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之文長於說理,往往“昭晰無疑”(《藝概·文概》),長篇論說文是這樣,短小精悍的雜說也莫不如此。而且雜說較之正式的議論文更靈活,筆調更從容,“能道意所欲言”(《答王庠書》),充滿了詩一樣的情趣和哲理,愈加耐人尋味咀嚼。本文就是其雜說中的代表作。
文章一開頭就敘述故事,這種故事中的人物、時間、地點,都不明確(即使虛擬的也沒有),其結構是抽象的,是作為論據的“寓言”。因其描寫生動,故而顯得具體實在,說服力極強。可以得出,任何知識都來源於感性經驗,如果撇開感性經驗而單靠間接經驗,就像瞎子那樣“未嚐見而求之人也”,那麽勢必會“轉而相之”,混淆這一事物與他事物的各種屬性,加以臆測,杜撰,鬧出“聞鍾以為日”“捫燭以為日”的笑話,那就差之毫厘,失之千裏了。作者指出:“道之難見也甚於日,而人之求達也無以異於眇。”如果單憑“達者告之”,“雖有巧譬善導,亦無以過於盤與燭也”。
然而單有感性經驗還不夠,還得親自實踐,多次探索,方能掌握道;作者認為“道可致而不可求”。而“致”與“求”的區別,作者引古人語對“致”作了解釋:“孫武曰:‘善戰者致人,不致於人’。子夏曰:‘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學,以致其道。’”這裏的“致”就是一種“循序漸進”,平時積學,自然得“道”的意思,學至則道自致。譬如軍隊能夠掌握主動權,可進則進,可退則退,待時機成熟就行出擊,才能獲勝,若牽“求”勝利,就成了“致於人”了,就會失敗。求道也是如此,如果經過平時不斷的實踐,而不是急於求成,那麽道是可致的。
作者為了論證這個觀點,又講了另一個寓言故事。作者發現“南方多沒人”,而北方則少有,原因就在於“南人”“日與水居也。七歲而能涉,十歲而能浮,十五而能沒矣”。因為“日與水居”,故能漸識水性,“夫沒者豈苟然哉?必將有得水之道者。”懂得水性(“水之道”)方才能“沒”,“日與水居,則十五而得其道;生不識水,則雖壯見舟而畏之”。可見求“道”單憑勇氣是不行的,還得經過長期的實踐。如果想一蹴而就,“不學而務求道”,走捷徑,投機取巧,那就隻能像北方學“沒”者那樣,沒有不被溺死的。
作者運用寓言闡述道理時,夾敘夾議,深入淺出,寓言講完,道理也就清楚了。而且作者連續運用兩個寓言說明認識過程的兩個階段,絲絲入扣,環環相接,可稱之為“螺旋式”的比喻方式——即運用兩個內容相近但有連續性發展性的寓言故事構成層出不窮、變化多端的結構,使寓言的主旨和理念更趨深入和加強,這是蘇軾的創新。
最後一段聯係實際並交代為文的目的。“昔者以聲律取士,士雜學而不誌於道”;相反,“今也以經術取士,士知求道而不務學。”經術本來就是載道的,所以“士知求道而不務學”,他們不知道“道”是與社會生活緊密聯係在一起的。要想真正理解“道”,不能單靠讀幾本經書,應該雜學旁收,既不能忽略感性經驗,又要經過長期的摸索思考,以漸進於道。這裏,作者是針對王安石以經術取士而發的。《禦選唐宋文醇》卷三十八雲:“宋自王安石始以經術取士,一時求仕者皆改其妃青媲白,而談道德仁義;及致之於用,則茫然失據,亦與妃青媲白無二焉,此蘇軾《日喻》所以作也。”
總之,作者運輕靈之筆娓娓道來,仿佛與人對麵而談,親切動人,語淺道明,毫無論說文的板滯之弊。且本文還繼承了戰國議論文的優點,以寓言作為論據,使行文簡潔明了,形象生動。
- 參考資料:
- 1、朱靖華.蘇東坡寓言評注:重慶出版社,1989-03
- 2、黃嶽洲,茅宗祥.中華文學鑒賞寶庫:陝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年