題,加以申說,將“過人之節”具體到“忍”字。說“忍”,又是從“‘勇”字來說,提出匹夫之勇不算勇,隻有“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卒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也就是說,能忍,才是大勇;而其所以能忍,又是因為抱負甚大,誌向甚遠的緣故。表麵看來,勇和忍似乎是對立的,作者卻指出了它們的統一性,充滿辯證法,非常精警深刻。這是作者的基本論點,也是全篇的主意。雖然這裏並未指名,實際是對張良而言。以下全是對張良的具體論證。

文中舉了張良狙擊秦王、進履受書、勸說劉邦封韓信為齊王三件事。這三件事表麵看來似無關連,但作者卻敏銳地看到了它們之間的聯係,由此提出了他的獨創見解。

第二段先從前兩件事說。人們孤立地看圯上老人贈書事,因而把一些神怪傳聞當作真實。作者把這件事同張良狙擊秦王聯係起來,把他為韓報仇不能忍小忿,逞匹夫之勇,與成大事所需要的大忍耐聯係起來,指出這是秦時的隱士對張良忍耐心的考驗觀察,其用意並不在書的授受。指出老人的行動所暗示的,都是聖賢間互相警示勸戒的道理。這幾層意思緊密鉤連,互為論證,結構非常嚴密。拂去老人贈書的神奇色彩,關係到基本立論,因為如果這真是神怪的行為而非人事,就無法按常理論之。老人贈書的用意,則是從張良和老人的行動本身這兩個方麵來論證。從張良講,他狙擊秦王的行動,是“不忍忿忿之心”的表現,這種荊軻、聶政式的刺殺行為,在當秦勢方盛時無異於白白送死。老人因為痛惜其才,才“出而試之”,故意用傲慢無禮的舉動“無故加之”,極力摧折侮辱他,以磨煉他的性格,“深折其少年剛銳之氣”,使其“能有所忍”。從老人說,他對張良的一係列折辱舉動,顯然不是出於無心。當老人故意走到張良跟前墮履又命他取履時,張良“欲毆之”,仍有不能忍之心;因念其年老而下橋取履是“強忍”著,老人豈有不知,故又提出更帶侮辱性的要求:替我穿履!張良想,既已為老人取履了,就再替他穿上吧。這“能忍”的程度又進了一步,但老人還要再看看。他以足受履,笑而去,行了裏許路,見張良隻是目送著他,並無異常的表現,這才再走回來,對張良說:“孺子可教矣!”這就自己道出了有意試察的用心。太史公的筆墨也很傳神:寫張良“欲毆之”,“強忍”,“業為取履,因履之”,“殊大驚,因目之”,一連串帶動作的心理描寫把個“忍”字的深化過程刻畫得絲絲人扣。隨後因“平明”、“雞鳴”赴約仍然遲到而一再受到怒責,終於以“夜未半”即往,得到老人的首肯,完成了“忍”’的磨練。這給作者取為立論主題提供了材料。如果老人的用意是在贈書,隻須將書授與即可;之所以“深折之”,正說明“意不在書”。“且其意不在書”,而在使張良能忍,二者實為一個意思。

為了加強說服力,第三段又引史為證,再次申說上段之意。文中先引鄭伯能忍而不戰退敵,勾踐能忍而終滅吳國,以見忍的極端重要性,說明圯上老人何以要“出而試之”。又概述老人“深折”張良的情景,證明他的舉動確實是對張良的考察試驗。前者是從動機講,後者是從事實講,行動的目的則是“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謀”(化用《論語·衛靈公》“小不忍則亂大謀”語意,即上文所謂“聖賢相與警戒之義”),後來的結果則是使張良達到了“秦皇帝之所不能驚,而項籍之所不能怒”的境界。

以上都是就張良早年的兩件事而言,第四段又舉他後來在劉邦項籍鬥爭中的一個例證以實之。沒有這個例證,張良在坦上的表現,可以視為偶然;有了這個例證,上麵的論證才開花結果,落到實處。這段的精妙之處在於,作者不是孤立地講張良,而是聯係到劉、項兩家的鬥爭來舉例。文中把劉邦之所以勝和項籍之所以敗,歸結為能忍和不能忍,而以韓信求假封為齊王的事例,把劉邦之能忍歸結為係由張良成全,不僅說明了能忍對於張良、對於劉、項的事業的重大意義,還說明了紀上老人的啟導所起的巨大作用,大大增強了通篇議論的說服力。末尾以揣度作結,謂子房的狀貌也表現出能忍的特征,思致新穎,風調翩翩,餘味不盡。

參考資料:
1、朱一清.古文觀止鑒賞集評(四):安徽文藝出版社,1996:127-135
2、呂晴飛.唐宋八大家散文鑒賞辭典:中國婦女出版社,1991:1171-1175
3、關永禮.古文觀止·續古文觀止鑒賞辭典:上海同濟大學出版社,1990:685-689
4、陳振鵬 張培恒.古文鑒賞辭典(下):上海辭書出版社,2001:1332-1336

原文《留侯論》

[宋代] 蘇軾

古之所謂豪傑之士者,必有過人之節。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見辱,拔劍而起,挺身而鬥,此不足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挾持者甚大,而其誌甚遠也。

夫子房受書於圯上之老人也,其事甚怪;然亦安知其非秦之世,有隱君子者出而試之。觀其所以微見其意者,皆聖賢相與警戒之義;而世不察,以為鬼物,亦已過矣。且其意不在書。

當韓之亡,秦之方盛也,以刀鋸鼎鑊待天下之士。其平居無罪夷滅者,不可勝數。雖有賁、育,無所複施。夫持法太急者,其鋒不可犯,而其勢未可乘。子房不忍忿忿之心,以匹夫之力而逞於一擊之間;當此之時,子房之不死者,其間不能容發,蓋亦已危矣。

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何者?其身之可愛,而盜賊之不足以死也。子房以蓋世之才,不為伊尹、太公之謀,而特出於荊軻、聶政之計,以僥幸於不死,此圯上老人所為深惜者也。是故倨傲鮮腆而深折之。彼其能有所忍也,然後可以就大事,故曰:“孺子可教也。”

楚莊王伐鄭,鄭伯肉袒牽羊以逆;莊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遂舍之。勾踐之困於會稽,而歸臣妾於吳者,三年而不倦。且夫有報人之誌,而不能下人者,是匹夫之剛也。夫老人者,以為子房才有餘,而憂其度量之不足,故深折其少年剛銳之氣,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謀。何則?非有生平之素,卒然相遇於草野之間,而命以仆妾之役,油然而不怪者,此固秦皇之所不能驚,而項籍之所不能怒也。

觀夫高祖之所以勝,而項籍之所以敗者,在能忍與不能忍之間而已矣。項籍唯不能忍,是以百戰百勝而輕用其鋒;高祖忍之,養其全鋒而待其弊,此子房教之也。當淮陰破齊而欲自王,高祖發怒,見於詞色。由此觀之,猶有剛強不忍之氣,非子房其誰全之?

太史公疑子房以為魁梧奇偉,而其狀貌乃如婦人女子,不稱其誌氣。嗚呼!此其所以為子房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