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與可畫筼簹穀偃竹記》結構

通觀整篇結構,極為自然、流暢。從竹的本性寫起,到最後才點出對亡友的思念並以此作結。

前半部分側重於說理,後半部分側重於敘事,全文是以畫竹線索來組織安排材料的。

神一段 闡述文與可的繪畫理論,談自我藝術實踐的體會。

神1層 由竹說起,提出畫竹應當有成竹在胸。

神2層 寫作者自己學習文與可畫論的心得。

神3層 評價蘇轍的看法,表明自己比弟弟更能領悟文與可的畫論。

神二段 追憶二人在交往過程中與畫竹相關的幾件趣事。

神1件 投求畫者的絹於地,並言當襪穿,傳為笑話。

神2件 書信往來各自表述藝術創作中神似重於形似的美學觀點。

神3件 追述自己一首“筼簹穀“詩令文夫婦為之噴飯。

神三段 交代寫作此文的緣由,並表明二人關係感情深厚、親密無間。

原文《文與可畫筼簹穀偃竹記》

[宋代] 蘇軾

竹之始生,一寸之萌耳,而節葉具焉。自蜩腹蛇蚶以至於劍拔十尋者,生而有之也。今畫者乃節節而為之,葉葉而累之,豈複有竹乎?故畫竹必先得成竹於胸中,執筆熟視,乃見其所欲畫者,急起從之,振筆直遂,以追其所見,如兔起鶻落,少縱則逝矣。與可之教予如此。予不能然也,而心識其所以然。夫既心識其所以然,而不能然者,內外不一,心手不相應,不學之過也。故凡有見於中而操之不熟者,平居自視了然,而臨事忽焉喪之,豈獨竹乎?

子由為《墨竹賦》以遺與可曰:“庖丁,解牛者也,而養生者取之;輪扁,斫輪者也,而讀書者與之。今夫夫子之托於斯竹也,而予以為有道者則非邪?“子由未嚐畫也,故得其意而已。若予者,豈獨得其意,並得其法。

與可畫竹,初不自貴重,四方之人持縑素而請者,足相躡於其門。與可厭之,投諸地而罵曰:“吾將以為襪材。“士大夫傳之,以為口實。及與可自洋州還,而餘為徐州。與可以書遺餘曰:“近語士大夫,吾墨竹一派,近在彭城,可往求之。襪材當萃於子矣。“書尾複寫一詩,其略雲:“擬將一段鵝溪絹,掃取寒梢萬尺長。“予謂與可:“竹長萬尺,當用絹二百五十匹,知公倦於筆硯,願得此絹而已。“與可無以答,則曰:“吾言妄矣。世豈有萬尺竹哉?“餘因而實之,答其詩曰:“世間亦有千尋竹,月落庭空影許長。“與可笑曰:“蘇子辯則辯矣,然二百五十匹絹,吾將買田而歸老焉。“因以所畫筼簹穀偃竹遺予曰:“此竹數尺耳,而有萬尺之勢。“筼簹穀在洋州,與可嚐令予作洋州三十詠,《筼簹穀》其一也。予詩雲:“漢川修竹賤如蓬,斤斧何曾赦籜龍。料得清貧饞太守,渭濱千畝在胸中。“與可是日與其妻遊穀中,燒筍晚食,發函得詩,失笑噴飯滿案。

元豐二年正月二十日,與可沒於陳州。是歲七月七日,予在湖州曝書畫,見此竹,廢卷而哭失聲。昔曹孟德祭橋公文,有“車過“、“腹痛“之語。而予亦載與可疇昔戲笑之言者,以見與可於予親厚無間如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