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燭之武退秦師》譯文及注釋

 譯文
僖公三十年晉文公和秦穆公聯合圍攻鄭國,因為鄭國曾對晉文公無禮,並且從屬於晉的同時又從屬於楚。晉軍駐紮在函陵,秦軍駐紮在氾水的南麵。

佚之狐對鄭文公說:“國家危險了,假如派燭之武去見秦穆公,秦國的軍隊一定會撤退。”鄭文公同意了。燭之武推辭說:“我壯年的時候,尚且不如別人;現在老了,也不能有什麽作為了。”鄭文公說:“我沒有及早重用您,現在由於情況危急因而求您,這是我的過錯。然而鄭國滅亡了,對您也不利啊!”燭之武就答應了這件事。

在夜晚有人用繩子將燭之武從城樓放下去,見到秦穆公,燭之武說:“秦、晉兩國圍攻鄭國,鄭國已經知道要滅亡了。假如滅掉鄭國對您有好處,怎敢冒昧地拿這件事情來麻煩您。然而越過別國把遠方的鄭國作為秦國的東部邊邑,您知道這是困難的,為什麽要滅掉鄭國而給鄰國增加土地呢?鄰國的勢力雄厚了,您秦國的勢力也就相對削弱了。如果您放棄圍攻鄭國而把它當作東方道路上招待過客的主人,出使的人來來往往,鄭國可以隨時供給他們缺乏的東西,對您也沒有什麽害處。而且您曾經給予晉惠公恩惠,惠公曾經答應給您焦、瑕二座城池。然而惠公早上渡過黃河回國,晚上就在那裏築城防禦,這是您所知道的。晉國,怎麽會有滿足的時候呢?現在它已經在東邊使鄭國成為它的邊境,又想要向西擴大邊界。如果不使秦國土地虧損,它到哪裏去奪取土地?削弱秦國對晉國有利,希望您還是多多考慮這件事!”秦伯非常高興,就與鄭國簽訂了盟約。派遣杞子、逢孫、楊孫戍守鄭國,秦伯就回國了。

晉大夫子犯請求出兵攻擊秦軍。晉文公說:“不行!如不是秦國國君的力量,就沒有我的今天。依靠別人的力量而又反過來損害他,這是不仁義的;失掉自己的同盟者,這是不明智的;用混亂相攻取代聯合一致,是不符合武德的。我們還是回去吧!”晉軍也就離開了鄭國。

注釋
晉侯、秦伯:指晉文公和秦穆公。
以其無禮於晉:指晉文公即位前流亡國外經過鄭國時,沒有受到應有的禮遇。倒裝句,於晉無禮。以,因為,連詞。其,代詞,它,指鄭國。於,對於。
且貳於楚:並且從屬於晉的同時又從屬於楚。且,並且,表遞進。貳,從屬二主。於,對,介詞。
晉軍函陵:晉軍駐紮在函陵。軍,名詞作動詞,駐軍。函陵,鄭國地名,在今河南新鄭北。
氾(fán)南:氾水的南麵,也屬鄭地。(古漢語字典注,氾作水命是念作第二聲。)
佚(yì)之狐:鄭國大夫。
若:假如。使:派。見:拜見進見。從:聽從。
辭:推辭。
臣之壯也:我壯年的時候。
猶:尚且。
無能為也已:不能幹什麽了。為,做。已,同“矣”,語氣詞,了。
用:任用。
是寡人之過也:這是我的過錯。是,這。過,過錯。
然:然而。
許之:答應這件事。許,答應。
縋(zhuì):用繩子拴著人(或物)從上往下運。
既:已經。
敢以煩執事:冒昧地拿(亡鄭這件事)麻煩您手下的人。這是客氣的說法。敢,冒昧的。執事,執行事務的人,對對方的敬稱。
越國以鄙(bǐ)遠:(然而)越過別國而把遠地(鄭國)當做邊邑。越,越過。鄙,邊邑。
焉用亡鄭以陪鄰:為什麽要滅掉鄭國而給鄰國增加土地呢?焉:何。用:介詞,表原因。陪:增加。鄰:鄰國,指晉國。
鄰之厚,君之薄也:鄰國的勢力雄厚了,您秦國的勢力也就相對削弱了。之: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厚,雄厚。
若舍鄭以為東道主:如果您放棄圍攻鄭國而把它作為東方道路上(招待過客)的主人。舍:放棄(圍鄭)。
行李:古今異義,出使的人。
共(gōng)其乏困:供給他們缺乏的東西。共,通“供”,供給。其:代指使者。
嚐為晉君賜矣:曾經給予晉君恩惠(指秦穆公曾派兵護送晉惠公回國)。嚐,曾經。為,給予。賜,恩惠。為···賜:施恩。
許君焦、瑕:(晉惠公)許諾給您焦、瑕兩城。
朝濟而夕設版焉:指晉惠公早上渡過黃河回國,晚上就修築防禦工事。濟,渡河。設版,修築防禦工事。版,築土牆用的夾板。朝,在早晨。
厭:通“饜”,滿足。
東封鄭:在東邊讓鄭國成為晉國的邊境。封,疆界。這裏作用動詞。
肆其西封:擴展它西邊的疆界。指晉國滅鄭以後,必將圖謀秦國。肆,延伸,擴張。封:疆界。
闕(quē):侵損,削減。盟:結盟。戍:守衛。還:撤軍回國。[注:在古漢語詞典中明確標注為“缺”音,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說:“說”同“悅”,喜歡,高興。
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假如沒有那個人的力量,我是不會到這個地步的。微:沒有。夫人:遠指代詞,那人,指秦穆公。
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依靠別人的力量,又返回來損害他,這是不仁道的。因:依靠。敝,損害。
失其所與,不知:失掉自己的同盟者,這是不明智的。與,結交,親附。知:通“智”。
以亂易整,不武:用混亂相攻取代聯合一致,是不符合武德的。易,代替。武,指使用武力是所應遵守的道義準則。不武,不符合武德。整,指一致的步調。
吾其還也:我們還是回去吧。其,表商量或希望的語氣,還是。
去之:離開鄭國。之,指代鄭國。

參考資料:
1、盧銀中主編.高中文言文全解全析(必修1-5).長沙:湖南少年兒童出版社,2012年10月:4-8

原文《燭之武退秦師》

[先秦] 左丘明

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於晉,且貳於楚也。晉軍函陵,秦軍氾南。

佚之狐言於鄭伯曰:“國危矣,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師必退。”公從之。辭曰:“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然鄭亡,子亦有不利焉!”許之。

夜縋而出,見秦伯,曰:“秦、晉圍鄭,鄭既知亡矣。若亡鄭而有益於君,敢以煩執事。越國以鄙遠,君知其難也,焉用亡鄭以陪鄰?鄰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鄭以為東道主,行李之往來,共其乏困,君亦無所害。且君嚐為晉君賜矣,許君焦、瑕,朝濟而夕設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晉,何厭之有?既東封鄭,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闕秦,將焉取之?闕秦以利晉,唯君圖之。”秦伯說,與鄭人盟。使杞子、逢孫、楊孫戍之,乃還。

子犯請擊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與,不知;以亂易整,不武。吾其還也。”亦去之。

(選自《左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