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通篇議論,堪稱是一篇“愛酒辯”。開頭從天地“愛酒”說起。以天上酒星、地上酒泉,說明天地也愛酒,再得出“天地既愛酒,愛酒不愧天”的結論。接著論人。人中有聖賢,聖賢也愛酒,則常人之愛酒自不在話下。這是李白為自己愛酒尋找借口,詩中說:“賢聖既已飲,何必求神仙。”又以貶低神仙來突出飲酒。從聖賢到神仙,結論是愛酒不但有理,而且有益。最後將飲酒提高到最高境界:通於大道,合乎自然,並且酒中之趣的不可言傳的。此詩通篇說理,其實其宗旨不在明理,而在抒情,即以說理的方式抒情。這不合邏輯的議論,恰恰十分有趣而深刻地抒發了詩人的情懷,詩人的愛酒,隻是對政治上失意的自我排遣。他的“酒中趣”,正是這種難以言傳的情懷。
- 參考資料:
- 1、於海娣 等.唐詩鑒賞大全集.北京:中國華僑出版社,2010:123
- 2、裴 斐.李白詩歌賞析集.成都:巴蜀書社,1988:61-69
- 3、蕭滌非 等.唐詩鑒賞辭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83:347-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