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篇贈序體的政論文。作者針對中唐時期貪官汙吏遍布天下,階級矛盾日益加劇的社會現狀,提出了“官為民役”的進步觀點。他認為人民與官吏應當是雇傭與被雇傭,主人與奴仆的關係。官吏必須“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勞心”,以便做到“訟者平,賦者均”。官吏如果消極怠惰,甚至貪汙受賄,徇私舞弊,人民就有權像對待不稱職的奴仆那樣懲罰和罷免他們。這種政治理想在地主階級專政的封建社會中雖然是無法實現的主觀臆想,它卻反映了人民群眾的強烈願望,是政治思想發展史上的珍貴資料。文章從送別始,以送別結,中間借送別論吏治,首尾呼應,緊扣文題。“官為民役”的比擬,合情合理,見解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