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觀整篇結構,極為自然、流暢。從竹的本性寫起,到最後才點出對亡友的思念並以此作結。
前半部分側重於說理,後半部分側重於敘事,全文是以畫竹線索來組織安排材料的。
神一段 闡述文與可的繪畫理論,談自我藝術實踐的體會。
神1層 由竹說起,提出畫竹應當有成竹在胸。
神2層 寫作者自己學習文與可畫論的心得。
神3層 評價蘇轍的看法,表明自己比弟弟更能領悟文與可的畫論。
神二段 追憶二人在交往過程中與畫竹相關的幾件趣事。
神1件 投求畫者的絹於地,並言當襪穿,傳為笑話。
神2件 書信往來各自表述藝術創作中神似重於形似的美學觀點。
神3件 追述自己一首“筼簹穀“詩令文夫婦為之噴飯。
神三段 交代寫作此文的緣由,並表明二人關係感情深厚、親密無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