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記人散文主要記述了蘇軾和文與可以論竹為題,酬詩為樂的一段交往,體現了兩人間的真摯情感。以論竹為詩題,寫蘇軾和文與可之間贈詩為樂的往事,表現了文與可平易而不從俗的品德。以曝畫而引起睹物思人,憶舊傷懷之情,表達了作者對亡友的悼念之情。
文章語言樸素自然,敘述往事,娓娓如道家常;抒發感情又都出自肺腑,無矯揉造作之態,而真實動人。在記敘人物語言的時候,僅僅三言兩語,就表現出人物的性格特征,十分生動。整篇文章生活氣息濃厚,感情色彩強烈,成功地抒發了悼念之情。
全文以畫竹理論為開篇,文與可有畫竹“成竹在胸““心手相應“的理論,闡明了一條極深刻的藝術創作經驗。“胸有成竹“說,即胸中必須先有鮮活的形象,才能創造出真正的藝術造型。“得心應手“說,即必須把藝術表現方法變成熟練的技能技巧,方能創造出真正的藝術形象。“執筆熟視,乃見其所欲畫者“,所欲畫者並非指實物,而是映現於胸中的鮮活形象。這裏所說的“視“是凝神結想的意思;這裏所說的“見“是指在腦海中映現的意思。“心識其所以然“,是指胸中明白怎樣才能這樣的道理;“不能然“,是指實踐上還做不到這樣。這兩者不統一,就是心和手不能相應。
作者好像文同畫墨竹“振筆直遂“,那樣信手揮寫,沒有絲毫的做作與刻意推敲,而濃烈沉摯的感情由肺腑中奔瀉,真實自然,親切動人。同時,所記述的與文同的“戲笑之言“,卻又經過精心的選擇、剪裁,一是以當初的詼諧笑樂反襯今日追懷、悼念的沉痛與悲哀;一是由此以見出逝者在繪畫藝術上的傑出的成就與創造。因此,文章寫來看似漫不經意,而實際上形散神凝,所有議論、詩文贈答的“戲笑之言“,始終環繞著追懷、悼念、詩人而兼書畫家的朋友、親戚這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